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0日,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渡头派出所查获一批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电脑并移送我局南区分局处理,现限上述物品的货主自本公告发布15日内到我局南区分局接受调查(地址:中山市南区康南路文化中心侧;联系电话:3335432),逾
2006年11月10日,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渡头派出所查获一批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电脑并移送我局南区分局处理,现限上述物品的货主自本公告发布15日内到我局南区分局接受调查(地址:中山市南区康南路文化中心侧;联系电话:3335432),逾期,我局依法对上述涉案物品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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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1日,我局经检支队在古镇镇东岸麒麟工业园西比大道三路11号查获一间无营业执照灯饰厂,扣押涉嫌商标侵权的灯具及原材料一批。请涉案人员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接受调查。逾期,我局将对涉案物品依法处理。
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2号
电话:8804476(经检支队)
我局东区分局自2006年9月26日至11月8日间,在东区及五桂山查获位于中山市东区库充大街39号等6处涉嫌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的营业场所(详见列表),并现场依法暂扣涉案财物一批,现请涉案人员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我局东区分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我局将对暂扣的涉案财物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中山市竹苑路63-68号
联系电话:0760-8332525
附表:
刘清亮:
你于2006年11月10日在中山市南区恒美一村涉嫌冒用公司无照经营粘扣带销售,被我局南区分局现场查获,并依法暂扣涉案的物品一批。现你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南区分局接受调查(地址:中山市南区康南路文化中心侧;联系电话:3335432),逾期,我局将对上述暂扣的物品依法进行处理。
近日,我局沙溪分局查获以下14个无照经营场所,并依法暂扣涉案物品一批。由于无法与该批涉案人员取得联系,现限以下涉案人员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沙溪分局接受处理。逾期,我局将依法处理有关物品。
附表:
近期,我局古镇分局在古镇辖区内查获42家涉嫌无照经营的营业场所(详见列表),并现场依法查扣涉案物品一批。现请涉案人员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古镇分局(地址:中山市古镇镇新兴中路125号)接受处理,逾期,我局将对查扣的涉案物品依法处理。
附表: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管理局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