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诚信制度及其建构的社会人文原则
来源:管理世界
2008-05-05 17:42:46
在中国文化中,诚信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所在,如同仁义礼智一样须臾不可或缺。可是,在中国入世以来的一段时间里,诚信缺失却被作为困扰着中国的发展最基本的认同,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重建诚信又是中国社会真正踏上通世大道的启动力量,更是中国社会真正建
在中国文化中,诚信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所在,如同仁义礼智一样须臾不可或缺。可是,在中国入世以来的一段时间里,诚信缺失却被作为困扰着中国的发展最基本的认同,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重建诚信又是中国社会真正踏上通世大道的启动力量,更是中国社会真正建成现代化强国的普遍知识的和人文精神的先决条件。于是新的问题就产生了,我们必须重建的诚信和诚信制度的性质与特征是怎样的?如何能使我们尽快地如愿以偿地使现代诚信制度文化得以迅速建立和完善?解决这些问题的确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现代化建设实现突破性发展的极为关键性的环节。可是,诚信制度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的深厚和优良的思想观念文化的创新、社会文化条件和人的条件的创新。因而,创建这些社会人文的基础,成为实现现代诚信制度文化的前提和保证,更是诚信制度的思想文化精髓与核心内涵。
一、现代诚信与现代诚信制度
无论对于政府、企业或是个人,诚实信用是做是为人处世之根本,也是知识社会和知识经济中行为的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和准则。诚信不仅是个信誉问题,更是承诺与实现诺言的创新性的知识行为。在此意义上,现代诚信与诚信制度的创新无疑是一场“知识价值的革命”。
现代诚信的基础建设包括诚信人文精神文化建设、诚信制度社会文化的基础建设;而现代诚信制度的建立必须首先确立诚信的精神文化,或者说是诚信的制度文化与诚信的思想文化的结合;诚信的制度文化是诚信的思想文化的对象化和现实化建造。
很显然,诚信无疑是现代化社会中的知识的创新和创新的知识。诚信作为一种知识社会的知识行为或直接的生产力,理应且必然成为当今世界的普遍的社会行为的直接形式,成为现代人直接生存和创造知识的行为能力。诚信,诚实守信,这不仅指不撒谎和遵纪守法,也较多意义上有着在行动中的承诺和实现诺言的过程。这是一个具有创造能力的活动主体和具有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行为主体的生存状态,这种诚信和承诺,是真正的现代化的人的应有品质,不是假装出来的或者是威力强压下的虚伪,而是发自内心的文化本能的建构和显示。
在社会从前工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或知识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实现诚信和各种行为知识的创新,需要一个社会和个人的自我超越和跨越式的发展。诚信制度的创建,正是实现超越和进入知识社会文化创造的基本形式和基本保障之一。在社会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任何制度和行为,包括诚信制度都是建立在相应的思想观念和知识价值创新之上的,且以这种合理的和创新的思想观念与价值创新为指导的。但是思想文化的规范化、规则化和规程化的表征,就形成了诚信的制度文化;这是一个自觉的创新行为,是对人的创造性活动的规约和促进——培养、保护和积极地有效利用行为知识创新,使之成为直接的社会生产力。现代诚信制度的建立,是具有人性化的、最健全的、自觉的诚信制度,是现代社会文化创造的产物,更是由现代知识行为创新所产生的积极的成果。
完整健全的现代诚信制度是有着复合的内在结构的,其中包括承守诺言的知识和行为能力;社会理性和评判准则;诚信体制(广义的信用体制)分层:有效的运作机制;正向的创新机制;合理的评价机制和明确的监督机制;健全的知识行为人格;律法规泽和伦理道德等等。
承守诺言的知识和行为能力 作为制度运作主体和规约主体,必须具有诚守诺言和实现诺言的知识和行为能力。承诺是提出任务,建立服务协作关系的重要的人格行为,但是实现诺言是人格行为实现的最终目的,也是检验诚信程度和行为主体实力的最重要的依据。比如,政府承诺是向全体人民的誓言,只有实现了诺言的政府,才会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拥护,才会为一方人民造福。一个单位的负责人,如果只说不做或者言而无信,这个单位就会走下坡路,甚至倒闭;因此,诚信缺失无疑是自毁人格、自取灭亡的“自杀行为”。
诚信制度以社会公平的正义和平等的自由为基准,不是以某一个人的意志为评判标准的。诚信是老老实实地探究学习和遵守客观规律,彻底摈弃主观主义的态度,批判绝对主体的僵硬的和僵化的思维和行动。社会理性和公正的评判是非的标准是一个有生机活力的现代知识社会最重要的标志之一,它们是以社会知识的创新和引领发展为方向的,符合人类普遍发展的根本利益的。在这里,不受任何官僚意志的专断和控制,也不受某个利益集团的操纵和独霸。
