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消协公布消费警示境外谨慎购“洋”货(消费提示)
来源:京华网
2008-05-05 18:23:58
日前,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了消费警示,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患未然。 “洋”商品要慎购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在第七号消费警示中说,为保障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这类“洋&rdq
日前,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了消费警示,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患未然。
“洋”商品要慎购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在第七号消费警示中说,为保障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这类“洋”商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消费者在购买这些产品时,尽量到大型超市或正规商店购买,购买时看清标识、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是否正规厂家生产的信息。二是不要被食品包装上的几个“洋”文所迷惑,有些产品大多是商家为了谋取暴利而私自印制上去的,在购买了这些不合格的食品出现问题后,因商家没有正规发票,往往出现投诉无门,没有解决问题的依据,敬请广大消费者切莫图便宜,上当受骗。三是如消费者在购买时发现没有中文标识的“三无”产品和说明中标识不一致的现象,应及时投诉到12315或消费者协会。
出境游需精明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在发布的第六号消费警示中,提出了7点注意事项:
一是选好始发社。在报名前,先要了解旅行社是否具有国家旅游局核准的国外境外游组团资质。通常情况下,出现消费争议的第一责任人和最终责任人多是始发旅行社。
二是签好合同书。合同中应包括具体的食宿标准、交通工具、日程安排、游览过程中是否有自费项目、违约赔偿等。
三是防止被“转会”。有的旅行社没有组织出国或出境游的资质,擅自组团,最后将游客转给其他的旅行社。这样的旅行社在行程安排等各方面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临时性,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四是保存好凭证。消费者应保存好旅游合同、交费收据等各种凭证,可以将凭证原件保存家中,而只携带复印件出行。
五是手握行程表。为防止旅行社随意变更计划,消费者可以在报名时索取详细的行程表,在旅途中对照,出现问题时可以以此为依据主张权利。
六是分清责任人。组团的旅行社所派的导游领队应为第一责任人。
七是购物有讲究。在国外境外购物后,一旦出现问题,解决起来有诸多不便。因此,消费者应具有防范购物风险的意识,特别是在语言交流困难、路途遥远的国家购物尤其要有慎之又慎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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