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们多年在花旗银行亚洲(包括中国香港特区在内),拉丁美洲,欧洲,北美洲(包括美国),大洋洲等二十几个国家和地区亲手建立信用制度和评估系统并投入使用的经验,以及自2000年起先后多次对上海,北京,深圳,广州,沈阳,大连,武汉等地征信工
基于我们多年在花旗银行亚洲(包括中国香港特区在内),拉丁美洲,欧洲,北美洲(包括美国),大洋洲等二十几个国家和地区亲手建立信用制度和评估系统并投入使用的经验,以及自2000年起先后多次对上海,北京,深圳,广州,沈阳,大连,武汉等地征信工作和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及保险公司的考察和研究,我们形成了对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的几点看法,具体如下:
一.中国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应由政府大力推动
我们认为包括企业和个人征信在内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维护和标准的设立应由政府初始推动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由政府初始推动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征信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完全由民营企业以类似美国的纯商业模式来操办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是不太现实的,因为没有哪家企业有能力协调社会的各个部门有效地提供信息。中国具有的最大优势是政府具有权威,可以统筹全面规划,借助行政干预手段强行实施,保证及时从各业搜集数据的完整性,这是统一高效率的进行全国征信工作的基础。大企业出于竞争考虑是不愿自动提供征信本身客户信息的,再者,有些行业的数据从纯商业运作的角度未必愿意提供给征信,如美国的电信服务业象手机欠款这样重要的标志客户行为的信息是不提供给征信机构的,造成了征信信息一定程度上的不完整性。
在现实条件下由政府推动征信的另一好处是权威和可信性,企业和个人可以相信其可靠性。保证隐私和消费权益不受侵犯。这是目前中国民营企业尚无法保证做到的。
中央人民银行在上海试点全国首家个人征信服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机制上,采用了由央行牵头,市政府支持,市政府的几家控股公司出资兴办企业的半商业化运作模式。在实际运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怎样解决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为其业务更好的服务,数据库建立的完备性,信用评分项目的完善性等。
由各个地方兴办征信最终达到全国联合的农村包围城市作法重复耗资大,且效率低,速度慢,标准不易规范化,很难达到有效的进程。所以我们认为征信应可采用自上而下的作法,确定进程时间表。
二.保持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独立性
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搜集的企业和消费者信息以及相应的等级评估是国家微观经济的具体表现,事关国家的经济命脉。如果将其信息管理及等级评估方面的工作完全交给国外机构或公司去作的话,技术为外人所把持,任何变动都依赖于他人,非常被动,而且势必将数据库公开给他们。征信为保证其独立性,应尽可能的由内部的人掌握和控制操作系统。
如有时必须借助境外公司的技术力量,应尽可能减少对其依赖性,尽快的掌握相关技术和管理,始终握有主动权,而不受其牵制和影响。同时与国外同业不断进行交流,随时掌握和跟踪国际最新动向,注意吸收海外相关人才,大力发展符合中国国情的服务。
三.征信工作的组织形式:事业至企业的转化
就目前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以政府出面协调推动的事业型作法较为合适。如上所述,这样能够保证征信工作的效率,协调性,权威性和可信性,便于管理。
我们认为人民银行应是征信工作的重要参与者。这不仅因为其权威性和领导作用,也由于企业和个人征信信息的大部分源于银行。其他部门如公安(社会不良记录),法院,税务,海关(走私记录),财政部门,国家统计局,工商管理局,保险,消费,电信,票据等的信息虽然也重要,但不占多数。如何协调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以推动征信便成为工作的核心环节。我们建议应以最大力度推进,以国务院(总理)或成立国务院信用委员会的名义下达强有力的行政指令,以加快和统一在各部门信息征集的进程。如果只以人民银行与各部门进行对等协调的话,有可能会遇到各部门之间互相扯皮的现象,延误整个征信工作的进程。
当然中央集权也有其缺陷的一面,这就是可能导致的官僚,服务差,政策不灵活,管理僵化。从长远角度来讲,当市场逐步发育成熟,我们认为应尽快实施征信服务由事业到企业的转化。原因是在征信工作的初期,强有力的行政干预能促成基础的奠定。当数据集中完毕(数据集中地也可不限于一个,如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西部各设立一个征信数据中心,便于以后市场竞争,提高服务质量),架子搭起来后,满足客户的需求,提供优质灵活的服务将成为征信工作的中心。在这时候,征信企业的运作(征信企业在市场机制下可能会有数个,以防止垄断)以及相应配套的信用管理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信用调查公司等会更加适应市场的要求,征信作为企业来说具有巨大的市场和赢利潜力。如以企业运作模式,不仅能自负盈亏,收回国家在征信工作初期的投资,还能创造极大的利润,增加财政收入。同时在市场竞争环境下,充分发挥企业灵活的优势,发展和改造自身,不断地谋求进步以满足企业和消费者的各种需求,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
