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早到期本金要不回 投资者掉进了合同陷阱
来源:西安晚报
2008-05-05 18:01:07
三年前,投资买下商铺的经营使用权,同时委托开发商经营管理,如今合同期满,封先生却要不回本金和利息。律师认为,封先生和其他投资者掉进了开发商设计的合同陷阱。 开发商广告诱人 “投资商务公寓,按季高额返利”,
三年前,投资买下商铺的经营使用权,同时委托开发商经营管理,如今合同期满,封先生却要不回本金和利息。律师认为,封先生和其他投资者掉进了开发商设计的合同陷阱。
开发商广告诱人
“投资商务公寓,按季高额返利”,2004年5月,一则诱人的广告让家住东郊的封先生动了心。“三年期投资,每季按3%返利,3年后连本带利全部返还”,封先生说,当初想着肯定能挣上一笔钱,他就毫不犹豫地将自己辛苦积攒的25000元钱交给了陕西中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按规定,从2004年5月19日到2007年5月19日合同到期,至今还有一年多的返利没给我,本金更是要不回来。开发商说商铺经营不善,等啥时候有钱了再给。”提起这些,封先生连呼上当。
25000元买到经营使用权
17日,记者看到了封先生手持的买卖合同和托管合同。原来封先生所说的商铺位于含光路46号银城大厦,他买到的只是该大厦第15层1508号商务公寓的经营使用权。托管合同中也明确规定:“乙方(封先生)同意将其银诚大厦第15层1508号共计100平方米的商务公寓一个季度的经营使用权交给甲方统一托管,由甲方统一对外租赁、经营。”“乙方按该合同约定享有收益权”。
“2004年8月和11月,按约定,他们分别给了我两个季度的返利,每季687.5元,一共1375元。”封先生说,到2005年2月,公司负责财务的人告诉他,希望改成按年度返利,条件是每季返利750元,封先生说他同意了。记者在封先生的存折上也看到,2006年3月,开发商的确返还了上一年的利息,一共3000元,但是2006年全年和2007年第一季度的返利至今没有给封先生支付。“合同到期了他们却说经营不善没有钱,合同中为啥不写明风险责任呢?”封先生质疑。
工作人员:经营不善公司没钱
17日上午,记者和封先生来到了陕西中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办公室,王姓负责人说公司经营不善现在没钱,“不过在马路对面我们正在开发新商铺,封先生的钱算是投在里面了,要等有人买了才能把钱还给封先生,条件是封先生要让出返利。”她还说,跟封先生一样的投资者有300多人,金额有三四千万,合同期限长短不一,封先生算是投资最少期限最短的,“都在等呢,你着急也没用”。
随后,公司陈会计说,这几天公司情况有所好转,“但资金啥时候到位不好说,到四五月份会通知大家的”。记者提出要联系公司负责人,陈会计说领导家里有事,一直没上班。她提供了一位“于总”的电话,然而记者反复拨打均提示线路故障。
中午,在该公司新开发的商务公寓销售处,售楼员告诉记者:“每平方米4500元,早都卖完了。”
律师:投资者掉进合同陷阱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高瑾律师说,本案中开发商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使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实际上开发商并没有履行能力,封先生和其他投资者掉进了开发商设计的合同陷阱。她建议,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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