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网友亲身经历的张家界旅游防骗防盗全攻略

来源:人民网 2008-05-05 18:03:30

2008年2月13日 本人到张家界游玩,一到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门口就有一男子上来搭话,问是来玩的吗?我们说只有一天的时间就顺便玩一下,他说:“你们这样一天是玩不回来的,我们给你安排一天4大景区都能玩回来,你们2个人给你配一台

  2008年2月13日 本人到张家界游玩,一到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门口就有一男子上来搭话,问是来玩的吗?我们说只有一天的时间就顺便玩一下,他说:“你们这样一天是玩不回来的,我们给你安排一天4大景区都能玩回来,你们2个人给你配一台车一个导游,还负责天子山上行索道,5点就能玩回来了”我们想想都能玩回来岂不更好,就说好价格每人每天500元,2人1000元,与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旅行社接待部签订了协议并交了1000元,他们安排的行程是:先用车送我们到武陵园景区玩十里画廊,再坐索道到天子山,天子山坐车到袁家界景区,顺便远观黄石寨,再经水饶四门从金鞭溪返回。

  一上十里画廊的车,导游就说天子山到天下第一桥的环保车不通,就不要去天子山了,改到坐袁家界景区的电梯,那个电梯还比索道贵一点,我说贵一点便宜一点我都不管,行程中安排了天子山的,就按行程走,不去的话不是少游了一个景点吗?在我们的坚持下到了天子山游览了贺龙公园和仙女散花及御笔峰后到车站确实没有到天下第一桥的环保车,我认为有没有车是你旅行社的事,没有车你为啥要给我这么安排行程,还说好2个人一台车的,不是骗人吗?这时我们叫导游打电话给森林公园旅行社接待部,要么接待部安排车,按协议游完全程,要么下行索道的钱由接待部负责改变行程,结果接待部都不接受,至此我们开始投诉。

  我们自费坐下行索道到区政府投诉,我们要求旅行社负责人或跟我们签协议的人过来解决,我们也不知道负责人与跟我签协议的是不是同一个人,但区政府接待人员说是同一个,并打了电话对方说他回家了不能过来解决,避而不见。区政府接待人员说所有投诉都由他们受理,但具体解决还要到森林公园旅游局,就安排我们到森林公园旅游局投诉,我们又来到森林公园旅游局,结果跟我们签协议的人还在的,并没有回家,在森林公园旅游局跟我们签协议的人态度极端恶劣,当着旅游局接待人员骂骂咧咧的还威胁我们,并说我们是通过旅游向他们诈骗,今年春节我们行程4000多公里张家界是最后一站,我们千里迢迢的开车过来就是为了向他诈骗,你说可笑不可笑。还说他们要向旅游局交每人80元的费用,我说这我不管,这是你情我愿的事,你做不出可以不做么,又不是我硬逼你做旅游的。还说没有环保车不是他们的事,是政府的责任叫我们投诉政府,把责任推给政府就行了吗?我们认为既然政府早就下文件停开环保车,你们明明知道还这样安排,不是坑蒙拐骗游客吗?更何况合同是跟你旅行社签的,我们没有理由投诉政府。

  后经旅游局接待员的调解,按常规扣除门票,索道等所有费用旅行社只能承担200元的退款,我们不能接受,我们认为森林公园旅行社接待部未按所签订的协议履行安排好的行程,明知山上环保车不通,还安排这种行程,是坑蒙拐骗游客的行为,使我们不能在有限的旅程中观赏到应该观赏的美景,造成了我们的遗憾。我们2人共花去1100多元,才玩了十里画廊,天子山的贺龙公园和天女散花及御笔峰几个景点,还受了一肚子的气,这种投诉结果太不合理了,难怪旅行社气势汹汹的扬言叫我们去告啊,因为他们早就知道这种结果了,他们永远不会吃亏的,吃亏的永远是游客。虽然旅行协议中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一切问题都由消费者承担”的条款但我们认为我们发生的问题跟这个条款毫不相干,旅行社明知环保车不通还故意这么安排是何居心呢?我想有头脑的人一看也就明白了吧。当天投诉没有得到解决,由于我们要赶着返回,只能等待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局的查处结果。希望这个结果是合理的妥当的,以此为戒还张家界一个明净的旅游天空。

  在此不得不说的是2位张家界旅游局投诉接待人员自始至终耐心地听取了我们的投诉,该打的电话,该做的调解都做了,令我们有了回家的感觉。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信用卡号后4位泄露或被盗刷


网络 2014-01-23 13:42:22

警方揭秘电信诈骗常用伎俩


网络 2014-01-15 17:43:00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