诚信实施的运行机制(广义的信用体制)分层与整合:即包括诚实的信用机制、有效的运作机制;正向的创新机制;合理的评价机制和严谨的监督机制;等等5个层面机制互动的有机系统。
⑴诚实的信用机制; 这是一个对整个体系把关的要隘,对诚信这是一个安全进出口,可以设置不同的信用等级,鼓励、鞭策和奖赏诚实的信用者,惩处和肃清失信者和有益的欺骗者。比如,税收的信用机制;通讯的缴纳信用机制;贷款的还贷信用机制等。⑵高效的运作机制;对社会文化活动的高效的运作程序;这是整个系统主要的干道;⑶正向的创新机制;对原始性的知识创新和能力的施展所设置的社会认同、鉴定和激励机制;专利审批机制、课题设置和创新机制、品牌认证和质量认证机制等等;⑷合理的评价机制;根据社会公正的评价准则,设定相应的专业标准,分国家标准和国家标准等不同等级,严格地执行标准;⑸严谨的监督机制;在信用体制运行过程中,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部分,关乎到信用的整体系统的正常有序发展;由于缺乏严谨的监督机制,滥用职权或者贪污腐化的情形屡屡出现;因此,这是我们信用制度的一个薄弱环节,应更多重视加强监督机制。
健全的行为知识创新的人格;在诚信制度创新中,具有创新行为知识和道德能力的主体及其人格问题最为突出。这种人格是独立的和自觉的活动主体;这种主体人格。不仅是道德的和功能性的,更是作为知识创新和行为创新的能力之现实的标志,展示在现代知识社会和知识经济大舞台上的。健全的行为知识创新的人格也是现代诚信制度从而是现代化建设的一个能动的环节和一个杰出的成果。
律法规泽和伦理道德:这是现代诚信制度的价值体系,是外在的规程与内在的诚信意识结合的体系,在信息网络化普及的非实体人格交往的关系中,鼓励“慎独”的君贤道德;同时,又有严肃的和灵敏的法律监督和约束机制。通过这些途径,建立起一个全面功能的网络,将欺诈蒙骗的“心中贼”彻底揪出来并消灭掉,将不法分子行为减低再减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彻底消灭欺诈、贪官污吏、制假贩假的各种犯罪行为。
从目前来看,现代诚信制度需要的各个层面的建构,在我国现行的发展中正在程度不同地在进行着,有的部分和层面的建设则须要加大力度和速度。然而,能够迅速地使之健全和完善,功夫则不仅局限于此,更重要的问题和任务是我们社会人文精神张扬,也是和社会人文原则的确立密切相关的。
二、现代诚信制度建构的社会人文精神
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现代诚信的思想前提和社会现实条件 诚信是天道与人道之根本。现代诚信与诚信制度的实现更需要充分的社会文化条件,——即来自公正意识和正义的文化实践,然而诚信文化与制度的建造是诚信意识的增强和创新的结果。公平、正义是公民的权力和生存的条件,平等、自由在其间具有优先的属性。没有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的前提条件及其现实的保障,是根本不可能实现任何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诚信和诚信制度的。面对我们社会的现实,公平的正义和平等的自由的真正实现,尚有待于人们积极地努力地不解地争取,在一个处在改革开放革命变革中的、有着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的社会里,这是一项前提性的人文精神建构的伟大使命。在有着普遍的文化积淀的社会心理空间的拓展中,人文精神的建构更是具有知识价值的革命的意义。所以,目前的社会现实需要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全方位地进行更多的人文精神的洗礼和建构。
John Rawls 的《正义论》两个正义原则:第一,每个人都具有这样的一种平等权利,即与其他的同样自由相容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第二,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是这样安排的㈠合理地指望他们对每个人都有利;㈡加上地位和官职对所有人开放。(第60页)“第一原则:每个人对最广泛的整个基本平等自由体系拥有平等的权力,该体系与对所有人相类似的自由体系是相容的。优先原则:两个正义原则以辞典式或次序排列,从而使自由只能为了自由的缘故而受到限制,这里存在两种情形:一、较不广泛的自由有助于加强所有人所分享的完整自由体系;二、不够平等的自由必须是那些拥有较少自由的公民所能接受的。”(《正义论》第250页)平等的自由是正义论的契约论前提,是正义原则的制度体现及其伦理价值基础。在这里,Rowls提出了平等的自由三个问题::⑴良心的平等自由;⑵政治正义和平等的政治权利;⑶人的平等自由及其与法律规范的关系。但是,人们总是把某种制度当作正义接受,认为某传统程序是恰当的。在实际上,程序正义并不保证分配结果的公正性,因为它还需要和社会结构其他正义原则相结合。地位的平等与公正、制度与人的行为关系更紧密。当制度公正时,其社会成员便获得了一种相应的正义感,并希望努力地维护这一制度。一种正义观念所产生的正义感比另一种观念更为强烈,那就能抵抗破坏性倾向,具有更大的稳定性。