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诚信纳税文明服务一条街(市场)"活动的通知 (2005-01-05) 永政办函[2004]17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创建"诚信纳税文明服务一条街(市场)"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创建"诚信纳税文明服务一条街(市场)"活动的通知
(2005-01-05)
永政办函[2004]17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创建"诚信纳税文明服务一条街(市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场、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文明办等九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打造诚信湖南"活动的通知》(湘文明办[2004]2号)精神,结合永州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诚信纳税文明服务一条街(市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诚信纳税文明服务一条街(市场)"活动,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共铸诚信、打造诚信湖南"活动的总体要求,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纳税人诚信纳税、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征纳互动机制,为信用体系建设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诚信纳税文明服务一条街(市场)"活动,努力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目标:
(一)纳税人在市场经济行为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的诚信原则和公正原则,真正做到诚实守信、文明经营、货真价实、公平买卖、童叟无欺,用优质的商品和服务满足社会需要,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起来。纳税人自律意识得到加强,行为逐步规范,信用风险意识、诚信纳税意识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二)诚信纳税和遵纪守法观念深入人心,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自律机制明显发挥作用,诚信纳税为荣、偷税抗税为耻的观念在经济交往和生产经营中为绝大多数纳税人所恪守。
(三)税务部门"公正执法、公平收税、公开办税",提高办事效率,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要求真正得到落实。
三、活动内容
创建活动要立足实际,注重自身特点,创新活动思路,努力打造永州税务创建活动的特色品牌。为此,各单位要按照创建活动"三有"的要求,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好各项创建活动。
(一)诚信纳税有目标。诚信纳税的目标是"八无"。即:无税盲户、无未亮证经营户、无未按规定申报户、无未按规定缴税户、无发票违章户、无偷逃税户、无人情税关系税户、无税务行政诉讼户。
(二)文明服务有内容。文明服务的总体要求是"公正执法、公平收税、公开办税",提高办事效率,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具体内容主要有:"一窗式"或"一站式"集中办税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免费查询服务、特约服务等个性化服务。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和"向导服务",帮助、引导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事宜,并负责联系预约服务。创新纳税申报缴税方式,推行电子申报、刷卡缴税等多元化的电子申报缴税方式,拓宽办税服务空间和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办理申报、缴税等事宜。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科学地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创建活动有载体。创建活动的载体主要是税务部门为纳税人办一些具体的实事。主要是:创办"税法宣传窗",宣传税收新政策;设立"创建活动公示栏",明确创建活动的街道名称和创建活动的要求、目标、内容,公布社会监督电话和主要责任人名单;设立纳税人活动室,安排专人负责,帮助、辅导纳税人办理税收上的相关事宜; 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建立征纳联系卡和社会监督卡,方便征纳过程中相关信息和社会监督意见的反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等。
四、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把创建"诚信纳税文明服务一条街(市场)"活动作为"共铸诚信、打造诚信湖南"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要从实际出发,精心设计方案,找准活动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发动群众,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地税部门要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把创建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创建"诚信纳税文明服务一条街(市场)"活动的报道,开辟专栏,认真宣传好经验好做法。
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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