四.法律法规
为保证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实施,必须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以稳定国家经济,保护消费者利益,解决社会问题。
我们认为可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经验如美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法以及欧盟的数据保护法等,组织法律专家,学者以及征信及相关的各业工作人员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相应法律法规。
可对现有的银行法进行修改和补充,界定信息开放范围,取得方式,信息处理和传播限制的法规,在保护消费者隐私权,授信和信息开放之间求得平衡,建立征信信息开放和征信信息使用规范相应的法案。
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还须考虑到迎接wto的挑战,与国际竞争环境接轨。同时不能因种族,宗教信仰等作出歧视性授信决定。
需明确用法律或信用手段进行商帐的追收,以帮助解决企业三角债和消费者逾期不还的债务。对提供不真实数据者和不讲商业信用者建立惩罚机制,健全惩罚功能,督促惩罚制度的贯彻实行,完善惩罚制度的管理和监督。逐步在法律上形成信用社会的制度,使社会大众成为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信用公民。
由于法律法规建立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过程,我们认为由国务院研究和尽快实行一些信用管理暂行条例和规定以保证信用管理的顺利实施是在法律建立之前的一条可行之路。
五.征信信息采集,信用报告和等级评估的规范性
征信最重要的工作是对各行业进行的信息采集。其主要的服务方式是通过信用报告和等级评定来实现的。我们认为信息的采集,信用报告和信用等级的评定必须统一规范化。
只有统一规范才有可能全面,完整的收集信息,不遗漏富有代表性的数据,避免地方的各行其是和未来数据的不协调性。
由于人口流动成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统一的信用报告使企业和个人无论在何地都能够有统一的标准和格式,便于查询和调研,避免地方机构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各地征信报告的不协调性。
统一的信用等级的评定至关重要。虽然由于地区消费水平的差异可能导致个人信用评分卡因地域发展不均衡而不同,但评定标度需要统一。即同一评分值在各地的内涵必须一致(如在上海或甘肃评分结果为200分有同样的含义,都代表坏帐的几率为5%)。从长远来看,中国的西部大开发必然带动整个经济朝着全国平衡化发展。各地的消费差异会越来越小,可以预见最终信用等级的评定会逐渐过渡到评分卡在各地的统一。
六.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征信等级评定和信用管理
完整的征信评级评估系统建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征信评级系统的建立
1.征信评级系统的设计
一般在此阶段,需要对宏观经济环境及形势,客户走向,以及各类可能的评级系统做细致的分析。对可行的项目比如信用卡,房屋贷款,汽车贷款和企业贷款等,进一步做出分类,以便决定哪类项目以及哪种方式(市场开发或风险管理)是最需建立的,提供系统的软硬件要求,提出设计评估报告。
2.原始数据的总结和处理
一旦项目得以确立,需要对数据的来源,可用性及可靠性进行调研以选出用来建立评分评估系统。
对于客户的各类原始数据特别是交易数据进行有针对性地总结和处理,选择和构造相应变量。将各类数据汇总,去简并,随机化,排列成序形成一个统一的数据库以便评级系统地建立。
3.目标的确立及时间段的选择
在时间上将客户的记录信息分为观察期和表现期。一般来讲,观察期约为一年左右,表现期约为几个月至一年。所以客户在账上的时间尺度不应少于两年(企业周期更长些)。通过对观察期及表现期客户的行为以及商业效益分析结果确立指标,据此给出好,中,坏客户的定义,确立建立评级体系的具体目标(减少损失,提高效益,增加收入,提高市场响应率等)。
4.评级体系的建立
在开始建立评级体系之前需要先将已得到数据库进行整理和和统计优化选样。将此数据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来建立评级体系,另一部分用于测试和衡量评级体系的优劣。研究数据原始变量的分布,对其做预处理以及相应的数学转换使其能够更准确的反映客户的行为。然后用各种先进的数学,统计学及数据开发分析工具结合不可缺少的商务经验建立评级体系。评级体系的结果是对客户变量的选择及权重的分配,一个客户得分的高低由评级体系选择变量的加权求和得到,据此可判定和预测每个客户的好坏几率。评级体系的结果优劣由好账和坏账分布分开的程度来决定,稳定性由评级体系对于测试数据的结果确定。各个变量的相关性可由对评级体系结果的贡献来决定,以便做出取舍选择。
(二)评级评估系统的调试,输入及信用管理
