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天然的趋利动机,且个体的行为差异极大,需要一个规范的制度,一方面避免个体为了趋利而侵犯他人或社会利益,另一方面使差异极大的个体行为在公共领域有一个统一衡量的标准。可以说,一个人的诚信精神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制度约束而逐步养成的
人有天然的趋利动机,且个体的行为差异极大,需要一个规范的制度,一方面避免个体为了趋利而侵犯他人或社会利益,另一方面使差异极大的个体行为在公共领域有一个统一衡量的标准。可以说,一个人的诚信精神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制度约束而逐步养成的
在与市场经济运行有关的制度建设方面,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用经验,同时吸取其各种教训,一方面使我们获得后发优势,另一方面可以少走弯路。在这些方面过分强调中国的特殊性,并以此为借口,延缓制度建设的步伐,将使我们错失机遇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讲技术创新需要制度创新作为先导比较多。但是必须看到,技术创新也能够推动并实现制度创新。如存款实名制和个人收入透明在以前的技术条件下是比较难以做到的。现在,相关的制度安排在信息技术的整合下,就比较容易做到
就诚信的本质而言,它是一种精神。然而,尽管精神对物质世界有巨大的影响和作用,但任何一种精神的持续作用,都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物质基础,作为这种精神的有力支持和实现手段。
在上海,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共同牵头,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建立的全国第一套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就是有力地支持和实现诚信精神的物质基础。到去年底为止,这个系统已为293万人建立了个人信用档案。这个数字已达上海有消费信贷能力人群数的一半。该系统自2000年6月开通,至今不过2年多,就取得如此成绩,一方面表明消费信贷增加迅速,对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有很大的需求;另一方面,说明上海城市的信息化建设发展迅速,无论信息源,还是技术保证,都满足了这一系统的需要。现在,我们可以到有关查询网点了解自己的信用情况,或到三家银行网点要求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上海目前的个人信贷业务,已有50%以上得到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帮助。
以往很长时期,中国各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是企业,个人贷款业务基本不存在。这些年来,随着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育,以及中国老百姓消费观念的更新和金融意识的增强,银行发展服务个人客户的零售业务(主要指消费信贷和信用卡业务)已成为主要的增长点。这就要求建立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以适应发展个人信贷业务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老百姓为了“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尽快改善生活状态,也产生了大量消费信贷的需求。对于宏观经济来说,健康的信用消费将有助于拉动总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因此,这个系统有一石多鸟的作用,在经济生活中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个人信用征信这个市场经济、信用经济的必备要素,除了上述对于经济生活的诸多作用外,更为重要的是,它将对形成社会的信用氛围,提高市民的信用意识,建立诚信精神的物质基础,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不可否认,每个个体的诚信精神,与其教育背景、成长环境和自我修养等因素有关,但经济学十分重视的,是制度约束。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诚信精神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制度约束而逐步养成的。经济学认为,人有天然的趋利动机,且个体的行为差异极大,需要一个规范的制度,一方面避免个体为了趋利而侵犯他人或社会利益,另一方面,使差异极大的个体行为在公共领域有一个统一衡量的标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可以满足上述两个方面的需要,是信用建设和诚信精神的“基础设施”。
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社会总要通过严格的制度安排,使个体的收入申报、依法纳税、消费信贷和投资行为等在一个规范的、信息对称的框架中得到监控,既保护个体利益,又维护社会利益。这对于社会经济生活的良性运行至关重要。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只是这一框架中的一个要素。为了在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这一框架,我们还要作进一步的努力。例如,在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再往前走一步,建立个人收入的单一账号(类似美国的security number,即保障号或安全号),这不仅对足额征税、社会保障和反腐倡廉,而且对个人信用测量,都是十分必要的。因为,一个人的信贷能力和其收入水平是高度正相关的。
建立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实践再次证明,在与市场经济运行有关的制度建设方面,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用经验,同时吸取其各种教训,一方面使我们获得后发优势,另一方面可以少走弯路。在这些方面过分强调中国的特殊性,并以此为借口,延缓制度建设的步伐,将使我们错失机遇。事实上,与市场经济发育和深化体制改革的需要相比,我国的制度建设已经滞后,大量存在的主体行为失范和市场秩序紊乱,就是这一滞后的产物。如果在这些问题上再不给予足够的重视,采取更加积极的行动,我们就将付出更大的代价。
最后,如何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制度化建设,也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话题。信息化和网络技术,使许多原来难以克服的障碍,很容易地得到解决,从而使相应的制度有效地建立起来。例如,存款实名制和个人收入透明在以前的技术条件下,是比较难以做到的。现在,相关的制度安排在信息技术的整合下,就比较容易做到。一段时间以来,我们讲技术创新需要制度创新作为先导比较多,这固然是对的。但是,我们还必须看到,技术创新也能够推动并实现制度创新,在这个方面,也是有许多生动的实例,如信息技术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助于提高制度效率和有效性。当然,利用技术创新的成果于制度创新,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没有主体的自觉意识,再好的技术也不会运用于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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