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工商办发〔2005〕5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工商(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行政事业单位: 《重庆企业信用网》是由市政府主办、市工商局承办、20个成员单位协办的整合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的政府门户网站,是反映我市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平台和
渝工商办发〔2005〕5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工商(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行政事业单位:
《重庆企业信用网》是由市政府主办、市工商局承办、20个成员单位协办的整合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的政府门户网站,是反映我市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平台和宣传我市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窗口;《重庆工商红盾网》是报道反映我市工商系统各项工作动态的综合性网站。《重庆企业信用网》自2004年2月20日开通运行一年多来,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到目前为止,《重庆企业信用网》(外网)点击上网数已超过27.8万人次,其影响力越来越大。为进一步办好这两个网站,及时反映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和各项工作动态,增加信息量,提高信息质量,不断扩大知名度,使之成为我市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网站,根据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会议提出“进一步办好重庆企业信用网,加快更新和丰富网上信息”和市局关于办好《重庆工商红盾网》的要求,经请示局领导同意,现就做好这两个网站的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通讯员制度
各区县(自治县、市)工商(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行政事业单位要确定一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作为《重庆企业信用网》和《重庆工商红盾网》通讯员,负责向《重庆企业信用网》和《重庆工商红盾网》报送本单位、本地区的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和各项工作动态。请各单位将确定的通讯员名单、职务及通讯方式于4月5日前报送市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处,传真:63707776,邮箱:z1@gs.cn。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各单位通讯员要随时注意收集本单位、本地区的企业信用信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有关信息和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动态,企业信用信息包括本地区、本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态、重大举措、先进经验、信用建设相关知识和法规以及需要上网公示的企业优良信誉信息、警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等。为使报送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请尽量附上图片资料,有条件的单位还可提供视频资料。为确保每条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各单位分管领导要负责对上报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信息报送时间为每周星期五前,重大紧急信息和时效性较强的新闻动态随时报送。信息报送邮箱为OA办公系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处邮箱:z1@gs.cn,联系人:周绪刚,电话:63728616,周龙伟,电话:63711011。
三、建立信息发布制度
市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处和市局信息中心指定专人负责《重庆企业信用网》和《重庆工商红盾网》的日常管理、信息收集和发布。《重庆企业信用网》和《重庆工商红盾网》信息原则上每周更新一次,重大紧急信息和时效性较强的新闻动态当天发布。
四、建立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
为切实抓好《重庆企业信用网》和《重庆工商红盾网》的信息征集工作,市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处和市局信息中心对各单位每季度报送信息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在网上进行通报。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