需对已建立评级体系用独立的数据进行调试使其达到最佳效果以便最后确立最佳模型参数。设立输出软件根据模型结果产生各种报告如客户量的稳定性,欠款行为,评分分布,变量分析,互换分析等以便监控评分系统的使用效率,结果好坏以及企业或消费者行为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进行有效的信用管理。开发适宜软件将评级体系输入系统生产线,经严格测试合格后投入使用。
(三)评级评估系统的更新和维护服务
当一个评级评估系统建立以后,最主要的是需跟踪评分系统的结果好坏以及据此探测到的消费者行为的变化。一般来说评级体系两年左右需更新一次使新的评级参数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当时企业或消费者的行为。
七.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与银行及其他行业客户关系管理体系的建立
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发展的下一阶段是使银行和金融界,乃至整个社会的各企业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起来,增强企业自身竞争力,提高效益,迎接wto挑战。具体作法可从一或几家银行和保险公司做起,可与征信工作同步或稍后进行,这样可以点拓面,积累经验,为其在其他银行乃至以后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根据客户信息建立信用评级系统是最近国外金融,消费及服务性行业的热点。银行及服务业可根据客户信息建立客户关系管理体系。此种系统的特点是能根据过去客户们的历史借贷,消费,欠款,还款及交易信息发现规律以预测个体或某个客户群体的行为,动态,走向以及可能的利润额和风险度,据此作相应的商务借贷决策。这样不光能作风险评估节省巨额费用(如及早识别呆账和坏账可能发生的几率从而减低风险),而且可用于市场潜力的开发与挖掘(如给客户按照利润分类)为银行或企业创造高利润,产生最佳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建立起长期的客户关系管理,充分深入了解具体到每个客户层次的心理和行为,做到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其提供最佳服务。哪个企业更了解自己与顾客,哪个企业才更有可能立于不败之地。
评级评估系统在征信中心的作用是提供金融业,消费集团以及服务性行业一种对客户的风险或市场利润潜力的标志(通过打分的形式实现)。征信中心的评分具有普遍性和权威性。评分的出现大大地提高了商务决策的速度和准确性,为企业和客户提供了简捷,量化的重要信息。
在企业本身的客户信息收集不完全或无能力建立自身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如中小银行和企业)的情况下,征信中心的评分可直接被企业用来作为商务决策的量化基础。在企业对客户的信息收集完全(对特定的客户群)且有能力建立自身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如大银行和企业)的情况下,征信中心的普适评分常作为企业对自身客户评分评估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的指标量出现。一般来讲,征信中心的评分是作为一种有用的信息和建议提供给企业的,最终的商务决策须由企业根据自身综合考虑作出。
征信中心的普适评分根据具体产品不同可进一步细分成以下几种:信用卡,房屋贷款,汽车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以及其它类别的贷款,保险,信用,诈骗预警,利润,提醒,响应,追账等企业(银行或服务业)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建立过程与征信中心评级系统类似(见上节所述),不同之处是,征信只提供评级结果,而企业更强调根据评级体系结果为商务目的服务,设计相应的商务决策以达到减少风险损失,增加利润,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的目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按其用途及商务决策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风险信用,行为,市场开发。其中每一类都包含有十几个不同品种。我们可根据国内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具体情况,设计其相应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具体如下:
1.风险信用评级主要用于尚未在账客户(及在账客户)对(新)产品的申请的批准和拒绝,产品定价,起始借贷数目和上限,交叉产品开发,对高(低)风险和高(低)利润的客户分类等。风险信用评级的主要种类有:申批,预筛选,响应,提醒,花费,风险与利润以及响应的最优化等。
2.行为评级主要用于已在账客户的信用借贷数目和上限的管理,欠款追账管理,诈骗预警及破产者的及早识别,信用的重新给予以及产品的重新定价等。行为评级的主要种类有:信用限,翻新,追帐,提醒,欠款,诈骗预警,破产,利润,损失恢复,风险与损失的最优化等。
3.市场开发评级主要用于面向现有及未来客户的推向市场产品的选择和分类,产品定义和定位,开辟广告和宣传渠道,时间和频率,以及对消费者行为进行分类便于更好的掌握市场和消费者动态。市场开发评级的主要种类有:分类,提醒,响应,利润,关系,交叉开发,市场开发的最优化等。
八.近期具体规划
我们认为应能排出具体时间表,在五至十年初步完成个人征信工作的数据采集,信用报告的产生和信用评级的建立。先期的具体工作可包括提供全国征信数据采集建议;进行相应的数据总结;最终建立全国征信的信用评级系统。
在不断丰富的企业数据库基础上两至三年内建立企业的评级系统。
