张军扩:首先应该排除金融部门作为信用服务业主管部门的想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军扩在第四届世界消费信贷联盟代表大会上表示:如果不能明确政府部门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应有的位置,就难以避免各地建设信用体系的盲目性,造
张军扩:首先应该排除金融部门作为信用服务业主管部门的想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军扩在第四届世界消费信贷联盟代表大会上表示:如果不能明确政府部门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应有的位置,就难以避免各地建设信用体系的盲目性,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而且,如果有的政府部门不能摆正位置,借助政府垄断的信息资源参与市场经营,将造成对信用市场建设的最大危害。
张军扩认为,信用服务并不是一项金融服务,因此“首先应该排除金融部门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想法”。张军扩讲这句话的背景是:目前有几个政府部门在争取成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的主管部门,据记者了解,至少包括有中央银行、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等。
张军扩认为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还是在制定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行业监管上。政府部门应该对信用行业实行业务准入而非机构准入,应该放宽行业进入的资本金要求,应该把监管重点放在对违规机构的惩罚上。
高尚全:信用建设将解决中国股市问题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委员说,由于信息不对称,上市公司造假、欺骗股民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要采取防范措施:第一,建立信用文化,包括道德规范、行为准则、个人操守和法律制度,这是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重要条件。二是加强监督,把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作为政府和法律的监管重点。三是规范中介服务,使其保持独立、公平、公正。同时必须加强中介组织的自律和加强外部监督,包括政府和舆论的监督。最后,建立惩罚制度,信用中国对失信的机构和人员严厉惩罚,提高他们的失信成本,直至绳之以法。
政府是加入世贸组织的主体,是享受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因此政府的信用十分重要。建设信用制度,政府作用非常关键。今后,政府应从三个方面到得突破,一是在审批经济方面有突破,二是在垄断方面有突破,三是在法制建设和政府自律方面有突破。
仲肇明:银行不能代替信用评级机构
沈阳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仲肇明教授:在我国议论起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候,有一种很突出的观点是,银行已经有企业的评估体系,再建起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就可以了,这就是银行想自成系统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我认为,这么做是不可取的。
一是银行信用系统的信用信息不全面。所谓“信用”,在1989年版本的《辞海》,以及《中国大百科全书》、《大英百科全书》都只是把它与“信任”等同,作为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直到康芒斯倡导的《制度经济学》问世后,才使我们懂得如何准确地把握作为一种制度的“信用”:首先是人类个体的一种心理现象,它的心理学特征是信任和安全感;其次,信用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是由人类个体集结成人类社会的一个必要条件;第三,信用往往涉及到时间间隔;此外,信用还涉及到法律上“债”的概念。如果从这四方面来理解“信用”,那么银行建立起来的信用体系只能把握“贷和借的运动”,它与人类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中庞杂的社会行为相比,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比如企业纳税的信用;企业在生产、销售中是否保证产品质量、遵守售后服务的承诺等方面的信用;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通过海关的信用;企业在接受政府工商行政管理中的信用(包括注册登记、履约、广告宣传等);企业在投、融资领域中的信用;企业在公共事业缴费(电费、水费、煤气费、通讯费、有线电视网络费等)过程中的信用;企业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承诺兑现的信用以及接受各种处罚时缴纳罚金的信用等,都不能通过金融信用系统查询获得信息。
二是银行系统的信用信息是为自身服务的。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深入发展,企业对信用信息的了解以及接受信用服务的需求必将与日俱增,不仅体现在企业在国内对与之发生经济交往的对方企业信用的了解,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以后企业与国际接轨的重要特征,就是对境外企业信用信息的了解,以适应世界经济范围中占90%以上的信用结算方式。而银行系统又难以满足企业的这方面需求。
三是银行系统自建信用体系不符合社会分工的客观规律。为了规避金融风险,在1999年上海资信公司尚未问世之前,银行系统在社会上根本找不到信用服务渠道,只能自己动手进行信用体系建设的探索。对此无奈之举的现实,所派生出的银行系统信用评估“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的问题,也就可以理解了。因此,按照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的趋势,金融产业自身从事中介服务的业务是不明智的。信用服务这种中介服务行业属于现代第三产业,今后必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发展。在这种新世纪的新形势下,社会信用体系还是与银行分离为好。林毅夫:建立社会信用信息法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委员说,当前建设社会信用制度非常重要。去年“两会”期间,胡启立、经叔平副主席和我曾有个联合提案,谈怎样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今年在政协大会的发言中,我们信用中国又做了一个题为《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的联合发言。
我们建议,必须有一个社会信用信息法,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要有立法的基础,然后让信息的中介机构在收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时候,有相关法律依据,以改变目前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在征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时无法可依的状况。
用行政和经济手段,把分散在银行、工商机构的个人、企业信息收集起来,成立一个全国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逐渐把信息库的信息征集面扩大到公、检、法机关。这个数据库必须是全国性的,否则有的人在这个城市赖账,到另一个城市又可以借钱了。
要有非常严格、全面的奖惩制度,如在银行的借贷当中信用比较好的客户,其贷款利息就可以比较低,存款利息比较高,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可优先考虑。
