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纲要(2008——2010年)》、《公民道德建设工程&mdash
根据贵州省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纲要(2008——2010年)》、《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2008年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省法院全面实施为期3年的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特制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2008年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纲要》关于“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延伸辐射,三年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2008年,省法院将围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的活动主题,大力开展以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的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加强法院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法官职业道德素养,树立群众满意的法院和法官形象,提高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改善卫生环境和办公秩序。
二、实施范围、工作重点及责任部门
2008年省法院开展“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实施范围包括省法院各庭、局、处、室、办、队、机关服务中心。各部门要结合业务特点,按照机关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务求取得实效。要以开展主题活动为契机,找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推进机关各项建设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加强法院内部职业道德教育。配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公正司法保民生’教育活动”和“以《六条禁止规定》落实情况检查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督查活动”进一步深化涉及省法院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政勤政教育,发挥省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的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将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广大法官深入学习以“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理论体系,学习《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从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等六个方面入手,教育广大法官自觉加强修养,努力成为道德建设的楷模,推进全社会公民道德建设。
责任单位:政治部、监察室、机关党办。
(二)通过审判实践,引导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运用司法手段,在实体和程序上公平把关,通过公开审判、信访接待、法制宣传等形式,以公平公正的审判,主张正确的道德意识导向,弘扬良好的社会风尚,引导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加大对审理涉及公共交通、旅游服务、食品安全、医疗事故、商业诚信、药品监督、欺诈垄断等相关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各类案件的指导力度,最大限度地追求相关个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审判领域实现“让投资创业者满意、让游客满意、让基层和群众满意”主题活动的基本要求。在全社会营造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的良好氛围,创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展示贵州良好的形象。
责任单位:各业务庭、局。
(三)深入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强化首问负责制,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力度,把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纳入2008年度机关目标管理内容。争创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
责任部门:机关党办;参与部门:机关各部门。
(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在办公室、立案庭、立案庭、司法行政处、技术处等部门开展规范行为、简化程序、热情接待活动,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热情为基层服务、为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服务。
责任单位:办公室、立案庭、司法行政处、技术处。
(五)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食堂卫生监督保障活动,扎实推进“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加强对院机关办公环境、家属院落、职工食堂等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卫生治理、检测、考评机制。配合“整脏治乱”工作,加大对机关环境“脏、乱、差”的治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曝光不文明行为,加强对厕所、楼梯间等场所的卫生治理,彻底消除鼠患,切实改进院机关卫生面貌。组织开展文明庭处、文明办公室创建活动,积极投入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宣传日活动。
责任部门:机关服务中心;参与部门:机关各部门。
(六)在法官培训中心、机关招待所开展规范服务、诚信服务活动。对外工作场所做到整洁卫生,保证服务质量,强化日常督查。服务人员做到仪表整洁,规范服务,文明用语,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让基层法院、外来群众感受到“满意在省法院”。
责任单位:机关服务中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的原则,经2008年3月6日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省法院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孙华璞,党组书记、院长。
常务副组长:侯建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黄光友,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邓胜利,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余红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成员:王雄成,办公室主任;
肖志光,政治部宣教处处长;
屠筑萍,立案庭庭长;
王天佑,监察室主任;
秦振安,机关党办主任、文明办主任;
胡 平,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秦振安(兼);
成员:韩十又、赵映、罗俊皓。
(三)联络员。
由各部门确定1名同志担任本部门开展主题活动联络员。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周密策划、精心安排、拟定方案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在省法院互联网站上公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2008年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举报电话:0851-6992083,6992084;电子邮箱:gzgyxxk@126.com。在法院网站上开设“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专栏,全方位、多视角展示我院开展活动的基本做法和主要成果,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按时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每月出工作简报2-3期。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及时的宣传和表扬,积极营造向上、有序、浓郁的主题活动气氛。
(二)查找问题,集中整治。从3月下旬开始,利用两个月时间,通过新闻媒体、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各有关机构和社会群体广泛征集最不满意问题,将有关问题分类进行梳理,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在此基础上,结合法院实际,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促进工作效率、水平、质量的提高。6月底完成对基层、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不满意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并通过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督查,抓好督办。各责任部门要按院里统一部署,结合业务特点,拟定活动方案,扎实开展工作,搞好自查自纠。每季度向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工作实施情况。院督查办负责活动实施的督查督办工作。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机关各部门要随时接受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明查暗访、不定期抽查及公众满意度测评等活动。
(四)示范带动,树立“标杆”。立案庭、司法行政处、机关服务中心是我院的窗口部门,要下大力开展工作,务求抓出实效。院领导小组将积极组织机关部门和个人参加省领导小组开展的评选“十佳标兵”、“十大满意”等活动,争创道德模范“标杆”,用身边的事感动身边的人,用身边的典型教育身边的人,用身边的模范引领身边的人,使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
(五)总结经验,巩固成果。10月30日前,各部门要完成并上交全年主题活动的书面总结;11月上旬,院领导小组完成全院活动总结,同时,接受省领导小组和调查机构的检查和考评,并参加全省开展的推优、竞评、总结、表彰和2009年度主题活动安排部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