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面建设。社会各类经济主体自身的信用问题、经济主体失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所产生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已成为政府、企业、消费者乃至全社会关注且需要致力解决的重要问题。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保障社会市场
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面建设。社会各类经济主体自身的信用问题、经济主体失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所产生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已成为政府、企业、消费者乃至全社会关注且需要致力解决的重要问题。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保障社会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创新工程、是事关人民生活和造福社会的民心工程。
一、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
1. 党和政府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再次强调,必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税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要在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整顿信用秩序,建立严格的信用制度,依法惩处经济欺诈、逃废债务、不履行合约、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
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使有不良行为记录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直至绳之以法。广泛采用现代化监管手段,综合利用信息网络资源,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打击各种违法经营活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竞争秩序。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对此,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面建设。一是纷纷倡导和推动以建立“诚信地区”与“和谐社会”为目标的诚信体系建设,包括建立“信用政府”、“信用地区”、“信用行业”、“信用市场”,逐步开始投入大量的管理、服务与技术支持资金。二是加强以信贷服务、征信服务和企业信用评级服务为核心的经济领域里的信用风险管理活动。目前,经过几年的努力,已初步形成了各部门、各地方、行业协会、信用服务机构以及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建设的良好开局。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意识普遍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信息技术层面延伸发展,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的信用管理与服务摆到重要位置。
2.当前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在国家层面,缺乏整体规划、缺乏统一管理。
二是信用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信用服务尚无法律依据。
三是各级部门缺乏资源整合力度。各单位依托政府职能,对保有的企业信息相对控制,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信息割据”、“信息孤岛”的现象普遍存在。
四是系统建设缺乏技术支撑。各机构、各地区各自为战,仓促投资,缺乏对统一平台的考虑,特别是缺乏对今后信用信息共享的全局性考虑。
五是信用产品与服务缺乏标准。征信报告、评级报告和其它信用产品走向市场,没有一个基本标准,造成企业产品与服务质量水平悬殊,成本差异较大,形成不公平竞争。
六是信用评价缺乏标准。行业评定、系统评价、企业评级监管不严,评价主体不明确,评价标准不明确,扰乱了信用评级市场。
七是信用教育与人才培养等基础性工作还跟不上需求,专业性的人才缺乏。
中国是个大国,如果不从整体发展战略的角度考虑,任由地区或部门机构各自开发自己的系统,特别是在建设决策层面,在没有标准、没有规范的情况下,必将产生重复建设、不规范建设、走弯路建设的可能性,而且由于缺乏标准和规范,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服务机构之间所构建的各种系统势必难以兼容,信用信息资源难以共享,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研究信用体系建设当中的标准化问题已迫在眉睫,如果各自为战的势头得不到及时规范,将可能对国家今后的信用体系建设一体化发展和综合性管理带来困难与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及其作用分析
从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看出,信用术语标准,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加工标准和使用标准,信用评价标准,信用产品与服务标准是信用体系建设当中关键性的问题。因此,必须给予重视和解决。
1.建立信用标准体系的重要性
(1)建立信用标准体系是加速建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迫切需要。信用标准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参与国际经济活动日益增多,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已经对我国市场经济主体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产生了不良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的声誉,因此加快信用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实践,不但有利于进一步全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而且对深化改革开放和增强国际竞争具有重要作用。
