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专家支“五招” 防预付款消费忽悠
来源:山东新闻网
2008-05-05 18:02:39
一些美容店、美发厅等纷纷以时尚尊贵、优惠超值的名义推出金卡、银卡、贵宾卡等预付费消费卡,吸引爱美人士购买,可消费者往往忽视了其弊端,结果上当受骗。 张店世纪花园的李女士花三百元从某大型超市办了一张美甲金卡,使用了三次后再去消费,却被
一些美容店、美发厅等纷纷以时尚尊贵、优惠超值的名义推出金卡、银卡、贵宾卡等预付费消费卡,吸引爱美人士购买,可消费者往往忽视了其弊端,结果上当受骗。
张店世纪花园的李女士花三百元从某大型超市办了一张美甲金卡,使用了三次后再去消费,却被告之搬了家,美甲店换了新地址后,李女士明显感觉服务不如以前,于是要求退余款,可店老板以 “钱不退,不做就走人”一句话让李女士进退两难。
据了解,像李女士这样因为预付款消费被商家忽悠的人还不少,他们往往被方便快捷、优惠超值等宣传所吸引。然而,由于预付款消费具有先付款再消费、时间跨度长等特点,使得消费者无法预料商家在经营过程中的变故,因此一旦遇到商家欺诈,或因经营不善倒闭、恶意携款潜逃等情况,往往无法及时挽回损失;对于因不满经营者的服务质量而中途要求退卡的,消费者也常会遭拒绝。
为此,记者采访了淄博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预付款消费存在风险,消费者要慎之又慎:
一是理智消费,不盲目跟风办卡。消费者应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消费,要选择有资质、规模大、经营时间长、服务信誉佳的商家,同时应尽量少支付预付金。
二是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特别是明确消费卡有效期、违约责任及赔付方式及终止服务、消费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内容。
三是随时保留消费凭证。消费者要索要并且妥善保留办卡收据或者发票,以及每次接受服务项目和价款的书面记录即消费清单,以备维权之需。
四是消费者应多留意有关经营者的相关信息,一旦遇到商家不作任何声明突然停业、倒闭的情况,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或投诉。对经营场所突然装修或者其他的理由告诉消费者需要过段时间再开业的情况,也应提高警惕。
五是消费者要及时维权。《消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合理费用。”一旦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消费者可以持有效证据,到12315申诉或者到各级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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