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6月1日表示,部分互联网站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布了《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并提醒消费者,不要在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互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6月1日表示,部分互联网站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布了《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并提醒消费者,不要在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互联网站上购买药品。
发布虚假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网站七大特征:
●网站开办单位通常假冒或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国家、北京、上海等某疾病康复中心、科研机构、医疗单位”。
●页面上所标示的网站开办单位和地址是虚假的;咨询、销售“药品”的电话为小灵通号码或手机号码,拒绝消费者上门购买药品。
●网站宣传和销售的“药品”,通常声称可以治愈某些慢性疾病、疑难杂症或性病等。
●伪造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世界卫生组织、某医学中心或医学会等政府部门或组织机构的名义,指定、推荐该“药品”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惟一产品。
●页面上非法链接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网站”,并恶意篡改页面内容。
●页面上充斥大量以“政府官员”、“权威专家”、“患者”的名义,通常使用绝对化、承诺性的语言。
●网站以电话订购或在线订购的方式,让消费者向指定的银行账号、邮政信箱汇款,然后邮寄“药品”;或通过货到付款的方式销售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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