(2)建立信用标准体系是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法律法规体系的迫切需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逐步走向成熟,各种法律法规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应运而生。但针对社会信用方面的相关立法仍然相当滞后。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规范社会信用特别是征信市场行为方面的法律。在政府开放必要的企业资信信息和数据等方面,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规定,从而制约了社会信用信息开放的进程,使得政府在开放信用信息方面无法可依。在这一现实情况下,尽快制定一套信用标准,为社会创造一个信用信息开放、公平享有、使用信息的环境,进而为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创造条件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3)建立信用标准体系是完善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一些企业出现失信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社会信用制度没有真正建立和完善起来。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促进我国社会信用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已成为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近年来,在所组织召开的一些全国性商品交易会上,很多国内企业宁愿放弃大量订单和客户,也不肯采取客户提出的信用结算方式,而采取传统的交易方式。使得交易方式向现金交易、以货易货等更原始的方式退化发展。但在欧美国家中,企业间的信用支付方式已占到80%以上,纯粹的现金交易方式已越来越少。这表明我国的企业信用危机已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尽快建立信用标准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4)建立信用标准体系是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加速建设信用制度的迫切需要。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商品交换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劳动产品交换,其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交换双方都是以信用作为守约条件,构成互相信任的经济关系。任何一方不守信用,就会使等价交换关系遭到破坏。市场经济愈发达就愈要求诚实守信,这是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础和标志。没有信用,就没有交换;没有信用,就没有有序的市场;没有信用,一切经济活动就难于健康发展。如今,在部分地区和部分领域,由于出现了信用危机,商品交易行为甚至倒退到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状态。信用危机不仅毒化了社会风气,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制约了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守信企业难予得到有效的市场地位保护,失信企业没有得到有效和经济制裁。因此,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对于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加速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2.信用标准化建设的现实作用
社会信用体系从自身建设与发展规律而言,它也有一个标准化、规范化的过程。特别是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离不开现代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支持,如信用信息的采集、交换、披露及技术平台的支撑,标准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的现实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助于促进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快速发展。能够使管理者和投资者依据技术标准快速选择技术支持平台,搭建服务平台,避免盲目性、重复性,提高工作效率。
(2)有助于区域、系统之间的接轨,保障不同网络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为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奠定长远基础。
(3)有助于避免不规范建设,走弯路,避免不必要的、无代价的经济损失和劳动损失,减少浪费,有利于节约政府和企业的投资成本,特别是避免在技术建设上的失误,造成今后会推倒重来。
(4)从产品角度来说,建立信用产品与服务标准,则是信用产品与服务进入市场的准入证,是对消费者的承诺,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
(5)对信用服务机构来说,落实标准,是鉴定信用产品的基本依据,是产品质量的基本保证,是信用评价的基本尺度,也有利于信用服务机构的公平竞争。同时,还可以促进企业管理的科学化、统一化、协调化,提高管理效率。
(6)对于人才培养来说,有了信用产品标准、有了信用服务标准,有了信用服务市场,信用人才的培养就有了目标和方向,有利于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建设。
(7)通过标准的宣传和实施,有利于各机构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有利于推广信用产品,培育和开拓市场,有利于地区、行业和企业信用品牌的树立,从而促进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推行信用标准化建设,突出的重点首先在于信用信息处理的标准化、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的标准化和信用产品与服务的标准化。使得信用信息自身的标准和信息交换与流通过程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使得信用产品质量得到保证,经营主体交易成本降低,信息采集与更新处理周期缩短,工作效率与经济效益提高。因此,信用标准化建设无论是对管理者、投资者来说,还是对于服务者和消费者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三、对信用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考虑
