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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子三个主人 “中环中介”冒充房东代客签约

来源:经济晚报 2008-05-05 18:30:52

“看房时的房东和签合同的房东竟不是一个人,更奇怪的是签合同的房东竟不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23日,工作于南昌的宗先生遇到件烦心事,称他被南昌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忽悠了。   2008年1月份,宗先生在南昌市北京东

   “看房时的房东和签合同的房东竟不是一个人,更奇怪的是签合同的房东竟不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23日,工作于南昌的宗先生遇到件烦心事,称他被南昌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忽悠了。
   
     2008年1月份,宗先生在南昌市北京东路的中环房屋中介看中了南洋花园的一套二手房,房价为49.5万元。经过该中介工作人员的介绍后,他便决定前去看一下房子。看完房后,宗先生决定在2月份签定购买合同。
   
   “2月19日,我应邀来到中介公司与房东签定购买合同。签合同的时候,发现签字的并不是看房时的房东。当时我就向中介的工作人员提出疑问,对方称与我签约的是房产证所有人的太太,去看房的是房产证所有人的嫂子。不管是谁,签合同时应该有房产证所有人的委托书,对方却说委托书没带在身上。”宗先生说,当时中介的销售人员一直在催他签约,便忽忙签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了一万元的订金。按照合同规定,10个工作日内必须交纳房款,否则不给予退还。
   
    “一套房子怎会同时有几个房东出现?对于此事,我感到非常不安,怕买了房之后还有更多的问题。之后,便找了些法律朋友咨询得知,如果没有房产权所有人的委托书签定的房屋买卖,应该视为无效。”2月22日,宗先生找到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退回一万元的订金却遭到拒绝。
   
      后据宗先生了解,当时和他签定合同的并非房东的妻子,而是南昌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签约部的骆经理。就此事,记者联系骆经理。骆经理告诉记者,与宗先生签约的是房屋所有权的共同所有人,所以有权签定买权合同。由于房产证所有人正在外地赶不回南昌,所以委托了其爱人签约。
   
      随后,记者联系到南昌市工商局西湖区消保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介入此事。(胡保金 廖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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