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信用管理体系由国家信用管理、行业信用管理以及包括立法、惩罚机制、教育与科研在内的信用环境共同构成。 一、国家信用管理 国家信用管理主要是对信用进行宏观管理,为市场创造一个健康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信用交易的发展,推动国家经济增长
美国的信用管理体系由国家信用管理、行业信用管理以及包括立法、惩罚机制、教育与科研在内的信用环境共同构成。
一、国家信用管理
国家信用管理主要是对信用进行宏观管理,为市场创造一个健康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信用交易的发展,推动国家经济增长。管理的主要内容表现在两个方面——立法与执法。发挥这些功能的政府部门和司法机构被称为信用监督或执法机构。其分工大体如下:财政部货币监理署(OCC)、联邦储备体系(FED)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是规范和管理银行信用的执法和监督机构;司法部联邦贸易委员会、国家信用联盟办公室、储蓄监督局是规范和管理非银行信用的执法和监督机构,其管辖的范围主要包括全国的零售企业、提供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不动产经纪商、汽车经销商、信用卡发行公司等等。
上述这些机构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制订与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至今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信用管理立法体系。目前,美国正在实施的与信用相关的立法有16项:公平信用报告法、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诚实租借法、公平信用结账法、信用卡发行法、公平信用和贷记卡公开法、电子资金转账法、储蓄机构解除管制和货币控制法、甘恩一圣哲曼储蓄机构法、银行公平竞争法、房屋抵押公开法、房屋贷款人保护法、金融机构改革一恢复一强制执行法、社区再投资法和信用修复机构法。这些法案的管理目标与内容主要是规范授信、平等受信机会、保护个人隐私。法律条款简明、具体、操作性强。如规定凡以欺骗手段取得他人个人资信调查报告的,将被处以1年以下徒刑,同时处以5000美元的罚款;不得因申请人的种族、肤色、宗教信仰、国籍、性别、婚姻状态或年龄等因素而做出带歧视性的授信决定,包括在申请人有能力的条件下拒绝授信、减少授信额或对具有相同信用风险的申请人给予不同的授信条件;在催账过程中,禁止债权人或受委托的追账专业公司以干扰债务人工作和生活等不正当手段催收债款。
二、信用管理行业
美国的信用管理更多是靠非政府性的信用管理行业来完成的。信用管理行业主要有三类机构,分别是信用经营机构、信用信息管理机构和信用管理服务机构。
1、信用经营机构
信用经营机构以信用为经营对象,它包括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管理信用的主要目的是控制和降低在信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信贷风险,降低因信贷风险而带来的各种损失,从而提高盈利水平,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工商企业的信用活动主要是对客户提供商品赊销服务,在信用销售中进行信用管理。美国的大企业内部往往都会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
2、信用信息管理机构
信用信息管理机构以信用信息为经营对象,它包括经营数据库的征信公司和进行资信评估的资信评估公司。
征信数据库由企业征信数据库和消费者信用数据库组成。企业征信数据库收集的信息包括:企业发展史简介、营业范围、员工人数、付款记录、诉讼记录、财务状况、进出口记录、主要经营者履历等信息。目前世界上最著名、最大的企业征信数据库是邓白氏集团的“世界数据库”。库内有来自世界各国的超过5700万家企业的信用档案。消费者信用数据库主要收集、储存并提供个人品行、能力、资本、条件、抵押担保等方面的信息。在西方国家,人们习惯地称拥有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巨型数据库的信用管理专业公司为“信用局”。目前,美国有三个比较有影响的信用局——Expefian、equifax和Trans Union。
资信评估也称信用评级,是专门从事信用评价的社会中介机构。其中最著名的有标准普尔公司与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其评级业务涉及到长期债券、短期债券、共同基金、保险公司支付能力、优先股票等。
3、信用管理服务机构
信用管理服务机构既不提供信用也不提供信息,而是在信用活动中提供相关服务,其职能包括代理商账追收、信用保险、保理、担保等。
商账追收是信用管理行业向授信人提供的主要服务项目,追收的手段主要是电话催收、依法交涉、法律诉讼等。在美国,成立商账追收公司需要向政府注册部门交纳抵押金。国际著名的商账追收公司有ABC公司和美国收账协会。
信用保险(也称履约保险)是向授信一方提供的信用管理服务。在美国,信用保险被认为是最大的保险业务。借款人缴纳一定的保费后,保险公司就可以补偿银行在从事消费信贷业务中的损失。信用保险既可保证银行资产安全,又对刺激消费具有积极作用。美国的金融机构在进行个人消费信贷运作时,还要求借款人进行人寿保险和抵押贷款保险,如果借款人在还清贷款前去世,则放款人不仅可以得到抵押品,还可能得到保险赔偿以抵还贷款。保理即保付代理,是保付代理商与供货商之间针对应收账款的一项综合安排,根据这一安排,供应商售出货物后:将应收账款的债权以无追索权方式出售保理商,即可获得保理商提供的货款催收、贸易融资、坏账担保、账务管理等多项服务。
信用担保是为信贷活动中的受信方服务的,主要对象是中小企业。美国信用担保机构主要是中小企业局,用于信用担保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由联邦政府直接出资,国会预算拨人。
三、不良信用惩罚机制
在征信国家,惩罚机构可让遵纪守法的企业与消费者得到保护,让不讲信用者受到惩罚。健全有效的不良信用惩罚机制直接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信用管理体系和信用制度的完整性,同时也间接地标志着其信用交易的成熟程度。
美国的不良信用惩罚机制是由民间运作并自愿执行的。信用经营机构、信息管理机构、信用管理服务机构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责任人和处罚意见,通过信用信息、资信评估报告等形式,公告给社会,并载入相应的信用信息数据库,被列入违信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很难再与社会各界进行正常的信用交易。不良信用记录一般会被保持5—10年,在这段时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将很难取得工商注册、银行贷款、信贷销售服务、个人信用卡等。从实际情况看,美国的不良信用惩罚机制之所以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主要依赖于国家及信用行业的支持。国家信用管理主要包括立法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如不允许公民有多个身份证明,不允许随便更名,保留公民个人的指纹记录,不准有不良信用记录公民或外国人注册成为新公司股东或就任最高管理职务。信用管理行业的支持主要体现为信用信息数据库能够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销售。资信评估机构对信用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作出评价并公告社会。
四、信用管理教育与科研
在美国,有一些大学设置了信用管理专业课, 目的是为大中型企业的信用管理部门、消费信贷基金、商业银行、专业信用管理公司、企业管理顾问公司等培养专业化人才。除大学教育以外,在职培训也很受重视,且开展培训的机构与形式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信用管理教育机构是设在密苏里州首府圣路易市的国际信用协会。一些大型信用管理公司和专业协会还提供信用管理的函授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