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老人 子女应是第一责任人 近年来,一些人看到居高不下的离婚率,日益开放的性行为等不良现象,就断言我国家庭道德状况在“严重滑坡”;还有人看到新的具有合理性和进步意义的道德现象在出现,如男女平等、爱情的追
关爱老人 子女应是第一责任人
近年来,一些人看到居高不下的离婚率,日益开放的性行为等不良现象,就断言我国家庭道德状况在“严重滑坡”;还有人看到新的具有合理性和进步意义的道德现象在出现,如男女平等、爱情的追求等,就认为整体道德状况在好转,在不断地“爬坡”。其实,两种观点仅靠枚举现象来作出结论都存在极大的缺陷。那么,当前我国公众的家庭道德状况究竟如何呢?本文以“2005-2006全国公民道德状况调查”为基础,对此进行分析。
把孝与个人的社会责任内在联系起来,这是现代家庭伦理道德的新的生长点
在儒家伦理文化中,孝体现为三个层次:最低的要求是“能养”,即能够赡养父母,关心父母的日常生活,满足他们的衣食住行需要。其次是要做到“不辱”,即听从父母的劝诫,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不让父母担心受怕,丢失脸面。最高的层次是“显名”,以自己日后的突出成就、衣锦还乡、光宗耀祖来为父母显身扬名。这三个层次并非孤立的,能养是基础,不辱是发展,显名是最高境界,逐步上升,更高一层总是以完成底层的要求为条件。一个人即便为父母显名了,也要关心、赡养父母。
今日的国人如何看待孝呢?总体上说,绝大多数人并不反对孝,但对孝的具体内容的理解存在分歧。
我们依照传统的“孝”观念设计了一张调查表,其中,“关心父母的健康和起居”和“尽量与父母住在一起或常回家看看”可归为“能养”一类;“传宗接代,延续香火”、“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但不与父母当面顶撞”、“完全服从父母的意见”可视为“不辱”;而“用自己的成功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可当作“显名”。数据显示,大多数人还是把“孝”理解为“能养”,占到62.49%,视为“不辱”的仅占8.4%,理解为“显名”的达到28.62%。由此可见,大多数人恪守着“孝”观念的基本内涵,对于较高层次的“孝”的要求,也有相当大的认同率。把在社会事业中的成功看成是孝的体现,实际上就把孝与个人的社会责任内在联系起来了。这无疑是现代家庭伦理道德的新的生长点。
需要指出的是,传统的孝伦理包含比我们所分析的要素更多的内涵,如父辈视子女为私有财产,要求子女对父辈的绝对服从观念等;提倡“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愚孝思想。通过数据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到,中国传统孝精神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其愚昧落后的东西正在被摒弃,而适应时代要求新的孝精神正在生发之中。
对于父母而言,基本的伦理精神和道德规范是父义母慈,但慈往往是父母共同的伦理准则。父母之于子女的伦理义务,一是养育,二是教之以方,使之能成家立业。调查结果显示,在对“有关家庭的道德中最重要的项目”的选择时,选择“爱护后代”的比例随着年龄上升而逐步攀高,60岁以上的老人选择此项比例(14.1%)是20-29岁的青年选择此项比例(2.51%)的六倍。我们并没有对爱护后代的具体状况在问卷上作深入调查,从进一步的访谈中可以得知,父母在对待子女方面,一般都可做到对子女的关爱,但更侧重于“才”的教育,而有忽视“德”的倾向。实际上,随着独生子女率的增加,中国出现了“小皇帝”现象,父母对子女是恩宠有加。这对于后代的成长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
邻里关系基本和睦,但都市化程度较高的城市邻里关系较为冷淡
在中国传统社会里,邻里关系可以说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际关系。而在市场经济的巨大浪潮冲击下,邻里关系又有什么样的变化呢?