观念的稳定性取决于各种动机之间的平衡:他所培育的正义感和所鼓励的目标在正常情况下战胜非正义。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的《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指出,发展是涉及经济、政治、社会、价值观念等众多方面的一个综合过程,发展就是要消除贫困及其根源;发展更是要彻底解除各种人身束缚,而这些束缚正是涛在人们身上的枷锁;发展更是要彻底消除各种歧视和压迫;发展更是要缺乏法制权力和社会保障的状况,从而提高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生活的能力。为了做到这已基本要求,人类社会必须为此尽力在实践中建立起富有成效的解决途径。在强调市场机制、全球化对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做出基础性重大贡献的同时,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在人的生存、保健、教育等领域承担责任,更需要人作为发展的主体在全面的社会交往和变革中发挥主动作用。阿马蒂亚·森阐述了经济发展就其本性而言是自由的增长。因为,广义而恰当地构想的发展对自由完全不怀敌意,相反,发展正是由自由的扩展所组成。可是,在我国某些人们的思想观念中,不仅不甚了解这种发展与自由的关联,反而更多地是曲解了它们,所以,出现了较频繁的“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所谓悖论。
人文精神与科学理性精神:现代诚信的社会文化基础之核心与特征是人文精神,由此建立起以人为本与诚信为本的密切关联。在社会文化实践建中,把科学理性的严谨务实态度、用于积极探索与开拓进取、无往而不胜的精神力量结合起来,实现社会文化精神和精神文化突破性的和跨越式的发展。人文精神是社会文化和知识创新的内在灵魂和内在力量,是现代诚信意识和现代诚信制度的思想精髓和精神核心。这样的革命性的建造毫无疑问地是一场“人文化成的变革”,它亦将对人的存在与发展、人的自由与解放产生巨大的推动效力。也将对中国人的提升产生重大的影响。
科学的理性精神是人文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表征之一。科学理性的人文精神的价值在于,不畏艰难地积极开创进取精神;刻苦钻研探索事实和规律的精神;冲破牢笼争取自由和解放的追求;为实现理想社会的公正、平等和自由发展的前赴后继的奋斗不息精神;尊重客观规律并且积极能动地服务人类的精神;等等。因此,现代诚信的人文精神指向自由与必然的统一。当我们在活动中追求自由的时候,不能够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自由是对必然性和规律性的认识、掌握和利用。但是,在我们认识到了这一点,并在改革开放实践中以实事求是为指导思想的时候,人们却感到了另样。——当实事求是成为纲领、方针和路线时,便有了一种附加的价值和讨价还价的可能,反而要追求实施中的实事求是了,强调尊重科学,遵守章纪。但是在现实过程中则出现了偏差——在实事求是的纲领下,不实事求是,主观武断;不求诚信,虚假浮夸;不讲科学的人文精神,倒行逆施、为所欲为。
由于人文精神的力量未及,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出现了思想上的两个误区:一是急性病,急于求成,以大呼隆土法上马,不讲科学,二是靠主观的行政命令代替客观规律,以为只要宣布的事情就可以变成事实,把社会主义建设看得过于简单化了;为了达到主观愿望,不择手段,浮夸虚报。而在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时期,人们掌握了一定范围的权力之后,便忘记了整体性思维的重要性,凡是总是在自己的利益范围内思考问题,使自己的行为与大多数人的利益脱节。显然,这不同阶段的思想误区有相似之处,都是人为地把客观规律和客观事实相扭曲,结果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们急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心情和愿望是良好的,但是良好的愿望无法代替过程及其中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于是就要解决更深层的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我们的事业的性质和意义的再认识,随着历史带个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活动的成功和深入,其中的方向和路线得以确证,可是新的课题和新的问题又显现出来,亟待我们的研究和解决;第二个问题是关于进一步解决目标—手段的,如何实现我们的新时期的历史任务,这是隶属于文化创新范畴的问题;第三个问题是人的问题,包括人的本质、人的发展和教育、人的素质和文化创造力提高的问题,等等。
从现代诚信的立场对社会现实批判和文化反思 作为公平的正义,是评判社会制度建立的合理性的一个阿基米德点。为了建立公平的正义和平等的自由,为了张扬人文精神,实现诚信和诚信制度的创新,我们必须作一些现实的社会、思想和文化的分析、反思和批判,以至于使我们理清思路,认准方向,找到症结所在,做到标本兼得治理。
