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互动地带:分手代理是否合理

来源:中国信用财富网(原创) 2008-05-15 15:58:18

主持人: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一对恋人感情出现问题时,人们通常是劝和不劝分的。不过,最近在广州,两个未婚的小伙子,却开创了一种叫作分手代理的业务,专门帮助恋人分手。我们来看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小张是一名在校的学生,今年7

主持人: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一对恋人感情出现问题时,人们通常是劝和不劝分的。不过,最近在广州,两个未婚的小伙子,却开创了一种叫作分手代理的业务,专门帮助恋人分手。我们来看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小张是一名在校的学生,今年7月毕业,平时他爱看韩国片、爱上网。分手代理的点子,就是他看了一部韩国影片后产生的灵感。

    韩国电影《悲伤电影》片断

    同期声:李小姐,我要告诉你,Hung-suk要和你分手。(被客户煽了一记耳光)

    这是你的爱 ok?  现在被分开了 明白吗

    为什么?因为你是个花花公子。因为你有很多女朋友,ok?

    这边有女朋友 那边也有女朋友

    这是一部名为《悲伤电影》的韩国影片,剧中男主人公开办了一项特别的业务,帮助客户和恋人分手。这部电影启发了小张,把电影的情节搬到现实当中。小张马上找到了自己的好朋友,23岁的小伙子小田。听了小张的描述,小田和小张一拍即合。


    小田:新,这个东西肯定很新,/目前国内从事这样的行业,几乎是空白。一个新事物它既然能够出现,表示这个市场有这个需求。

    于是他们俩开始在网上发布信息,没想到不到24小时,他们就迎来了第一个客户。一位公司的白领程先生。

    小田:他跟我们说的原因是出于家庭的反对,而且他私下也做过很多努力,想要说促使他家人能够同意他们俩交往。最终的结果还是失败了。

    接到业务后,小张和小田足足商量了一天半的时间,设计出了一套分手方案,得到委托人程先生的同意后,他们决定约女方出来见面,小田记得,当他们转述了客户要求分手的信息,对方感到非常震惊,但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就这样,短短十天的时间,两个人就成功地让十对情侣分了手。

    小田:因为两个人之间的这种亲密的关系,我们面对面来说这个问题的时候,可能说到一半,因为两人变得很激动,这个话题就没有办法继续下去了,但是通过我们这个途径、这个代理、中介,我们可以很清楚的把他的想法可以完完整整地转达给他。


    两个小伙子说,并不是所有的分手业务他们都会接受,比如,已婚的不接;涉及金钱纠纷的不接,在和客户接洽的时候,也不是上来就谈分手,而是先劝和,看到没有挽救的希望了,他们才接受客户的委托。

    我们的出发点只是说希望把一段已经出现裂痕或者已经破碎的感情,把它修复成一个好的结局,或者是复合或者是分开。

    尽管两个人认为自己是在帮助别人摆脱分手的尴尬和痛苦,但是,对于分手代理是否合理,人们还是有不同的看法。

    赞同意见:请分手代理,也没什么不好的

    市民:反正有市场存在就是合理的,对吧,有市场的话,收费不是很离谱,还是能接受的。

    市民:两个人之间的确有些尴尬或者不方便的话,那么请人代为解决这个问题,也是一种办法。

    市民:合理呀,那对于那种被纠缠的人来说是蛮合理的。

    反对意见:请分手代理,那怎么行?

    市民:让别人来参与自己双方两个人的事,我觉得不太好。

    市民:因为有中间人的话,可能会产生误解什么的,这样其实更不好

    市民:可能是隐私问题吧,我不太愿意,反正我不支持这个。

    从法律的角度,法律专家们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中国政法大学 民法学教授 李显冬:分手代理它其实叫起来并不太确切,对于代理来讲,它一定要独立的作意思表示,一定要当事人进行判断。所谓分手代理就不是这样的,它需要分手代理作独立地判断,从性质上来讲更确切地称之为一种传达行为更合适,那我们法律上也没有禁止这样一种行为。

    北京大学婚姻法教授马忆南: 有些行为法律条款确实没有明文禁止,但它是违反法律精神的,违反法律宗旨的,起码是法律不提倡的。

    面对人们的各种评价,两个小伙子作了很多努力,想让人们相信他们既能赢得客户的信任,也有能力防止自己被欺骗。

    小田:委托人确定要把这个委托给我们做的时候,我们需要签订一些书面上的东西,如果说因为是你对我们的一些隐瞒,而导致这个委托失败的话,那我们有权利终止这个委托。

    除了规范委托业务,他们还对如何收费进行了设计。

    小田:我们的费用分两部分一个是必要开销,一个是服务费,如果是分手成功的话,我们是两项都要收,如果分手没有成功的话,我们只收取我们的相关开支,就是服务费我们不收取。

    那么这些设计和安排能不能保障委托人和分手代理双方的合法权益呢?法律专家提出了不同看法。

    北京大学 马忆南教授:恋爱关系与结婚是紧密相关的,它毕竟是结婚之前的一个行为,那么它就涉及到一些人身专属性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不允许代理的,也不能形成委托合同关系,不受法律所保护的,不能依据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有的法律专家提出,一旦发生了侵权行为,分手代理可能就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李显冬教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委托合同和咨询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系统的具体的规定,所以一旦双方当事人在这样的所谓的分手代理合同中产生纠纷的时候,是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马教授:他可能在处理分手代理过程中,不小心把人家的隐私暴露了,损害了那个人的名誉,受害人是可以起诉他们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主持人:看来,对于分手代理是否合理又是否合法,人们还有不同的看法,不过有一点我们想提醒的是,感情的事情,不要简单的处理,更不要逃避现实,如果非要去找分手代理,就要注意防范可能的法律风险。好了,感谢您收看今天的法治在线,再见!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征信大数据链的形成与应用探讨


联合征信研究 2018-03-30 09:59:38

社会信用体系顶层设计该理顺的“十大关系”


发现(智库版) 2018-03-22 09:42:04

社会信用体系顶层设计该理顺的“十大关系”


发现(智库版) 2018-03-07 14:10:40

2014年个人信用报告网上怎么查


网络 2014-05-28 22:31:48

博鳌亚洲论坛组成人员(秘书长)


网络 2014-04-13 19:08:06

博鳌亚洲论坛组成人员(理事会)


网络 2014-04-13 19:06:35

博鳌亚洲论坛简介


网络 2014-04-13 17:50:00

话语权的罪与罚


网络 2013-12-01 11:54:16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