根据信用法律法规,严格规范银行、工商部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信用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如果不真实,应取消其营业执照。同样,对信息提供的范围也必须有界定,必须尊重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
林毅夫分析,现在国企在银行的贷款中确实有不少欠账、坏账、呆账,为什么政府还要不断给他贷款呢?最主要的原因是国企有不少政策性的负担。有政策性负担,就会造成政策性亏损,谁该为政策性亏损负责呢?当然是政府,因为这是政府的政策造成的。
政府从1983年以后改财政拨款为银行贷款来支持国有企业。因此,当企业因为政策性负担造成政策性亏损需要补贴时,就可到银行贷款。
他说,国企必须把各种政策性负担剥离,没有政策性负担时,只要正常经营,就能正常盈利。
王国勇:对企业信用多头评级、政出多门,缺乏专业化和权威性
安博尔信用评级机构王国勇总经理:目前中国有来自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司法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各方面对企业的信用评估。这么多的部门、机构,各自为政,相互屏蔽。除了给评估对象多增添了几块牌(证)外,似乎没有其他作用。“运动式”的评估检查,炼就了企业“突击式”的迎合机能;你评你的,我做我的,两者毫不相干。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交易方式的变化,社会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已延伸到企业及其员工行为的各个方面,客观上也就要求企业信用评价的内容应突破原有的小圈子,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企业信用评估。但多角度、全方位信用评估并不意味着是多头评估。
信用评级的本质是对信息的识别和加工,评级机构的生命在于准确地预测信用。提高对信用信息识别的准确性和加工能力是评级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只有不断提高评估技术的科学性、合理性,才能提前预测目标企业的信用状况,信用中国以高质量的信用产品拓展评估市场的需求。整合工商、税务、银行、证券、保险、质检、药监、环保、海关、法院、劳动保护等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对企业进行综合信用评估。评估的目的是对被评估对象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不能仅为贷款而评级;是对被评估对象在经济交往中各种行为的认定,是鉴定其企业基本形象的工作;评估结果是评估机构向社会提供的最基本的信用产品,应向社会公示;以造成相应的社会影响,并逐渐被社会认可、接受。随着评估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信用评估市场将不断扩展,信用评估机构的生存、发展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张永珍:内地可借鉴香港法律
香港中华总商会前副会长张永珍委员表示,香港商界非常关注内地的信用体系建设,香港有关商业犯罪的法律法规可为内地提供借鉴。
她说,去年我就交了提案,社会信用对经济发展的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在内地,发现很多做假,假酒、假烟、牛奶掺水等问题。香港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内地可以借用这些法律制度。如破产的法律,如果一个企业的老板倒闭或者破产,那将影响到个人的生活。如果申请了破产,他就不能坐飞机、火车的头等舱。除非有一天他把所有的钱还清了以后,才可以买汽车,不然被债主看见他在外面消费的话,就可以告他。
她说,香港拥有多项惩治商业犯罪的法律法规,同时,有关部门经常借助电视等媒体发布公益广告,警示公众造假欺诈将导致严重后果,提高人们的守法诚信的意识。
董辅礽:“柳市镇的故事”寓意深刻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名誉所长董辅礽委员认为,“信用浙江”、“信用中国”等提法很有意义。提出“信用浙江”目的很清楚,就是规范市场经济行为,营造良好的遵守信用的市场环境,这样就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这是浙江省对在由经济转变中曾发生过问题的总结。
董辅礽说,在市场经济初期,浙江市场十分混乱,给浙江的经济造成了不良后果。当年柳市自80年代起就大搞电器,家家户户都在生产不合格的电器并销往全国,但是很快就有了严重的信用危机。后来柳市下大力气才改变了这种情况。温州的例子告诉我们,重新恢复市场信用需要很大的努力。
现在还有很多企业不守信用,偷税、漏税、造假,侵犯他人产品专利,有些地方政府也是采取各式各样的办法来包庇、保护一些企业制假、售假,这种情况如果不及时修正的话,不仅对当地的经济带来不利的影响,而且将影响到我们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赵海宽:企业信用亟待提高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赵海宽委员说,中国政府的国际信誉是不错的,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信誉有待提高。
他说,据较权威的机构调查,在没有得到贷款的中小企业里面,其中有23.5%是因为企业信用不佳。
财政债券每次发行的时候,都有很多人排队争购,这说明中国政府信用是很好的。政府一直执行着稳定的货币政策,人民币币值一定非常稳定,在亚洲金融危机时期,尽管周边国家的货币大幅度贬值,人民币也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在改善社会信用方面,政府国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并非尽善尽美。
他信用中国认为,当前企业信用有待提高,部分中小企业需要的银行贷款资金没有得到满足,部分城市居民可能也有贷款的需要没有满足,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部分原因是属于信用方面的。
陈碧兴:银行承担不起信用服务公司的历史责任
信用中国特约评论员陈碧兴: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樊纲指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传统的商业银行将萎缩,国有商业银行将首当其冲,中国银行业无论在员工雇佣机制还是市场扩张机制方面已经成型,计划经济的遗留问题很严重,其高比例的不良贷款已导致严重信贷危机。我们知道,目前我国几大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金比例高达20%以上,这一问题已引起了各商业银行的高度重视,他们纷纷采取措施,完善了审批程序,加大了贷款审批的力度。但仅仅加强贷款审批的力度是远远不够的,这是因为造成贷款不良的原因不仅仅是审批方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也正因为有这些积重难返的原因为信用服务公司的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1、银行缺乏一支高水平的信贷员队伍,缺乏具有风险意识的领导团队,为信用服务公司打开了培训市场的大门。
2、银行缺乏科学合理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估的方法和搬石头砸自己的技术,为信用服务公司的企业信用评级标准、认证体系、信用调查、信用风险测量与控制技术及软件找到了市场。
3、银行对贷款项目的贷前调查和市场分析能力参差不齐,对信用服务公司为贷款项目的资信评估提出了需求。
4、银行对贷后的资金及贷款企业的跟踪管理不够,对信用服务公司为企业风险管理提出了需求。
因此,必须尽快建立信用服务公司,由专业的信用服务公司从事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岗位的培训;企业贷款项目的风险评估;银行贷款的资信评估;区域投资环境的信用评估;企业债券信用评估;上市公司的评级;资产证券化信用评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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