第一,严重扭曲的功利主义的利益驱动在利益和权力面前,丢弃了基本的诚实信用,也丢弃了做人的尊严! 在理性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认识上十分模糊,认为两者之间带有非此即彼的所谓悖谬。一旦社会意识形态的价值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时,人们的隐藏的私欲开始无限制膨胀,以至于超离规范而背信弃义。同样,在我们进行反思的时候,不可低估“极左”的祸水对中国社会和人的思想意识形态的极力束扎的强制作用。也不能低估无政府主义的所谓“大民主”对中国社会和人的思想意识形态的分化瓦解的销蚀作用,这种种恶劣的作用至今仍然存在,其影响和辐射也在大行其道!我们应当特别警觉并排除之。
第二,历史地看,社会主义的诚信制度的建立,往往是伴随着头脑发热和浮夸虚报风的,致使得诚信制度难以真正建立,因而事实上是一大欠缺!这笔历史的欠账,到了“文革”期间达到了更大的“赤字”,在“文革”以后虽然纠正了思想观念的缺失,在制度上和文化上却始终未得到真正诚信及其制度的建构!浮夸虚报、“假大空”和“跟风上”成了百念百应的“金刚经”!即使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也成了一些人“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法宝。因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管理部门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人们的哥们关系突出而基本道德观念的低迷,导致了坑蒙拐骗和浮夸虚报的日趋严重的现象频频出现。近日据报道,论证了数年的号称为“中华民族的世纪工程”的三峡大坝,由于出现了裂缝而导致危机,必须紧急修建!可见,为了单纯的利益,失却了诚信,就会出问题,再重要的举世瞩目的重大工程也未逃劫难!
第三,过分地急于求成的“大比拚”,导致了夸张的不实的虚妄;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经济文化发展竞争在国内各省各地区之间,显示在古代的优势,名人优势、地域优势、经济优势、旅游优势、等等;有的吹得过火了,把牛皮吹破了,有的想尽了千方百计的怪招,结果适得其反。事实说明了一切,在全中国的大市场和大舞台上,谁的思想文化重视“以诚为本”,谁就走在了发展的前列,谁真正地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谁就有了改革开放的思想和实践,就能够结出实践的丰硕成果。在国际间的社会文化的比拚中,仍旧是以诚信为基准的,国家之间、既有的文明之间、地区之间、集团之间,等等,均是如此。
第四,缺乏制度规则的约束力,从上级得到的示范效应,并且只唯上、只唯利,不唯实;必须看到,中国社会发展过程的今天,还存在着一个不明晰的地带,或称作“灰色地带”的一个部分,在这里,有着人们心照不宣的不合理,在这里,有着极度膨胀的权力的无限伸展空间;在这里,道德和法力难以透进,在这里,藏污纳垢乃至同流合污;在这里,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在这里可以剽窃侵权甚至践踏法律;在这里,为了个人的或小集团的利益可以为所欲为;------这个“灰色地带”成为人们默认的、甚至是有益保护着的一块“宝地”;有的人错误地认为,只有放纵并存在这个领地,才能足以展示人们的创造力,才有一个保护区,让更多的人富起来;更有甚者,有的人极端错误地认为,这个“灰色地带”就是所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色所在,于是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被当成了个“垃圾筐”,什么不合理的东西都可以往里装!于是乎,任何错误的东西都有了冠冕堂皇的遮羞布!于是乎,制假贩假、形形色色的蛀虫们都在心安理得地将共和国大厦掏空!于是乎,与其说是“灰色地带”,不如说是“黑洞”。
第五,在中国国内的经济领域,产业结构应该向以知识产业转换,可是由于知识产业发展不如人意,诚信缺失现象更加严重,这些都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现实生活和存在状态,更加不利于新经济的顺利生长。具体说来,生活于此的人都会有亲身经历。从“三角债”到“多角债”,从城市到乡村,从各个传统产业的发展到新型的文化产业的发展,等等,都经历着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困扰。如果稍稍用正式的标准来衡量的话,作为国内电脑业的产品质量及其诚信缺失突出,产品广告的夸张远远超出了产品本身的品质,售前售后服务差劲。三年半来,作为用户为联想电脑的诚信欠缺、技术和服务同样低、对用户冷漠、架子很大又言而无信等弊端所坑害。IT业的商业炒作远大于实际能力,更谈不上核心竞争力了。当然,国家和各部门加大治理行动也是紧锣密鼓,大见成效。可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本课题的研究和写作过程中,笔者感到诚信缺失之严重,不能仅仅靠条例的制定,更要关注到经济行为者精神文化世界的治理!
