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消协发布第4号消费警示:“双宝”氨基酸口服液别喝

来源:水母网 2008-05-05 18:24:01

3月23日,市消协发布2008年第4号消费警示:“双宝”牌氨基酸口服液属“三无”产品,服用会出现不良反应,市民千万别上当。   近期,烟台市场出现一种标称为“双宝”

  3月23日,市消协发布2008年第4号消费警示:“双宝”牌氨基酸口服液属“三无”产品,服用会出现不良反应,市民千万别上当。

  近期,烟台市场出现一种标称为“双宝”牌氨基酸口服液的保健品。消费者服用该保健品后会产生头晕眼花、全身无力、嗜睡的症状。目前,市消协已接到多起相关投诉。经查,该口服液标示上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属典型的“三无”产品。

  市消协已建议有关行政部门查处,同时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双宝”牌氨基酸口服液。已经购买此保健品的消费者,可以凭发票找销售者要求退货,并按《消法》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银涛 本成)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