1.对于个人征信工作,在统一协调国家各部门,银行及电信等消费者信息源的基础上,应首先设计和建立相应的数据仓库。而数据项的选择在设计的第一阶段尤为重要,力争达到完备和全面,避免以后对收集数据项的设计进行过多的改动,同时在设计上也应考虑到适当调整和增补数据项的方便性和可行性。对消费者数据的采集应尽可能包括消费者全面的静态和动态信息如品行,还债能力,财力,客观环境及条件,抵押担保等。我们愿意根据多年的经验提供采集征信具体数据项和数据库结构的建议,使数据的选择和排列格式化,规范化。时间尺度上应一次采集至少消费者三年的历史,以后每月增加消费者新的记录,为评级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数据收集的同时设计完备的个人征信报告。这一阶段工作应能在三至五年内完成。
2.在数据采集和数据库建立的基础上进行对消费者数据项尤其是历史交易和欠还款的总结。这项工作尤为重要,直接关系到评级工作的质量。它的产生需要许多征信方面的经验,在国外征信常被视为行业窍门。可以结合中国实际在数据收集完备后一至两年内完成此项工作。
3.信用评级系统的建立属于一门交叉科学。几乎所有现代统计学,数学及系统工程的新方法都被运用到信用评估系统的建立上。但是,信用评估系统的建立作为一门学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作为信用评估系统的设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指标的归纳总结及选择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对数据的了解。-个信用评估系统的质量往往取决于指标的归纳总结及选择的好坏。对于指标体系权重的计算,有很多不同的算法。算法本身的选择,需要取决于信用评估系统的性质,数据本身的性质及质量和与之相关的专业经验。指标体系的构成不仅与信用评估系统本身的特殊性有关,也与具体算法有关。一般来讲,信用指标体系由一组或多组信用指标构成。这些指标则由原始的客户,交易及财务信息总结而成。信用指标的选择是根据对数据分析开发以及行业经验而得出的。整体思路是这样的:首先找出能简单排除坏账的指标;然后考虑以上诸类信用指标。在考虑中,应因情况不同,运用不同经验,不可一概而论。我们在评级这方面的特长应能得到充分发挥。普适的征信评级工作应在一至两年内完成,由于中国地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与习惯不同,一些地区的评级评分卡和另一些地区的可能有所不同(虽然标度是一致的)。我们认为应先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征信评级评分卡,然后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调整。用于信用管理和评级结果跟踪的各种分析报告的产生以及最终评级系统调试,安装和投入使用应在一至两年内完成。
4.在不断丰富的企业数据库基础上(最理想情况有企业五年历史),按资产大小划分企业,以个人征信评级类似的方法评定小企业,因为小企业的行为往往取决于业主或法人的信用行为。未上市的中型与大型企业需要与上市公司的评级区分开来,采用不同的方法。因为上市公司往往更注重股票权益,而这是未上市公司所不具有的。对于企业行业,规模和地域的区分也常是非常重要的,能使评级更加准确。应能在两至三班年内在数据不断充实的基础上逐步摸索和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高质量企业评级体系。
九.长远规划
从征信的长远考虑,我们认为应大力发展各种产品,更新换代以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完成征信中心事业至企业性运营的转变。除普适评级外还应发展信用卡,房屋贷款,汽车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以及其它类别的贷款,保险(财产和人寿),诈骗预警,信用,行为,利润,提醒,响应,追账等产品。
征信的业务主要在信用评估上,为风险防犯奠定基础。征信的数据非常丰富,不应只局限于此。它的另一发展方向是在征信信息基础上开发市场潜力,因为提高效益不仅可着眼减少风险损失,也可从利润的增加入手。利用征信数据库帮助企业开发客户市场的前景是非常广阔的。
随着征信工作的不断深入,社会对信用管理的需求会大大增加,征信机构可根据自身数据和评估的经验不仅为银行和金融界也为社会各企业提供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的咨询服务。不仅为征信机构赢利,也为社会提供了有效的专家式服务。这样可以推动信用社会的形成,增强各企业竞争力,提高效益,更重要的是了解客户心理和需求,更好的为客户服务,为征信后期全社会参与的高级发展阶段的工作和实现征信的最终目的打下良好的基础。
十.教育及培训
要使信用社会概念深入人心,信用制度有效实施,教育普及和培训必不可少。
我们建议进行评级和信用管理定期短期培训,由专家学者主讲,迅速培训一批急需的信用管理人才。在重点高等院校设置相应课程,普及教育,培养人才,发放合格证书。使短期的职业培训和长远的常规教育结合起来。促成信用教育的普及化和专业化。作者之一(汪劲)的建议得到教育部批准,决定在上海财经学院成立全国第一个信用管理专业,并将于2002年九月正式开始招收新生。这标志着信用管理常规教育在中国的启动。
我们认为应至少发行一种征信的专业期刊,交流这方面经验。成立专业协会,沟通全国征信和各业信用管理人士,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定期组织会议,组织专业培训,提高整体水平。可喜的是中国市场协会信用管理工作委员会已于2002年5月在北京成立。
应逐步建立和完善研究和发展环境,在学校,机关,企业或民间协会设置相应专业和研究实体,为征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