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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监局提醒消费者:四产品将纳入电子监管

来源:兰州日报 2008-05-05 18:25:30

3月15日,省质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今后,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电子监管码后,方可出厂销售。消费者对于未获得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标识的产品,一定要慎重选购。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从食品、化妆品

  3月15日,省质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今后,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电子监管码后,方可出厂销售。消费者对于未获得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标识的产品,一定要慎重选购。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从食品、化妆品、农资、建材等四类产品中选择了百种产品作为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首批入网产品。同时,对于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也作为首批入网产品,一并纳入电子监管网管理,并公布了首批入网9类69种产品目录。(记者 雒焕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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