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一个公司,招来几个同伙,谎称和你做生意,签了合同拿了回扣人就不见了。禄保献靠此手法,非法骗取他人回扣达4.24万元。莲湖区法院日前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禄保献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家住河南许昌市的禄保献,
家住河南许昌市的禄保献,为了骗钱,伙同赵建中等5人(均在逃),在今年4月上旬,利用我市举办东西部贸易洽谈会之际,大量收集各地厂商的产品广告册,然后实施诈骗。
禄保献先是以陕西省某公司需订购6万个纸质手提袋为名,多次打电话将黑龙江大庆市某印刷厂厂长王某骗至西安,于4月14日和王某签订购货协议书,再由同伙高会计在我市的一银行为王某办理了9.72万元的银行汇票,禄保献以回扣为名骗取王某2.2万元。后高会计当日在银行又将汇票退出。高会计携带银行汇票和王某一同去黑龙江考察、付款、提货。高在郑州换车时趁机逃离。禄保献将2.2万元交给赵建中,按约定,禄分得赃款5300元。
几日后,禄保献又以陕西另一公司副经理的名义,谎称购买消毒剂,将天津某公司的销售经理刘某骗到西安,并于次日与刘某签订购买价值142650元的消毒剂协议书。再由同伙在银行办理7万元汇票一份交给刘某,禄保献以收取回扣为名,骗取刘某现金20400元,后分得赃款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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