数据显示,我国城乡居民间的邻里关系基本状况良好。但这里有值得分析的因素。首先我们看到,选择“邻里团结,互相帮助”的人为52.89%。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此项,说明我们还更多地保持了邻里和睦的传统道德。当然,我们看到,选择邻里关系“基本和气”的占到40.65%。所谓“关系一般、基本和气”也就是没有过多交往和亲密联系的一般关系,但能够和平相处,有难也可以相助。因此,我们也可把这类关系归为和睦邻里关系。但要看到,还有少数人(6.46%)的邻里关系极为紧张。对城市的进一步分析可看出,都市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如上海,邻里关系极为紧张的达到了15.36%,也就是说接近六分之一的上海人感到邻里关系冷漠和紧张。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社会化程度的迅速提高,人们交往范围的扩大而导致邻里交往的依赖性减弱;另一方面在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等原因引发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所带来的人际之间的冷漠。在现代社会,如何既维护各自家庭的相对独立性,同时又融洽邻里关系,这确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接近八成的受访者认为,在道德之路上应为婚前性行为亮绿灯
从调查数据来看,仅有15.26%的人认为,婚前性行为不道德,要“坚决反对”;12.77%的人虽认为婚前性行为不道德,但可以“理解”;32.68%的人则认为,只要真心相爱,婚前性行为无需指责;还有28.83%的人把婚前性行为划入了“个人隐私”的领域。因此,就大多数人而言,婚前性行为是得到认可的、宽容的。接近八成的人认为,在道德之路上应为婚前性行为亮绿灯。
从一定意义上而言,年轻人的性道德观念主宰了社会主流观念。从对数据的进一步比较可以看出,20-29岁之间的年轻人持“坚决反对”的仅占6.99%,这就是说绝大多数年轻人是认可婚前性行为的。由此,我们也许可以得出结论,当今中国人特别是年轻人具有令人惊讶的性开放观念。也许,性观念与性关系的解禁,是人类追求自由与解放的必然结果,但是,人毕竟不是一般原始动物,爱情也不是纯粹的性关系;过于放纵的性观念与行为,完全可能对年轻人形成伤害。现代年轻人在纵情欢娱上苍赐予他们的青春和快乐时,并没有对由此产生的苦难做好承受准备。总体上看,青年人的爱情婚姻与家庭道德,还需要严肃认真的道德管理与重建,以防止爱情的快餐化、性关系的动物化、婚姻责任的淡化。
三分之一的受访者对于婚外恋持基本认可、宽容的态度,这个结果多少有些出人意料
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一整套独特的婚姻、家庭道德观念,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忠诚精神。婚姻中的忠诚精神强调的是婚姻中的夫妻都必须忠实于对方,不能欺骗对方的感情。当然,传统忠诚精神有其糟粕之处,如单方面要求女性的忠贞等。在现代婚姻的危机中,婚外恋(情)作为对忠诚精神的最大挑战被列为第一号“杀手”。然而,对于这种现象,迄今为止,人们的认识还很不一致。
当问到对于婚外恋的态度时,接近一半的人认为“是一种不道德行为,坚决反对”;但也有26.35%的人给予了“理解”;还有15.07%的人把婚外恋划属于“个人隐私”,认为不应“受到道德的谴责”,更有极少数人持“认同”态度。也就是说,三分之一的人对于婚外恋持基本认可、宽容的态度。这个结果多少有些出人意料。
我国目前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转型时期。这种过渡转型反映在家庭上,也就是正在从传统的“生产消费合作社”婚姻向现代情感型婚姻过渡。以往婚姻的稳定有其外在纽带的制约,如经济原因、政治原因、文化传统特别是传统的婚姻伦理观念的支撑。而新的靠情感纽带来维系的婚姻,与以往多重外在纽带来维系的婚姻相比,对婚姻质量的要求不是更低了,而是更高了,所以也就更脆弱了。雪上加霜的是,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在现代社会的不断冲击和碰撞下,显得脆弱无比、不堪一击。从人们对于婚外恋的态度便可窥见一斑。在这样的夹击下,现代婚姻变数增多,稳定性下降,离婚率的持高不下,也就不足为奇了。
调研结果普遍显示,我国目前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出现了三大变化:
第一,由传统向现代转变。夫妻关系的平等已成为家庭生活的现实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家庭民主逐步取代家长制,家庭成员之间协商增多;生育观发生了根本变化等。
第二,由依靠向独立转变。家庭生活靠自己安排,家庭对国家和单位的依靠关系减弱;婚姻自主成为主流,家庭成员之间的依赖关系减弱,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比例增高,老年再婚也被社会广泛接受。
第三,由封闭向开放转变。家庭生活方式向社会开放,追求生活的高质量;家庭结构小型化,单一的家庭承担赡养逐渐向家庭与社会共同承担赡养转变。
同时,家庭领域也出现了一些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婚姻关系稳定性下降,夫妻情感轴心偏移。这一情况在全国具有普遍性,沿海及发达地区更为突出,近年来离婚率一直呈上升趋势,试婚、傍大款、未婚同居、未婚先孕、婚外恋、情人潮、家庭暴力等现象增多,单亲子女增多。
第二,教育子女重智轻德。对独生子女教育普遍存在溺爱现象,致使许多孩子好逸恶劳、自私自利、心理承受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很差。
第三,“啃老”、弃老现象突出,亲情纽带松弛,家庭关系中普遍以儿孙为轴心。(作者完颜华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调查链接
1.调查目的:了解和考察在社会转型和外在价值观念的冲击以及消极社会现象的影响下我国公民的家庭道德观现状。
2.调查工具:本调查采用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编制的《2005-2006全国公民道德状况调查问卷》,该问卷共有六大维度:整体道德现状、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道德建设、网络道德。
3.调查对象:对北京、上海、哈尔滨、南昌、海口、重庆、兰州、郑州、昆明、大连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年龄、职业、学历层次的公民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进行调查,共计6000个样本量。实际收回有效问卷总数为595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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