1. 信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战略发展方向,以规范信用术语标准为基础,以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处理与使用为核心,以规范信用产品与信用服务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把握机遇,开拓创新,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行业和企业利益,为地区、行业(系统)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技术与标准支撑,为促进建立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注重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性。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与信用道德文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形式、技术工具和运作方式等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综合系统,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信用标准化建设,必须综合考虑。
——注重信用体系建设的的系统性。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个它作为一种社会机制,主要包括信用法律法规体系、信用服务体系、信用数据技术支撑体系、信用市场监管体系、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社会诚信教育体系等六个方面内容。信用标准化建设必须以技术支撑为核心,保障各系统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注重信用体系建设的广泛性。信用体系建设涉及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和机构,广泛协调是信用标准化建设重要方式,必须从实际出发,从企业出发,从全局考虑,求真务实,确保和谐发展。
——注重信用体系建设的专业性。信用标准化必须从科学、专业的角度进行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是通过信用信息的采集、处理、使用、分析以及信用评价服务等形式发挥作用,从其过程到其产品都存在有较强的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分析技术和管理技术的科技含量。
2. 信用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信用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为企业信用管理服务,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为地区建立信用环境服务,为国家信用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信用标准化建设的阶段目标:到2010年,信用标准化建设的阶段目标是达到“六个一”。即:
组建一个在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领导下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和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信用标准技术服务保障网;
建立一套规范的信用信息管理国家标准;
制定一套统一的信用产品质量推荐标准;
搭建一个权威和系统的全国信用标准化服务平台;
培养一支全面的信用技术与管理服务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编制一套信用技术理论和务实操作相结合的信用标准化指导教材。
3. 信用标准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坚持科技引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尊重科学规律,贯彻“尊重科学、发扬民主、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工作方针。以科学技术指导标准建设,以标准规范促进信用建设,切实发挥基础研究引领未来发展的先导作用。
坚持市场导向。以企业需求、行业需求、社会需求为根本,着力解决市场需求。坚持“依靠专家、依靠企业”的工作原则,把握市场需求和科学前沿,创新标准化建设。
坚持多方协作。充分发挥各行业组织、企业、研究院所和信用服务专业机构的作用,倡导合作精神,支持合作研究,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起多方参与、分工协作、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
坚持重点突破。针对信用体系建设急需信用术语、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使用规范、信用评价标准等一批标准,采取“先易后难,急用先行,突出重点,科学先进”的指导思想组织实施。
坚持稳步发展。推进信用体系标准化工作,应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基础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的科学研究,遵循“切实可行、成熟先上、示范推广、逐步推进”的工作方法,在开展试点示范的基础上,稳步发展。
4.信用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
信用标准体系,应用是根本,服务是关键,它是一项科技含量较高的应用系统工程。结合政府信用监管、信用行业与服务机构以及企业信用管理的现状需求与分析,我们认为:信用标准体系的总体构架应包括信用基础标准分体系、信用信息技术标准分体系、信用产品标准分体系、信用服务标准分体系和信用管理标准分体系等五个部份组成。
(1)基础标准分体系包括基本术语、信用信息分类编码、信用报告格式等内容。
(2)信息技术标准分体系包括信用数据元(或数据字典),信用数据采集、信用数据交换、征信平台接口规范、信用数据库及网络平台管理规范等内容。
(3)产品标准分体系包括信用调查报告、衍生产品、信用评级、诚信评价及相关标准等内容。
(4)服务标准分体系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方式、服务时限、服务资费及相关标准等内容。
(5)管理标准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资质标准、操作规范及相关标准等内容。
5.信用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1)规范专业术语。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字义、词义丰富。观点不同,角度不同,理解不同。词义不统一,相互间的交流就会出现歧义,就会发生障碍。词语不规范,理解和认识上会出现差别,同时也将会给信息的记录、信息的交换带来不利因素,数据库也因此会变得更为臃肿和繁杂。
(2)统一信用信息编码。从发展趋势上说,今后市场主体的信息将逐步整合。关于信息编码(代码),虽然有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但对新兴行业的编码规则未作定义,且还缺乏有效的、及时的标准维护机制。对于专业应用和新兴行业来说,只能是应进一步规定细则和补充完善。在实际使用和编制工作中,尽可能贴近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如企业识别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识别码使用身份证号码等,力求终身制、唯一性。