第六,监督机制和惩治不及时、更不得力,制度政策有漏洞和盲区,导致了泛滥成灾之势;比如中关村地区的制假贩假现象如此严重,盗版软件和道班光盘聚集资高楼大厦力,是人们防不胜防;人们不禁要问:这就是“中国的硅谷”?然后哄然大笑,摇头离去!同样在此地区,制贩假证件的比肩而立,竟在国内名牌大学门前公开大声叫卖。这种种情形已在美国等国著名报刊登出,使中国人的声名受损,出现诚信危机,即使做得很好其诚信也往往遭到质疑。归根到底,还是诚信意识没有得到明确地建立,从而诚信制度的有机系统没有建立健全。许多人已经麻木了,有的人养成了一定的欺上瞒下的恶习,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中,有的人也学用了这些恶习,还将它们变换了形式,也更加普遍化了。加之信用体制和监督机制的不足,出现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运行中的盲点和误区,导致了社会的秩序混论和信用失范的不良结果,以至于在治理的时候感到力不从心,无从下手。但是,这种情形再不制止和抓紧治理,就会出现延误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局面。
三、现代诚信制度建立的社会人文原则
现代社会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超越的历史进程,在此发展过程中,有着实践的和历史活动的自然的和自觉的历史规律,说到这是自然的历史的进程,是说这期间包含了必然性和规律性,(虽然这些规律是多样的和各种性质的,有的是统计性规律,而有的则是更具有普遍性的规律。)说到这是一个自觉的历史进程,是说这里的规律是可以认识和为我们所利用的,同时我们也可以设立各种更加有效的行为规则来势我们做得更好,这个过程是可控制和操作的。
诚信制度建构的社会人文原则的依据是现代化社会实践特质及其铁的发展规律。但是如何把尊重规律与人的主体性结合起来,如何把诚实信用育龄后记质地创新盈利结合起来。如何把个人发展与整体组织发展、乃至于社会整体结合起来,这是需要有广阔的哲学头脑、并有脚踏实地的科学人文精神的人把握处理的。
公平的正义与平等的自由也是现代诚信制度的社会人文原则 如果对自己的文化不能够认同和坚定不移的信任,道德的价值观念的建构也是不可能的!如果只注意物流,只拘泥于经济范畴的话,诚信制度建设的问题也是难以解决的。
从诚信制度建立的历史与现实的回溯,可见从亚当·斯密等的古典经济学到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以及现代的信息经济学;都关注到了诚信问题和制度的建设;制度的表现形式是越来越丰富和更有成效。但是无论是以正式的平等的契约与合同,还是信息沟通和交换的会谈;其共同的基础都少不了是信用制度,平等与效率,公平与正义,自由和民主。诚信是实现契约与承诺的保证主因,没有诚信,任何合同和契约都是形式的空文!我们国家经济发展中,“三角债”,等事件和现象的治理中,必须从诚信制度上解决问题;如果仅抓枝稍末节的东西,抓不到根本上,结果还是屡治屡犯,越治越乱!
