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制度
来源:信用中国
2008-05-05 17:42:52
在发达国家,企业债券评级已有近百年的历史。1909年,美国约翰·穆迪在《铁路投资分析》一书中首先运用简单直观的符号表示铁路债券的信用等级,开创了世界上债券信用评级的先河。以后,债券信用评级逐步扩大,由铁路债券到一般企业债券
在发达国家,企业债券评级已有近百年的历史。1909年,美国约翰·穆迪在《铁路投资分析》一书中首先运用简单直观的符号表示铁路债券的信用等级,开创了世界上债券信用评级的先河。以后,债券信用评级逐步扩大,由铁路债券到一般企业债券,并形成了制度。
19世纪以来,美国资本市场发展很快,债券一直成为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途径,企业债券发行额的增长速度甚至比股票发行额增长速度还快,债券信用评级很快受到了社会重视。特别是30年代经济危机爆发,一部分债券不能履约偿还,引起社会普遍不满。而债券信用评级基本上反映了企业债券的履约情况,这就使投资者增加了对债券信用评级的信赖,认为债券评级可以给投资者指点迷津,预示风险,成为投资者购买债券的指南。以后债券信用评级又逐步为政府部门所重视。1936年2月,美国货币监理官(Comptroller 0f The Currency)规定,凡是美国国民银行及加入联邦储备制度的州银行所持有的证券资产,必须是取得一定等级以上的债券,并规定将信用评级结果作为联邦储备银行对其加盟银行进行检查的标准。从此,债券信用评级受到各界重视。1933年美国公布《证券法》,对有价证券的发行和销售,实施了法律限制,禁止证券承购人(投资银行)对有价证券进行评级,应由第三者评级机构担任。而投资银行在制定证券销售计划时,要求必须重视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因而使债券评级制度逐步发展起来。美国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制度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内容:
1、评级机构应是独立法人组织。在美国,开始为企业债券评级时,均为无偿评级,后来改为有偿评级。评级机构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以便客观公正地进行评级。在美国,穆迪公司和标准普尔公司是最早开展债券信用评级的两家最大的信用评级机构。它们不受政府干预,是独立于债券发行企业、投资者和承销商以外的中介组织。由于它们坚持客观公正态度,掌握丰富的资料信息,对债券信用评级,得到广大投资者的信任。目前它们的信用评级业务已向全球扩展,不仅从事债券信用评级,而且还对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和主权国家进行资信评级。
2、证券资产估价参照债券评级结果。1949年7月,在美国货币监理官、联邦存款保险机构、联邦储备委员会及州银行协会的联合通告中,曾经将银行的证券投资划分为三组,即:投资合格证券、不宜投资证券和报损证券。凡是评级机构评定为4级以上的投资证券可以作为投资合格证券,允许按照购入价格予以估价,而对不宜投资证券和报损证券则应分别按50%和全额从资产总额中剔除。1957年8月,在货币监理官通告中,除了继续对银行的证券资产估价作出规定以外,还规定国民银行和加入联邦准备制度的州银行只能对评级机构评定的四级以上债券进行投资,其他债券不允许投资。所有这些规定就限制了当时美国金融机构对证券的投资标准,也就使债券信用评级制度在美国资本市场上深深扎下了根。
3、债券利率同债券等级发生联系。随着债券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在美国评估工作也越做越细,使评级制度更加充实完善。通常债券利率根据评定等级的不同会发生一定的利率差,在正常情况下,BBB级和AAA级债券之间的利率差在1%以内。但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现了高利率,随之使不同等级债券之间的利率差扩大,甚至超过2%,因而投资者纷纷要求债券等级划分越细越好。为了满足投资者的要求,标准普尔公司就从1974年起开始在原有等级基础上使用微调(+,-)符号;穆迪公司也从1982年以后把各等级再细分为1、2、3三级。又在1981年11月,标准普尔公司还开始采用了信用监视系统,即对已经评定等级的债券,如果出现新的情况,需要重新审查,决定是否更改等级,以便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信息。
4、企业债券执行严格的评级程序。美国企业债券的发行量居世界第一,因而美国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制度建立最早,也最完善。在美国,企业债券的评级程序和方法,在不同的评级机构是不同的。以标准普尔公司为例,评级程序分为7项:①由发债企业委托评级机构评级。②发债企业提供必要资料。③评级机构通过研究资料,派出分析专家去现场调查分析。④分析专家向评级机构评委会提交分析报告。⑤评级机构的评委会投票决定信用等级。⑥评级机构征求发债企业意见后公布信用等级,如发债企业有不同意见,可提出充分资料,由评级机构的评委会进行复评。⑦20世纪80年代后,标准普尔公司开始采用信用监视系统,如发现已评定的债券信用等级有较大变动,将重新评级。