信息编码不统一问题,带来人力资源、时间资源和存贮资源的极大浪费。当前,政府有关主管机构对市场主体的编码就各不相同,不同的主管机构各用自己的编码方式。这样不利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整合,不利于社会对信息的使用,不利于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对同样的一个数据信息内容,这个机构这样编码,另一个机构那样编码,几十个机构各用不同的编码,不仅增加了机构自身编码的工作量,也给综合管理带来了混乱和资源上的浪费。不同的编码,增加了录入信息的工作量、出错的概率、加大的不必要的存贮空间。同一个数据信息尚切如此,更不要说还有众多的其它信息的合并问题。
3. 统一规范信息元数据。信用信息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信息的采集、交换、处理和存贮,是依靠数据库为支撑平台的。元数据系统是通过设计阶段预设在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中,作为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自始至终伴随着整个电子文件的生命周期。根据《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这一国家标准,电子文件的元数据是指“描述电子文件数据属性的数据,包括文件的格式、编排结构、硬件和软件环境、文件处理软件、字处理软件和图形处理软件、字符集等数据”。元数据的基本作用可概括为描述、定位、搜寻、评估和选择。即描述并记录文件的性质与内涵,提供文件的储存位置信息,提供有关如何找到所需文件的信息,帮助用户判断文件价值等等,其最基本的功能是提供描述信息。从全局角度考虑,为便于今后信用信息数据的互相交流,或是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对信用信息元数据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非常必要。
4.统一规范信用信息分类及采集加工与使用标准。借鉴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经验,根据全国各地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需要,研究出台《关于我国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信用信息分类方法》(国家标准)以及《信用信息工程技术指南》等相关措施。同时,抓紧完成《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使用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
5.规范信用报告产品与信用服务标准。随着信用服务机构业务的增多,信用产品与信用服务种类也不断增加。既然是产品,就应有衡量的标准。特别是目前征信机构的信用报告,有几十种之多。常用的几种报告应至少具备哪些标准内容应该规范,应当让消费者或报告的使用者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如过程标准(手续、流程等)、产品标准(如报告设计、主要内容、说明方法等)、专业标准(如行业准则、认证资格等)以及记法标准(如保存时间、表示方法、术语描述等)。
6.规范信用评定标准。一是信用主体以诚实守信,履约践行的社会信用评价标准,二是信用主体以信贷为核心的信用风险评级等级标准。
四、现阶段信用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
(1)完善组织管理与服务机构。在建立完善“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职能任务与工作目标的基础上,指导建立相关专业委员会,依托各行业组织、事业单位、研究院所或信用服务专业机构建立起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保障服务合作机制。
(2)加大对信用标准基础性研究的力度。尽快出台《社会信用术语》、《信用信息编码规范》、《企业信用主体标识规范》等一批基础性国家标准。
(3)加大对信用标准专业化研究的力度。尽快出台《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使用规范》,并根据市场需求,研究制定《企业信用数据项规范》、《信用信用元数据项基础标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等国家标准。
(4)加强对各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技术指导。加强宣传,积极为各地区、各机构提供信用标准化技术服务,指导各地区、各机构建立信用数据技术支撑体系,有效推进信用信息与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化、信用评价工作的标准化。
(5)加快建设全国信用标准化服务平台。多方筹措资金,鼓励和支持我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信用服务机构按照统一要求和相关标准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平台,并建立“全国信用标准化服务网”。把信用标准化建设宣传与技术服务衔接配套,开放实施。
(6)加强对信用信息资源的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建立科学的、标准化的信用管理测评体系,促进提高对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7)积极开展信用标准化建设人才培养工作。有针对性的组织培训交流活动。通过培训,学习并规范信息源机构的信息采集标准,学习并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持标准,学习并规范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标准。通过培训,使受训者明确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
(8)培育标准化试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标准化,包括标准化的制定和推广两个方面。制定标准,要实现专家、企业、行政和执法机关等方面的结合。推广标准,要培育试点地区和单位,把信用体系建设机构作为实施标准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证标准符合实际情况,使标准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9)加强与国际合作。全方位加强国际先进标准的交流学习,借鉴经验。
综上所述,信用体系建设与标准化工作密切相关,不可分离。想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就必须要有信用数据技术支撑系统,就必须要有信用信息管理与应用的标准化建设。因此,只有加强信用标准化工作,才能为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