诚信制度建构的社会人文原则的依据是现代化社会实践特质及其铁的发展规律。这些规律包括了社会发展的本质关系,包括了可描述的和科解释的各种本质关系。尤其是从社会契约论到政治自由主义、诚信与公益;从公众意识、思想认识到公众行为;诚信与公正,诚信与平等,诚信与正义;从资本主义新教伦理到资本主义文化矛盾;勤劳苦干、奋发图强、自由平等和自律,但是,过于侧重于物质财富的关注,精神财富确实是极度匮乏的;从公共理性到社会理性;从个人之善到合理之善;平等、自由、公正:制度是思想的法规和程序,原则是行为中的思想操守和因循的准则和评判是非的标准;而其社会人文原则的主导性内涵包括诚信公正建立的几个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自主原则、优先原则、人本原则等等。
正义观念和正义原则是社会优序的目标,没有社会的公正,就没有现代社会的一切。所以说公平的正义是评判社会制度建立的一个阿基米德点。公正是诚信制度建立的重要保证。但是要全面贯彻正义原则,就须的要解决各类问题,诸如,权力不对等,力量不平衡,信息不对称,事实的不平等,等等事实和现象。金元帝国仍会爆出欺诈丑闻,表明了社会诚信的下降直接会损害社会经济秩序的,尤其是在国际一体化的全球经济体系中,它们所伤害的范围就会更大。正如前述Rowls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每个人都具有这样的一种平等权利,即与其他人同样自由相容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第二,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是这样安排的:1〉合理地指望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2〉加上地位和官职对所有人开放。”(第60页)在这里就是“如何在行为中成为普遍的社会行为的基准和规范”的任务了。不仅如此,还产生并显示出了各种社会的价值,需要指出的是,“所有社会价值——自由与机会、收入与财富、自尊的各种基础——都应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的一种或数种价值的分配对每个人都有利。”(第62页)
公正、正义的理想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形式和效果:从效率原则看,自然的自由和自由的平等可以使效率提高;其具体情形可见,一是低效的公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正,往往导致“大锅饭”,给与主人翁地位,他律的平等状态的道德人格;强调了(无个性不自由的)平等,却导致了内在素质和创造性的缺乏;一是高效的公正,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正,是由竞争实现的公正,由知识行为主体的能力和道德行为主体的能力的人承担的,并且在其间实现着知识创新和实现道德价值的公正,有着自律的平等状态的道德人格;但是从低效的公正到高效的公正的转化中,需求改革开放的探索和创新;更需要理论的研究和创新的指导。
自然责任是支持和发展正义—诚信制度的责任。作为行为知识的主体,必须担负起这种自然的和神圣的责任,为了真正的事业,当正义—诚信制度存在并适合于我们的时候,我们必须服从正义—诚信制度,并在其中尽自己的一份责任;但是当正义—诚信制度不存在时,我们必须帮助建立正义—诚信制度,至少是在我们来说代价不很大就能做到这一点时是如此。(《正义论》第334页)大多数的国人对诚信的认同感还是很突出的,以诚信命名的单位是众多的。然而,有些名为诚信公司却做得失信于众人;把诚信作为挡箭牌和装饰物而已,在此金字招牌后面进行见不得光的事情更加方便些。 独立自主必须得是与正义的智慧相关联的。否则,当人们有了自主权之后就会不负责任地滥用。——其结果,将封建专制的官本位和专断性扩大,市场经济走向了失控——事物的反面;在人们的理解中,无政府状态和普遍的行为“为富不仁”是天经地义的;认为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模式只有一种,那就是资本主义模式,这种模式一定是伴随着发展,要有哪些狡诈、坑蒙拐骗的行为的,一定要做到违法乱纪方可发家致富的。这种种的错误思想观念和行动,使有了自主权的和有了独立性的人们变的毫无正义的和诚信的责任感,最终会在伤及到所正得到的自主权力的时候为权所拖累。
在谈到分配的份额时,Rowl提出,由两个优先原则:第一个是自由的优先;第二个是正义的效率和福利优先。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只有坚持了公平的正义优先原则,诚信为本和以人为本的主旨才是最重要的和不可或缺的。否则,官僚的意志和特权就会成为压倒一切的重中之重的事情了。有时候人们习惯了官本位和受蒙骗,就会晕头转向,比如:在以往的低效体制解体时,需要创建新的高效的体制;这是改革开放的要求;可是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贪黩行为。有人竟然认为,贪官比起“极左”的僵化官吏来,有更大的进取性,尽管“铺道”需要一些代价,可总比没路可走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有的人便开始歌颂起贪官来,甚至搞了所谓的贪官污吏宣言!把贪官污吏看作是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必然过程。事实上,前者与后者两种官吏都是反社会和人民的,都是以欺骗榨取为手段的,其行为只能是否弃诚信和破坏公正!
“绝对命令”与“充足理由律”: 现代诚信制度的思想文化保障和充分必要的现实条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社会公正和正义是优先的,不讲任何的条件和代价的,如同“绝对命令”一样, “绝对命令”一是指康德意义上的,由理性主义所指导的行为,二是孔孟意义上的人之本性“仁,恻隐之心;义,好恶之心;礼,辞让之心;智,是非之心”,是诚信和诚信制度建立的充分必要条件。
公平的正义和平等的自由、诚信为本和以人为本,在行为知识和直接生产力的创新中,也是“绝对命令”,具有必须这样、必然如此和不可逾越的特质;而具体到以什么人为本的问题,是“充足理由律”,是必须具体分析和强调的。诚如恩格斯所强调的,任何权威者在现代化大生产面前必须放弃自治,纪律和法规必须以绝对命令的形式向人们发出指示,这就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是每一个在此间进行活动的人所必须遵守的!
