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打“时间差” 租房人“四注意”
来源:北青网
2008-05-05 17:54:06
交了钱反被起诉拖欠房租 原是假房东作怪 法官提示—— 本报讯 为了考研复习方便的小张在外与人合租房屋,没想到上了假房东的当。他明明交了半年的房租,但还是被真房东以拖欠房租为由起诉至海淀法院。 记者今天获悉
交了钱反被起诉拖欠房租 原是假房东作怪 法官提示——
本报讯 为了考研复习方便的小张在外与人合租房屋,没想到上了假房东的当。他明明交了半年的房租,但还是被真房东以拖欠房租为由起诉至海淀法院。
记者今天获悉,小张的官司已经和解解决。法官就此案提示租房人,提防骗子利用“时间差”行骗。
小张为了考研复习方便,与他人在学校附近合租房屋。2007年3月15日,小张通过小广告联系上了王先生,王先生自称也是考研学生,已经选好房子交了定金,就等找到合租者与房主签订租房合同了。
此后,王先生找来房东杨先生。小张只看了杨先生的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便与王先生一同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并交了半年房租。
租房后,王先生并不经常回来居住。而某天,真正的房主李先生找上门来,小张才知道,王先生的租期已经快到了,先前的那个杨先生是假房东。骗子正是利用“时间差”行骗的。
真房东李先生认为,虽然没与小张签合同,但小张住了自己的房子,就应当交租金,于是他以拖欠租金为由起诉了小张。之后,在庭下两人达成了协议,李先生撤回了起诉。
法官提示
第一,合租房时应该首先确认房主身份的真实性,查看其身份证及房产证原件。本案中,小张就是没有仔细核查假房东的真实身份及房产证原件,让骗子得逞。
第二,如果是与陌生人合租,也需确认对方的身份,并且所付租金最好不要长于季付。
第三,房租如果明显低于市场上同品质房屋的平均水平,就更应提高警惕。
第四,如果是亲属代业主出租,需让对方出具代理人身份证明及业主委托书。如时间充裕,最好向其邻居、居委会、物业打听确认,没有疑点后再与房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