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信用成为一种制度
来源:解放日报
2008-05-05 17:42:44
从博弈论角度来看,在一个没有信用制度约束的社会里,企业和个人往往会采用一种不守信的方式来竞争,因为相比较而言,违约的成本最低,获益却最高。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一些跨国企业一旦进入一个制度约束乏力的国度,也会出现不诚信行为,有些失信失范
从博弈论角度来看,在一个没有信用制度约束的社会里,企业和个人往往会采用一种不守信的方式来竞争,因为相比较而言,违约的成本最低,获益却最高。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一些跨国企业一旦进入一个制度约束乏力的国度,也会出现不诚信行为,有些失信失范现象甚至比本土企业有过之而无不及。
●主持人:杨波
●嘉宾:章政(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经济学院教授)
新闻背景:近期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高达2000亿元;每年为解决企业的呆账坏账问题而耗损的财务费用也近2000亿元;每年订立的经济合同中,履约率仅有60%左右。日前,在北京举行的“2006中国信用高峰论坛———第二届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交流研讨会”上,针对这一严峻形势,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没有健全的信用制度,我国GDP将损失10%-20%。”
主持人:统计资料表明,信用交易方式目前只占我国交易总额的20%左右,而西方国家贸易总额的90%都是采用信用交易方式进行。信用问题已然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拦路虎”。您怎么看这个数据?
章政:关于信用,我认为有三个层面的涵义需要厘清。首先,信用指的是一种诚实守信的自律意识,比如孔子讲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民无信不立”等等,这方面的道德观念我们并不缺乏。其次,将信用变成一种社会制度,形成一种约束性力量。举个例子来说。征信国家一般都拥有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估的机构,著名的如美国标准普尔,一年的产值是上百亿美元。“标普”做的事情其实只有一件———“说”,即对企业的信用进行评价,并将信息公之于众,影响力极大。一些企业不仅愿意让其评说,而且还花钱成为它的会员。这正是制度的力量:通过公开的方式和公开的机制,形成对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的约束。这种约束与法律约束不同,后者起的是杀一儆百的作用,信用制度则是弹性的、自律的。制度层面的信用缺失正是目前需要引起我们足够重视的问题。
信用的第三层涵义是一种经济形态。假如我们把经济发展分为三类:实物经济、货币经济、信用经济,现在中国缺的正是信用经济。我们现在还处于货币经济形态,挣的是现有的钱、是消费者口袋里的钱。而信用经济形态挣的是未来的钱。口袋里的钱是算得清的,未来的钱则是无限的。所以要推动经济发展,就必须进一步深刻地理解信用经济的内涵。从这个意义上讲,信用也是生产力。
主持人:正在热播的一部韩国电视连续剧《商道》,其间颇多对于“诚信”这一商业道德的阐释。延引自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些经商之道,如“待财要平淡如水,为人要正直守信”,“高手做势,中手做市,低手做事”,“赚取利润莫如赚取人心”等等,被很多人奉作一种理想的“新经济哲学”。从传统文化中汲取道德力量,藉以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似乎正在成为营救人心、拯救市场的不二选择。
章政:关于自律方面的传统文化,不仅对韩国,对东亚很多国家都影响很深。三千年来,我们对于信用的理解已经达到非常高的境界,但遗憾的是始终停留在道德标准上,没有变成一种他律的制度。我前面说了,信用问题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还是一个社会经济层面的问题。信用道德不等于信用社会。
当前,之所以很多人感觉诚信缺失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之所以会出现某种程度的道德迷茫,这一方面与我们对于信用的理解更多的是停留在道德层面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市场经济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信用制度建设不完善有关。实践证明,信用建设,仅靠道德和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当信用只是一种口头说说的东西,指向的是个人修行,尽管人们都认识到了它的重要性,仍旧不能起到实质性的约束效果。
主持人:有一份调查对于不同行业的整体信用状况作了个排序:其中信用问题最严重的,一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突出的问题是偷工减料、违约现象和拖欠资金;二是医药制造业和食品加工制造业,突出的问题是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和质量欺诈;相比较而言,信用较好的企业首先是金融业,其次是邮电通信业等。
章政:一个行(企)业信用的好与坏,衡量标准是什么?仅从道德层面来看是不够的。信用的好与坏,并不只是做了该做的事情那么简单。在信用问题上,有一个最低标准也有一个最高标准。前者是指从利益角度出发,是否做好自身的生产服务工作;后者是指从推动经济发展、服务整个社会角度来看,是否为创造一个更好的市场环境尽到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用最低标准衡量,你可以说某个行业信用较好,但用另一个标准衡量,你也可以说它的信用不好。
客观地说,现在很多行业,离我们所讲的征信社会还有很大差距。如果单纯从信用道德角度来判断行(企)业信用的好与坏,这并不难。但这仅仅只是让消费者对一些不良企业有了一定的认识,而不会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更大的正面作用。
主持人:有人将信用缺失问题比喻为“信用败血症”。这是否意味着,要从根本上解决信用缺失问题,光靠“输血”,也即加大信用道德的宣传还不够,还必须通过“造血”,尽快构建一套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
章政:是的。一个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由个人信用体系、企业信用体系以及政府信用体系三大部分构成。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看,首先需要整合各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包括对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收集,建立一个征信系统,这也是目前税务、工商、海关等各个部门正在做的基础工作。其次,有了这些信息,怎样使之更好地为社会服务?这就需要一套公开的制度和方法。只有让信息公开,才能够对各信用主体产生约束作用。而信息如何公开,大有讲究。这里头涉及到社会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以及信用风险防范等服务行业如何培育的问题。第三,还要建立一套公开的信用惩戒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这涉及到对违信之人如何处理的问题,这里一个重要的前提是需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比如,一些涉及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信息,如何避免因公开而致的社会影响,是需要严格的法律界定的。凡此种种,都是需要深入研究的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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