“以人为本”原则 这种公正—诚信是对每个个人的民主的平等、平等地开放、公平机会的平等——前途向人才的开放;但是,尽管“以人为本”的提法已经被当作时尚越来越广泛使用,但是对抗性的争论仍在进行。有人反对这种提法,他们用诡辩的方式,最后取消了以人为本。比如说,“以人为本”存在着以什么人为本的问题;在实施中,往往会导致官说官,民说民,结果还是唯利唯权忽略人的状况。另一种人则是说,以人为本,只是以人民群众为本,决不是以你这个人为本的;于是就抽掉了“以人为本”其中包含的人文精神的本质和精髓。
另外,一说到诚信问题和人的问题,有人就会摆出不屑一顾的样子,说这是无关紧要的东西,在老祖宗那里也早已讲过了,在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乃至知识社会和知识经济已经不时兴了,没有必要再提了。有的人把诸如此类的严重问题视为枝梢末节的小事情,以为只要获取了利益,一切皆可放逐。还有些人则用“以不变应万变”的金科玉律,完全端出以往的经典论著,或仅将其翻为白话文,以为这样就可以解决现实的各种难题了。如此这般类似的各类想法和做法,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了人们在思想认识还是比较模糊和混乱的,这不仅影响了中国现代社会秩序的建立健全,使相应的现代化建设实践不得顺利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素质和创造力的发展和发挥。事实上,在社会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任何制度和行为都是建立在相应的思想观念之上的,且以这种合理的思想观念为指导的。
四、诚信制度文化创新中人格和主体性问题 现代社会诚信制度的建构,具有行为知识创新的文本的意义
这种创新的文本包括社会文本、文化文本和人的文本。由此可见,一种新的文化和知识创建,是对人的解放,也是对人的自由发展的推进,具有明显的社会文化精神和人文价值。从社会和人的具体的关系层面看,最为亟待关注的相关问题时,人的素质和人格的建构问题,以及如何提高人的主体性——创造力与核心竞争力的问题。
其一,在现代社会的交往关系中,与信息不对称一样,人格的不对称也会导致事实的不公正和诚信的缺失。
因为作为社会交往双方或多方,每个人所处的文化环境不同,所受的教育和发展程度不同,人格的自律、行为的守则和道德的信念都有所不同,人格的健康程度也不同,使得交往沟通行为受到限制。如果情况较严重,就会导致诚信者受到欺骗和吃亏上当。这就在实际上破坏了平等的自由和公平原则。如果社会和每个人不予重视,由任这种现象自流,也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具有销蚀社会诚信制度和交往体系正常运行的负向效应。况且,人格较低下的不诚信者有时是权力在握者,这就煽动和助长了整个社会的不良风气。因此,必须强调指出:每一个人的发展都是社会其他每个人发展的前提和条件,也是人们实现诚信和现代文明的前提和条件。
其二,诚信制度文化中人格建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
在社会转型和发展时期,做什么样的人?经历了对此的反复的思考和价值的选择。但是由于对诚信的理解和认知上的误区,导致价值选择和价值实现的偏差;比如:1)做能人还是老实人? 宁愿做不诚实的能成事的欺骗者,也不愿作诚实无能、缺乏知识力和创造力的老实人;希望能够“五毒俱全”,狡诈犯混,黑吃黑,人们错误地以为这就是经济大潮中必备的素质。结果就是搅乱了社会和市场的秩序,使之乌烟瘴气。2)受骗上当后成为违背诚实的人,认为诚信者吃亏上当,别人不诚实而我独诚实,是无法取胜的,价值也是无法实现的;于是就导致了言谈举止上的诚信缺失。3)希望变成精明能干的人,不再信守所谓的“老实人吃亏常在”的说法;但由于对精明的误解和滥用的严重,把精明误认为坑蒙怪面的把戏了。实际上,精明是经过学习和发展后的智慧之显现。可是,这种思想认识上的混乱使得人们尝试乱中取胜,瞒天过海;诚信的丢失使人格价值降低了。4)做君子还是做小人?由于过去假大空的形象使人们感到了某些虚伪,人称“伪君子”,人们也不再轻易相信所谓的正面的君子或英雄形象了。其结果使得一些人降低格调,错误地认为这才是真实的东西;殊不知,有的人扮起了“伪小人”的形象,久而久之,也做不回真正的堂堂正正的君子了。言行举止不由自主地往往带有坑蒙拐骗的嫌疑。
