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鸡生蛋办公司 虚报资本被判刑
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2008-05-05 18:30:50
中国法院网讯 8月24日,虚报注册资本开办公司的田义林,被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 现年52岁的田义林是河南省郑州市人。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6月底,田义林在无资金又想注册公司的情况下,为了
中国法院网讯 8月24日,虚报注册资本开办公司的田义林,被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
现年52岁的田义林是河南省郑州市人。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6月底,田义林在无资金又想注册公司的情况下,为了取得公司登记,找到郑州市民福财会咨询有限公司帮忙,并承诺可以多给郑州市民福财会咨询有限公司一些服务费。该公司为了多收取服务费,就将本公司资金51万元以田义林及其妻赵某的名义存入郑州市二七农村信用合作社,假冒田义林和赵某注册公司的出资,取得验资报告。然后,被告人田义林拿着该验资报告及其它手续,虚报注册资本51万元,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于2003年7月成立了郑州金瑞达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田义林任公司股东、监事。2003年8月25日,被告人田义林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义林在申请郑州金瑞达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登记过程中,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 ,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8条第1款、第53条之规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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