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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华: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来源:网络转载 2008-05-23 15:08:56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需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诚信守约、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首届中外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信用与可持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需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诚信守约、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首届中外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信用与可持续发展论坛”上表示,在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进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建设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大力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制止不正当竞争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发挥了职能作用。一是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地区封锁等行政性垄断行为,以及大公司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限制竞争的行为,积极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二是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以反仿冒、反欺诈、打击“傍名牌”等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坚持以查办案件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整治商业贿赂行为。

    二、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诚信的消费关系   

   消费者和经营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两大主体。坚持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并重,需要尽职尽责做好监管执法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有效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积极建立完善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消费者参与相结合的消费维权新体系。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积极引导成熟消费、节约消费和文明消费。二是依法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大对守法经营企业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遵章守法、诚信经营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商标侵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等不法行为,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培育诚实信用的市场主体   

   2003年以来,从推动企业诚信自律、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出发,工商部门在全国推行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具体做法是:以企业数据库为基础,以“金信工程”为依托,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一套包括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在内的较为完整的企业信用监管指标体系。一是确立了企业信用分类等级标准,结合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信用等级标准相应分为守信标准、警示标准、失信标准和严重失信标准,分别用A、B、C、D四个类别表示。二是建立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机制,依法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对守信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对警示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对失信企业实行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企业实行淘汰机制。三是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公开企业身份记录和违法行为记录,对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依法发布吊销公告,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强化对企业的社会监督,加大企业违法成本。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设信用工商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必须大力加强自身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这既是构建信用体系的重要方面,也是坚持执政为民、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政府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坚持以建设信用工商为切入点,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提高监管服务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以文明监管、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企业注册大厅、商标注册大厅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驻的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公开企业登记、商标注册和企业年检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办理结果等,实行“阳光政务”,自觉接受监督。三是不断完善服务措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推进信息工商建设,方便当事人办理登记注册事项。   

   周伯华强调,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建设信用工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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