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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省级行政机关服务承诺书

来源:云南日报网 2008-05-15 15:11:36

省财政厅 一、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运转程序,规范财政收支运行和财政财务管理,秉公用权,勤政廉洁,保证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安全、有效。 二、履职尽责。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

 省财政厅

    一、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运转程序,规范财政收支运行和财政财务管理,秉公用权,勤政廉洁,保证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安全、有效。

    二、履职尽责。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财政支出向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和边疆民族地区倾斜,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工作高效。实行定岗定责和AB角制度,确保角色有替补,工作不间断。对预算批复、预算资金拨付、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对没有明确规定的尽可能缩短办结时间,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我厅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财政预决算报告、政策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办理依据、程序、时限等信息,实行阳光政务。

    五、文明服务。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兑现服务承诺,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工作程序,工作中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忱服务。

    六、接受监督。实行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规范行政行为,建立监督机制,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投诉举报电话:0871-3645099。

    云南省财政厅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省财政厅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云网查询。

    省人事厅

    一是做到程序透明、公开公正。坚持把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作为做好人事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通过网站、报刊等媒体及时、广泛向社会公开人事编制工作服务项目、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所需材料、收费事项、办理部门及投诉监督方式等。公务员招录做到招考政策、录用计划、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考录程序、考录结果公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做到招聘计划、招聘程序、招聘结果公开。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专家选拔等工作做到政策、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

    二是做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坚持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做好人事编制工作的价值准则。制定人事编制制度和政策,坚持从大局出发,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和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做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公务员考录方面,坚持“凡进必考”原则,逐步打破地域界限,逐步取消身份、性别限制,为报考人员提供平等竞争机会。人才流动方面,严把审核关,确保有序流动。工资收入分配方面,加大处理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利益关系政策的调研,加大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调研,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边疆民族地区特殊政策的支持,使我省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既能综合平衡不同方面的具体利益,又能疏导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努力使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

    三是做到率先垂范、公道正派。坚持把率先垂范、公道正派作为人事编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我厅是实施《公务员法》和服务承诺制等“四项制度”的主管部门,在作风建设方面一定要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走在全省机关的前列。努力做举止文明,热情接待,服务周到的表率;努力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高效工作的表率;努力做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本职责任,严格执行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的表率;努力做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表率;努力做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全大局,团结干事的表率;努力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讲求社会公德的表率;努力做公道正派,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表率;努力做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表率。

    我厅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71-3635363。

    云南省人事厅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本厅网站、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云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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