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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债之惑:无担保债卖给谁?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8-05-05 18:04:49

只有放开保险资金对无担保债的投资,才能真正形成建立在企业信用基础之上的债券市场。“这样不同信用级别的企业的发债成本差异才能在利率上有所体现,形成一个比较市场化的债券收益率曲线”   高兴的是企业,却愁坏了券商。

    只有放开保险资金对无担保债的投资,才能真正形成建立在企业信用基础之上的债券市场。“这样不同信用级别的企业的发债成本差异才能在利率上有所体现,形成一个比较市场化的债券收益率曲线”

  高兴的是企业,却愁坏了券商。

    企业高兴的是,随着发改委对企业债新发行方式的确定,往后想要发债融资再也不用等上大半年的时间,渴求资金但“远水解不了近渴”的局面可能会随着核准发债的到来终结;而让券商忧愁的是,在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停止对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担保后,企债销售可能“叫好不叫座”。

  “我们现在最关心的就是(企业债)在新的发行方式之下,担保的问题如何解决?”一位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称,担保的取消意味着中长期债券大买家之一的保险资金不能对其进行投资。

  日前,银监会发布了《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要求各银行停止对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进行担保,对公司债券、信托计划、保险公司收益计划等其他融资性项目原则上不再进行担保。

  “从债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来讲,债券市场的发展肯定要从银行信用过渡到企业信用,这是一个大的趋势。”发改委财金司司长徐林上周五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他认为,取消商业银行的担保将对企业债市场的发展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徐林说,最直接的影响可能从两个方面显现。“首先这是一个压力,尤其是对证券承销机构而言,在现在制度环境之下,他们直接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去探索和创新无担保债券的发行模式,我觉得这也算是对债券市场的一种推动力。”

  另一个影响就是对债券市场的参与者而言,徐林认为无担保债的大规模推出有可能促使相关部门对保险机构投资债券的一些原有规定作出调整。目前,企业债的买家主要是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为主的机构投资者。

  据《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对企业债投资必须有银行、国家专项基金担保或上年末净资产在人民币200亿元以上的非金融企业担保。也就是说,一旦商业银行停止担保,实际上保险公司将在企业债这个投资品种上“缺位”。

  “实际上市场的情况还有待观察。”保监会资金运用部主任孙建勇上周五对本报记者表示,放宽保险资金对无担保债投资的规定“还没有研究”。

  保监会于今年2月发布了《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试行)》,孙建勇曾表示,出台指引的目的在于,培养保险机构在投资债券工具时的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债券的投资,包括无担保企业债。

  “根据我们检查的情况,并不认为保险公司现在具备了对风险的足够的评估能力。”孙建勇说。他同时也肯定了企业债从有担保到无担保是市场的必然发展趋势。

  徐林呼吁,只有放开保险资金对无担保债的投资,才能真正形成建立在企业信用基础之上的债券市场。“这样不同信用级别的企业的发债成本差异才能在利率上有所体现,形成一个比较市场化的债券收益率曲线。都经过商业银行担保之后,不同企业发债的利率差别就很小了,这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某些企业的发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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