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车辆撞人后要求被撞者赔车
来源:东方今报
2008-05-05 18:30:53
昨日,郑州一辆喷涂有 “法院”、“警察”字样的面包车撞人后,司机不但不救人还要求伤者赔偿。 正常情况下,汽车撞了行人,不管谁的责任,应该先救人。然而,昨天,一辆警车撞了人之后,司机却先要
昨日,郑州一辆喷涂有 “法院”、“警察”字样的面包车撞人后,司机不但不救人还要求伤者赔偿。
正常情况下,汽车撞了行人,不管谁的责任,应该先救人。然而,昨天,一辆警车撞了人之后,司机却先要求被撞者赔车,还威胁被撞者去医院得自己掏医药费。
●男子横穿马路被警车撞伤
昨天上午10时20分,一名30多岁的男子在郑州市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北50米的公交车站牌附近被撞。
当时,男子抱着一个两岁左右的孩子,领着一个4岁左右的孩子,从大学路西边横穿马路。走到马路东半幅的时候,被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警车撞伤。
在现场,记者看到车牌号为豫·AA595警的白色面包车,车身喷着“法院”字样,车头喷着“警察”字样。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有一大一小两个凹痕。现场目击者介绍,挡风玻璃上大的凹痕是撞到大人的头时留下的,小的那个是撞到男子怀中的小孩的头所致。
记者看到警车司机身穿警服,警号为410314。他说,当时他的车上拉着一名囚犯,开着警灯,鸣着警笛,自南向北行驶,那名男子横穿马路,“从车流缝隙里钻出来,我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除此之外,司机什么也不说。
现场处理事故的民警承认是法院的车撞了人,其余“不便透露”。
●司机不救人反要求伤者赔车
路旁一名卖爆米花的中年妇女说,当时她看得很清楚,警车速度很快,没有开警灯,也没有鸣警笛,撞了人之后才打开警笛、开了警灯。“撞人之后,司机下车就指着被撞的那个人,让人家赔车!”
被撞男子吓得不知所措,听说要赔车,马上准备离开。围观群众纷纷劝阻,让他在路边休息一下,看伤势严重不严重。
男子坐在路边,怀中被撞的两岁小孩开始浑身抽搐。卖爆米花的妇女赶快上前掐住小孩的虎口,“小孩浑身抽搐最危险了,很容易有生命危险,我家小孩以前就出现过,只要掐虎口和人中,那股劲儿过来就好了!”在她上前抢救被撞小孩时,肇事司机还呵斥她,让她赶紧走开。
●伤者被威胁不敢去医院
路边报贩和围观群众介绍,撞人时,警车上共有3个人,司机和副驾驶位置上各坐一人,车内坐一人。撞人后,车内坐的人很快不知去向。
120来了后,被撞者没有上车。“他让人家赔车,还说要是去医院,被撞者自己承担医药费,人家不敢去。”一位围观群众说。
记者了解到,当时赶到现场的是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急救车。记者从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获悉,被撞男子自称李海军,32岁。一位参与急救的张姓医生说:“伤者本来想来医院的,那个警车司机说,‘去了医院,你要负全责,你自己承担医药费’,那个男的就不敢来了。最终,被撞者不愿上车,没有到医院接受检查。”
围观群众说,半个小时后,被撞者被赶来的另一辆白色面包车拉走,沿航海路向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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