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代理公司合同诈骗3400万 买卖双方均中套
来源:浙江都市网
2008-05-05 18:01:14
1月10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广屋公司”合同诈骗一案。 岑庆、杨仲平等5人因涉嫌合同诈骗、贷款诈骗、抽逃出资、包庇、窝藏等罪名被推上法庭审理。这家公司的诈骗行为涉及房产60套
1月10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广屋公司”合同诈骗一案。
岑庆、杨仲平等5人因涉嫌合同诈骗、贷款诈骗、抽逃出资、包庇、窝藏等罪名被推上法庭审理。这家公司的诈骗行为涉及房产60套,受骗群众86名,涉及诈骗金额3400多万元。
合同诈骗:涉案金额3400多万元
“把被告人押上来!”当天上午9时30分许,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岑庆、杨仲平、陆春松、曾德文和陈燕等5人被法警押上法庭审理。
岑庆,现年40岁,大学本科文化,桂平市人。2000年7月29日,岑庆与他人一起注册成立了一家商务代理有限公司,后于2003年6月变更为广屋房产置换有限公司(下称广屋),主要业务是代理客户二手房产中介买卖、代办银行按揭贷款。在公司变更之前,2001年7月20日,岑庆曾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南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警方查明,广屋注册资本303万元,股东为广西广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广西广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庆红(岑庆的妻子)。广屋、广屋资产管理公司、广屋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广西会洲担保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实际均为岑庆、黄庆红夫妇开办并控制的公司。他们利用“广屋置换”做平台,在代理客户二手房置换和交易、土地使用权买卖交易中,将公司收到的大量顾客房款资金转入私人账户,并挪作他用;或利用公司员工名义,假扮买卖客户,以小额首付款为诱饵进行房产过户后用于银行按揭贷款套现。
公诉人指控,广屋公司和岑庆、杨仲平、陆春松等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达3400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
庭上答辩:“时间长了,记不清楚。”
对于公诉人的指控,岑庆称不是事实,他们没有犯诈骗,广屋发展良好,如果警方不抓他们,他们完全有能力偿还客户的欠款。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以及审判长的提问,岑庆回答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时间长了,记不清楚。”
公诉人:你是广屋的总经理、监事,对吗?
岑庆:不,我从来不当总经理,只是监事。
公诉人:那总经理是谁?
岑庆:时间长了,不记得了。
公诉人:有多长?
岑庆:两三年吧。
他的回答引来旁听席上一片议论,有人称“这人太狡猾了”。
公诉人:你与黄庆红是什么关系?
岑庆:在2004年10月份以前,是合作关系,之后是夫妻关系。不过,她于2005年10月份生了小孩后,我就与她协议离婚了,一直分居至今。
公诉人:在黄庆红生小孩期间,由谁来负责公司事务?
岑庆:当然是由黄庆红,因为她是法定代表人。
公诉人:按你这么说,她是一边给小孩喂奶,一边坐到办公室盖公章处理事务了?
岑庆:也不至于这样吧,她有个秘书吧,时间长了,记不清了。
公诉人:你们公司购买的许多房产中,多数是以公司员工或是员工亲戚的名字入户,为什么不是直接过户到公司的名下呢?
