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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网上购物五项注意

来源:北方网 2008-05-05 18:23:59

近年来,网络购物迅速兴起,给消费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购物方式,但是,一些企业和个人利用网络媒体发布虚假信息,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天津市工商局收到的此类投诉近期也迅速增加。   如,上海消费者陆女士,在一个号称“天津万信数码购

  近年来,网络购物迅速兴起,给消费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购物方式,但是,一些企业和个人利用网络媒体发布虚假信息,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天津市工商局收到的此类投诉近期也迅速增加。

  如,上海消费者陆女士,在一个号称“天津万信数码购物商城”的网站,订购一部“佳能G9”数码相机,其价格1970元(远远低于实际价格),通过建行向个人账户汇款2000元(含邮费30元),对方收到款后,又告知陆女士再交3000元的“水货”保密费,才能给发货否则就不发货,陆女士感到不妙拒绝了再交钱,之后就联系不上了。

  分析近期网络购物投诉事件,主要反映两方面问题:一类纯属网上购物诈骗。这些企业和个人利用网络媒体发布虚假信息,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另一类是网络交易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具体表现在不兑现事前承诺,交易的商品货不对板,售后服务差;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时,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多数看重价格,对交易的安全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等。

  网上购物风险大,特别是跨地区网上购物,一旦发生投诉,都会出现沟通难、协调难、处理难问题,为减少网络购物的风险与纠纷,天津消协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

  1、不要轻信广告上的夸大宣传,对商品要进行了解、比较,并审视存在的风险,遇到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要特别小心,更不要相信所谓的“原单正品”、“特价优惠”的诱惑,切忌贪图便宜的心理;

  2、最好选择货到付款的交易方式,并向对方索要发票或有效购物凭证;购买前与对方约定好保修范围及各自的权利义务。选择异地网购的消费者还要了解清楚商品的售后服务承诺,而且要考虑商品的保修是否方便等因素;

  3、收货时要当着邮递人员面拆开物品并进行检查,证实物品与自己所购商品一致并完好无损再签收,如遇所买商品不符或造成损坏,应拒绝签收;

  4、若经营者出现付款后不约定发货、款到后要求另加价等情况,或捆绑其他物品销售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5、网络购物要注意付款安全,不要随意将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告之对方,交易完成后要注意保存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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