“诚信为本”即以人的仁与礼关系为基准的;表现为仁与法;权与心;仁与德;德与力;构成了现代诚信的人文精神价值观之一:义与利的判断与选择。正确的义利观指向是这样的:只有诚信的人,才会有健全的和创造的能力与人格,才能够成功,才能真正成就一番事业;只有诚信的社会,才是文明的社会,才具有真正的生机活力,才能开拓进取,才能有发展;只有诚信的文化,才诚实人文精神得到张扬,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的正义和自由的正义才能产生,才有可能将其教化于天下、实现真正的人文;——人文化成。否弃了诚信文化,或仅把它作为虚假和欺骗的外衣,都是自觉的或不自觉的犯罪,都与诚信无任何关联,而是破坏诚信的建造,是反人类的倒行逆施。
其三,诚信意识和文化实践构成了人的发展的四大基础:心志基础;行为基础;素智基础;道德基础。
“自然人的概念”是指尚未是指向社会的、理性的、主体的人的生成状态的人,这类人既没有较高的人文素质,又缺乏起码的创造力,是不能够真正进入现代文明创建活动中去的。所以说,必须要由一个“人的生成”的过程,通过学习和教化,使人的素质和核心创造力经过提升而齐备。这就是现代诚信制度的人文精神的建构原则之一:仁与成仁至贤的“达仁之道”。孟子强调说,“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 诚为仁义理智信,人之为人的基本善端,是为人的本真天性,但人要每日每时想着培养和成长各类善端,方可成长为人,经过全力的磨练也可以成长为象尧舜一样的伟大人物。然而,倘若丢却了“诚”和“思诚”,人便失去了仁义理智信等善端,则无异于禽兽!人将非人。
其四,现代诚信是在以往的实践活动诚信基础上又增加了新的含义的,其形式和性质都发生了变化。比如说,在形式上看来,从外力强化到契约制度,在关系上看来,从简单的个体之间的关系发展到了各级各类关系间的契约,在对人的要求上看来,从自然经济的个体,即具有人身依附关系的存在状态到独立自由的个体和组织性的存在状态;主体性的人,走出受人监护的幼稚状态和浑浑噩噩的愚昧状态;独立自主的人,能够并且敢于承担责任的人;有平等和公正思维的人;现代化的人。
但是,当人们有了独立的主体能力的时候,就像从奴隶地位上到了主人的地位,从受限制的状态转向了征服的姿态。于是就开始了竭泽而渔,不顾一切地掠夺性地开发,极端地对待自己的对象和对象化的客体。其结果是使人类陷于困境和危机,使自己陷于自掘的坟墓边缘。在社会活动中,钻法律的空子、走左道旁门、为所欲为,失信于人在所不惧。这就是绝对的、僵化的主体性的某些不良纪录。这些行径对社会秩序和诚信制度建立是极为有害的。 孟子曰: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 严于律己,修身养性;我们的事业所需要的是真正的主体性和真正的文化创造主体。他们既有独立自主的能力,又有人文精神和社会人文原则的掌握和建构;既有开创进取的创新能力,又有行为能力和道德能力;在现代文化实践的知识创新中建功立业。
结语、现代诚信制度的紧迫性和必然性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通过社会人文精神社会和人文原则的建构,实现社会诚信和诚信制度建构,具有紧迫性和必然性。但这无论如何都是一种突破性的发展,其意义是重大的。——不仅使中国社会走向优序发展,而且也会有更加明确的方向,是中国社会紧跟全球化的锋尚,再度进行社会转型,向知识社会和知识经济的跨越和建构。因此,建立健全现代诚信制度,也是对“中国崩溃论”等诚信危机和一切正反面挑战的积极的和建设性的回应!有人说,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阴云密布的情况下,中国一枝独秀是不可能的;于是,原来的“中国威胁论”转成了“中国崩溃论”;他们以为,中国发展后,对世界是具有威胁的;但是中国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制度不健全,必然导致崩溃。对这些说法,我们要从积极的方面理解,这是对中国发展的关心和提醒,也是希望给中国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支持和激励。为了走出危机,避开陷阱,争取最好的发展速度和最佳的发展结果,我们应以“退而结网”的智慧,尽快地完成对社会文化的认识和创新的任务了解,尽快地治理和建构,练好内功,昂首踏上通世大道;实现中国现代化建设向着知识社会和知识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国家发改委
2018-09-20 16: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