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租赁合同诈骗六十多万
来源:人民网
2008-05-05 18:01:12
明明是违章建筑,可房主却都持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这是怎么回事?红桥警方经侦查与取证,一起利用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进行诈骗的案件终于水落石出。今年11月16日,红桥经侦支队将被骗走的64万余元赃款追回并发还给受骗群众。 一夜之间建起7间
明明是违章建筑,可房主却都持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这是怎么回事?红桥警方经侦查与取证,一起利用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进行诈骗的案件终于水落石出。今年11月16日,红桥经侦支队将被骗走的64万余元赃款追回并发还给受骗群众。
一夜之间建起7间平房
时间要追溯到2006年1月,为方便市民购物,西于庄街在辖区内建了一个便民菜市场,施工完毕后,菜市场的后面“甩了”一片空地。没过个把月,这片空地突然在一夜之间建起了7间平房。群众对此议论纷纷,有关部门接到反映,经调查确认7间平房为违章建筑。后来,红桥综合执法大队受命将这7间违章建筑拆除。没想到,拆除时却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7间平房的主人纷纷拿出企业产的房本,给综合执法人员查看,称房子属他们所有,而且“合理合法”。
违章建筑怎么会有合法手续呢?市民手中的企业产房本又是从哪来的呢?综合执法大队立即将情况反映给公安红桥分局经侦支队,经侦支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展开调查。
房本竟是花钱买来的
经过调查,民警很快摸到线索。原来,他们每人花几万块钱先从刘某(已被另案处理)处购买了房屋,因为担心违章建筑被拆除,为了住得踏实,几人从某房屋中介公司打探到一名李姓男子可以“办”房本,就以两千到两万元不等的价格,先后与李某签订了“房屋托管协议书”。就这样,7间违章建筑摇身一变成了“合法”住房。
这个李某究竟是何许人也?经查,李某今年62岁,曾在房管局工作。退休后,不甘寂寞的李某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整日游走于各个房屋中介公司,并吹嘘自己能够“办”来房本。时间不久,“李能人”的绰号在红桥房屋中介传开。
很快,民警对李某展开追查。原来,李某挂靠在某房地产公司,刻了一枚公司的公章,然后就开始私自填发企业产房本。2006年4月,警方掌握大量证据后,将涉嫌合同诈骗的李某缉拿归案。
通过审讯,李某交代,利用自己的关系,他从房管局买来100多本空白房本,然后在不具备从事企业产房屋的接管、出租经营等资质的情况下,以天津市中和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名义,从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对违章建筑的事主非法擅自发放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60多本,诈骗金额64万余元。
今年3月30日,法院经审理,李某犯有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大部分赃款已经起获。11月16日,公安红桥分局经侦支队将追缴的大部分赃款,按照原先事主购买房本数目的不同退还给了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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