5、债券评级对象有一定范围。在美国,债券信用评级已经形成了一种制度,而且为社会所公认。在美国的债券市场上,主要有5类债券,即联邦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债券、公司债券和扬基债券(Yankee bonds,指外国人在美国债券市场上发行的美元面额债券)。在这5类债券中,联邦政府债券通常被称为无风险债券,基本上不存在违约风险,用不着信用评级。但是企业债券不同,任何公司都无法排除破产、倒闭或违约的可能性,因而不评级,投资者就不信任。关于政府机构债券主要是美国进口银行、农业复兴局等联邦政府机构和地方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也要评级。地方债券中评级的主要有依靠产业收入的债券及地方自治团体发行的债券,这些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不予担保。除此以外,在美国,企业发行的商业票据用以筹集短期资金,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行扩大,必须评级。扬基债券也要评级。
6、评级机构的责任。债券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主要是对债券的信用状况所作的评价,是给投资者提供有关债券风险的信息,而不是向投资者提出投资建议和收益保证。投资者对这些信息如何利用,完全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因而投资决策失误由投资者自己负责,评估机构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评估机构的道义责任无法避免,评估失误对于评估机构的信誉将有很大损害,久而久之,对于这家评估机构的评级结果就很少有人信任了。
7、债券评级主要是评价债券有无违约拒付的风险。企业债券需要评级主要是因为公司都存在经营、行业、市场、投资、政策等各种风险,而这些风险不是公司自身力量所能克服的。对投资人来说,这些风险集中到一点就是举债公司违约拒付风险(Default Risk)。如果举债公司不能如期还本付息,投资者就要遭受损失。违约拒付风险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①举债公司无法按照债券章程条款的规定,如期支付利息或偿付本金。有的甚至过了一定的宽限期,仍然不能履约。②举债公司破产、清理或改组。③举债公司不能按照债券章程的规定,设立偿债基金,赎回部分债券或者履行其他限制条款的义务。④举债公司对发行的其他种类债券或担保债务不按合同履约,这就使投资者对自己投资的债券产生疑虑。
以上违约拒付风险对于投资者来说,十分反感。他们把举债公司有无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和是否具有这种违约拒付风险,视之为债券的信用度,他们要根据债券的信用度来作出债券投资的抉择。在发达国家的债券市场上,凡是没有经过公正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债券信用度进行评级,这种债券往往不为广大投资者所欢迎.也难以销售出去。因此,举债公司都自愿委托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债券评定信用等级。债券信用评级主要有两个作用:①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虽然债券法规规定,债券发行公司必须公开债券发行的有关财务信息,但由于财务信息专业性强,广大投资者不易完全理解。而且社会上债券品种很多,投资者无法掌握所有债券的全部财务信息,并进行比较。而信用评级机构采用简单的文字符号对债券进行信用评级,这就给投资者很大方便,可以借此作出合理的投资选择,避免投资的盲目性。②提供债券发行价格和利率的参考依据。通常投资者都乐意购买信用等级高的债券。信用等级高,债券履约安全性强,利率就保持正常水平。反之,债券信用等级低,投资者都不欢迎,债券发行公司就要提高利率以吸引投资者购买。由于信用等级的差别引起债券利率的不同,从而也会影响债券的发行价格。
8、国家主权等级上限原则(Sovereign Ceilings)。评估机构对美国以外债券发行者评级,均以发行者所属国家政府的主权等级为上限,即债券的信用等级最高不能超过美国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者所在国家政府主权所评定的等级。
除了美国以外,在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也对债券信用评级,评级程序和方法大体相似。但在德国和法国,没有公开的债券评级制度。
日本在早期债券评级以前阶段,就成立发债调整协议会,以统一决定各种债券的发行条件,调整发债额和发债程序,1947年成立,由日本大藏省、日本银行等组成。到1959年4月,开始建立评级制度,按A、B、C三等评级,评定标准重视自有资本比率、总资本盈利率等指标。目前日本公认的评级机构主要有日本公社债研究所,日本投资家服务公司和日本评级研究所三家,评级标准和程序基本同美国相似,长期债券采用3等9级.短期债券采用4级。但评级标准一般不对外公布,而且评级对象采用一次性登记制度,发行者一旦获得评级,在一年之内发行任何债券都可使用这一等级。
加拿大的债券市场规模较小,与美国相比,不足十分之一.评级历史也短,1972年才开始成立债券评级机构,主要是在多伦多市和蒙特利尔市成立的自治区债券评级公司和加拿大债券评级公司,开始时对企业债券和商业票据评级,以后又兼营企业和债券价格信息服务。
在英国,1978年曾经成立一家评级机构,叫埃克斯特公司(Extel),从事债券评级业务,但由于英国债券发行市场不景气,又加社会上不欢迎公开评级,不久即停止评级业务。
在法国和德国,没有公开的债券评级制度,主要由承购单位内部掌握。德国为了推进产业发展,采用综合银行制度,银行兼营证券业务,既是公司债券承购人,又是受托人和投资者,银行在公司发行债券时先要对其进行信用分析,然后才与发债公司谈判是否承购,因此,不必公开评级。法国发行企业债券,由发债委员会进行调整,要经财政部认可,由三大国立银行为中心进行承购,也不进行公开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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