岑庆:这个我不清楚,时间长了,具体细节记不清楚。
共同遭遇:买卖双方都被广屋“套”
2005年2月,王女士通过南宁市二手房交易中心发布了卖房信息。同年4月,广西广屋房产置换有限公司的一名业务员主动与她联系,说有一位名叫李×佳的女子愿意购买,但王女士要向这家公司支付一定的中介服务费。4月22日,王女士与这家公司的业务员刘×娇签订了《委托协议书》,同意以31.8万元卖出。随后,这家公司把20%的房款即6.36万元存入了王女士的银行账户,王女士也把自己的房产证交给了公司,让其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从此王女士的25万元剩余房款再也追不回。每次到这家公司追款,公司业务员都是声称资金紧张,让她再等。这一等就是一年多。当王女士提出中止交易,把房产证还给她时,这家公司却说房产已经过户了,房子不再是她的。
2006年4月14日,陆先生委托广屋购买南宁市青秀区一套145平方米的房子及21.1平方米车库,卖房者是陈燕,双方约定成交价为45万元(含过户费、中介费)。当天,陆先生一次性将45万元转入广屋公司户头,广屋承诺负责该房屋及车库解押,当年6月20日前办理完过户手续。此后,陆先生经常打电话催广屋办理过户手续,但对方总是以找不到陈燕为由作推挡。陆先生打陈燕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后来,陆先生查明陈燕是广屋明秀分店的经理,受广屋操纵扮演假房东。再后来,“陈燕”因欠交银行按揭,被银行告上法庭,惊闻银行要拍卖房子,陆先生如五雷轰顶:45万元购房款,10万元装修费,还有3万元家电……陆先生已被广屋深深套牢。
房子卖了,却得不到钱;交钱了,却得不到房。类似王女士和陆先生这等落入广西广屋房产置换有限公司“圈套”的,还有几十名市民。
转移房款:购买豪华汽车和洋楼
广屋公司的宣传手册上写道: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是一家连锁经营控股式的企业,属下拥有17家分公司、一家房产交易超市、一家房产交易中心和三家子公司。
在采访中,许多受害者说,正是因为相信这家公司的宣传,他们才与该公司发生交易的。黄先生说,该公司租下南宁市同开大厦二楼1100平方米的房子做总部办公室,豪华装修,经常在媒体发布售房信息,并派出大量业务员到处收集房源,广泛撒网,钓取买房或卖房客户,以房屋中介的合法身份掩护,大量骗取客户房款。
当客户向广屋追讨房款时,广屋信誓旦旦,保证归还房款,并与客户签定还款协议,尽量拖延,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两年,还款协议一签再签,房款还是没有完全归还,对外却称合同正在履行。
当房款拖欠日久,客户不再相信广屋的还款承诺时,广屋往往鼓动客户向法院起诉。其结果是客户打赢官司,法院却无法执行,因为广屋公司没有实际财产。
据警方查明,广屋公司另外成立的广屋资产管理公司、广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屋投资公司等,岑庆夫妇已将客户的房款大部分转移至这3家公司去。他们购买了防城港市海港明珠花园、桂林蓝希商厦等。岑庆还以个人名义,在南宁大自然花园购买了一栋占地790平方米、建筑面积435平方米的独立别墅,豪华小车多部。案发后,警方已经冻结了广屋公司及岑庆在南宁、防城港、上海的房产,以及4辆汽车和一部分现金。
结局:一路潜逃终落网
另外,公诉人还指供岑庆涉嫌抽逃出资罪。2004年11月至2005年6月,岑庆以自己或利用他人作为股东,在没有实际出资情况下,指使曾德文通过中介人向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册,成立了广屋房地产公司、广屋资产管理公司、广西会州担保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2170.95万元。
2006年6月16日,当岑庆得知南宁市警方已对广屋进行立案侦查后,慌忙潜逃,先后逃至广州、长沙、武汉等地。潜逃中,他不敢住宾馆饭店,大都在一些休闲保健桑拿场所过夜。当年7月29日,在上海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潜至上海的岑庆被南宁市警方抓获归案。9月4日,南宁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岑庆。
2006年8月,陈燕在明知岑庆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且在逃的情况下,为帮助岑庆掩盖犯罪事实,逃避公安机关侦查,故意用碎纸机大量销毁广屋公司的财务资料。
该公司涉嫌对散户合同诈骗的金额是1300多万元。在60多名受害人中,他们中损失最多的是236万元,最少的有5000元。该案另一个主要犯罪嫌疑人——广屋置换公司法人代表黄庆红依然在逃,警方已在网上通缉追逃。
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