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要继续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把握政府采购发展规律,兼顾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接受程度,积极稳妥地推动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在5月6日举行的2008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财
张通认为,当前,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环境和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改革和制度创新的任务更加艰巨。因此,我们要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努力在采购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手段和操作能力等方面不断实现新的突破,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同时,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改善民生,支持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等政策的实施,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近年来,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探索政府采购的有关工作,纷纷通过完善集中采购方案、创新采购手段等措施扩大集中采购规模。国土资源部、供销总社等部门将所属各单位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水利部不仅在水利工程实行政府采购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而且还将冬季取暖用煤和用油也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公安、环保等部门将下拨的专项资金项目在系统内开展了部门集中招标采购。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的努力下,这些措施大大拓展了政府采购范围,实现了采购规模的稳定增长。据了解,2002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规模为222亿元,2007年突破60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2.8%。
在此次会议上,张通对中央各单位、各部门政府采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他同时强调,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目前,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认识仍然不到位,依法采购的意识不强,存在规避和干预政府采购活动的现象。另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的不健全、执行操作环节的不规范以及采购操作执行监管体系的不完善也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产生了一定阻力。
面对这些问题,张通表示,为更好地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应积极推动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为此,他对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5点要求。
首先,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各中央单位应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作为源头上反腐败的措施,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和协调。同时,要完善组织机构,不断充实队伍力量,及时了解、掌握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巩固和发展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
其次,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各项改革工作。中央各单位要抓紧落实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确定今年的采购任务。同时,做好2009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细化工作,加强事前的采购任务规划,集中采购机构要加强组织实施工作的进度,以完成集中采购目录项目作为首要任务,做好部门集中采购工作,尽早确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范围报财政部备案。同时,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组织实施包括地方的集中采购项目,要事先制定方案报财政部。
第三,积极开拓创新,切实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重点在如何扩大采购实施范围、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上做文章,并在政策功能实施、电子化管理和监督方式上下功夫,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上一个新水平。
第四,加强监督与处罚,切实推进管理规范化。财政部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要求,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在监督方式上,应注重事前调查审核、事中跟踪和事后考核检查相结合,实现政府采购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并通过对预算编制、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和执行操作、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采购活动组织程序的日常监督审核,纠正和处罚不规范行为,促进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化,切实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有成效。
第五,认真开展培训和研究工作,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财政部门、中央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选择一些难点问题作为课题研究,不断增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科学性,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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