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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委发布3·15消费提示

来源: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08-05-05 18:25:31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福建省消委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布2007年度3·15消费提示。    一、商家促销注意“安全”   商家花样众多的商品促销活动令消费者眼花缭乱,也为给商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福建省消委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布2007年度3·15消费提示。

   一、商家促销注意“安全”

  商家花样众多的商品促销活动令消费者眼花缭乱,也为给商家带来了更多的利润空间。在举办各式各样的让利促销活动中,有不少商家缺乏较强的组织能力,导致人潮拥挤伤人事件不时发生。

  2006年元旦期间,泉州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举行商品促销活动。因人流汹涌如潮,消费者林某的母亲洪老太在购物中被人潮推挤、踩踏倒地。经确诊为锁骨断裂。事后,商家赔偿洪老太全部医疗费用6000元,一次性补偿误工费、营养费4000元。

  依照《消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商家有责任保障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一到节假日,商家都会以不同形式开展促销活动,举办单位应严格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按照设计规范和可容纳顾客数量标准控制客流。应根据安保设施、设备和安全保卫力量,量力而行,确定适当的促销规模,制定详细的促销计划和预案,要安排专门力量及时疏导拥挤人群。

  面对商家促销活动,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一是选择好经营场所,自觉到设施安全、警示明确、管理到位、责任心强、能向消费者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的经营场所消费,不要到无法提供人身、财产安全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消费;二是应妥善保管好自身携带的财物,特别是在休闲场所,不要随意放置手机、钥匙和皮包等重要物品;三是在各种促销优惠政策的诱惑下,应科学理性消费,合理地安排收入与支出,在满足自己物质需要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支配自己的收入。

  二、购买数字电视需冷静 谨防被忽悠

  对于时下的家电市场而言,液晶与等离子无疑是两位最炙手可热宠儿,随着液晶电视近年来的迅速发展,已有厂商公开表示液晶电视很快将取代传统的CRT电视。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自称数字的平板电视产品,只能接收和处理模拟电视信号,而且平板电视与有线电视显示比例不同,用平板电视收看有线节目时会变形,更适合看DVD,用其收看数字电视节目也必须借助机顶盒。这些产品无论是“标清”或者“高清”显示,都只能称为数字电视显示器,并非真正的数字电视。将高清数字电视显示器和数字电视混为一谈,误导消费者,导致高清数字电视市场乱象丛生,让消费者无所适从。

  2006年2月3日,消费者孙女士在福州某大卖场杨桥店购买了一款液晶数字电视,价格6500元。回家调试后发现,用模拟信号接收,全屏观看时图象变形,画中画功能也无法调出,与购买当时商场导购人员所推销的内容不符,认为商场误导其消费要求退货。经协商,商场为孙女士办理无偿退机。

  在广电运营商、彩电企业、用户高清数字产业链上的三个关键环节都没有达到实现高清数字电视的条件下,所宣传的高清数字电视在没有数字信号的情况下也是无用武之地。因此面对所谓高清数字电视宣传,广大消费者应该保持冷静,不要被忽悠了。

  三、切务盲目选择早教机构 应注意考察办学资质

  目前社会上各种打着早教名义的早教服务繁多,早教机构已经成为一个介于教育、娱乐和服务行业之间的新兴商业模式。早教机构实际是作为企业来运行的,其主要业务虽是教学,但并未纳入政府教育部门的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只能监控其经营、纳税情况。至于具体每一家机构的师资力量如何、有无办学资质、设施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教育质量能否保证等问题,属监管真空地带。甚至不少没有培训资质机构也混迹其中,存在着重重的安全隐患。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早教机构“三不管”的尴尬局面日渐凸显。

  2006年5月,福州林女士为了让孩子受到良好的早期教育,将其6岁的女儿送入所居住的福泉花园小区内的一家名为“金曙光儿童智能会馆”的早教机构,然而将孩子送去不到半小时就伤得满脸挂彩,孩子在不经意间撞碎了门上的玻璃,缝合了几十针。经过有关部门的司法鉴定,女孩的面部已经达到了相当于交通事故中十级伤残的程度。该幼教训练会馆没有办理任何办学手续,又设在了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民房内。且民房的正门透明玻璃厚度不够,无任何警标和参照标志,即使是成年人,也很难分辨玻璃是否存在。同时“金曙光”的任课老师也无任何资格证书。林女士一家曾多次就赔偿问题找到这家培训机构,但“金曙光”拒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目前,林女士已准备走司法诉讼渠道。

  面对早教市场的混乱局面,我们建议首先要明确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尽早立法规范,促使早教市场尽快走向正规化和法制化。在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各种早教机构有效监管的同时,我们也提醒学生家长:在带小孩上各种早教班时,首先要查看对方是否有办学资格,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再就是看教学的老师是否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同时还要查看早教机构的办学条件,否则一旦发生意外伤害,受害方难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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