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信用浙江”建设努力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来源:
2008-05-05 17:42:42
由国务院研究室组织国内专家撰写的《跨越——温州从传统信用迈向现代信用》一书,对温州经济多年来走过的历程进行了新的梳理,以全新的现代信用理论为基础,挖掘了温州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内涵,系统研究了从传统信用迈向现代信用
由国务院研究室组织国内专家撰写的《跨越——温州从传统信用迈向现代信用》一书,对温州经济多年来走过的历程进行了新的梳理,以全新的现代信用理论为基础,挖掘了温州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内涵,系统研究了从传统信用迈向现代信用的温州经济。其理论研究的高度,实证分析的深度,对策建议的力度,是我所看到的关于温州研究的最好成果之一,不仅对温州而且对浙江都具有重要参考和借鉴价值。
党中央高度重视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以加快建设“信用浙江”为载体,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
加快建设现代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现代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没有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就不可能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浙江在今后的发展中,如果要继续保持市场取向改革的先发优势,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着力在建立健全现代社会信用体系方面下功夫,尽快形成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加快建设现代社会信用体系,是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迫切需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人才、资本都可以引进,惟有社会信用环境无法引进;一个地方的自然禀赋无法改变,但是信用环境可以改变、可以培养、可以创造。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地区的信用状况,决定了这个区域对外合作的机会,决定了这个区域要素集聚的水平,决定了这个区域的竞争力。没有良好的信用秩序,就会影响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发展和生产经营的信心,就会提高交易成本,增加市场风险,从而削弱一个地区的环境竞争力和要素集聚能力。因此,对资源要素紧缺而又处于发展模式转型的浙江来说,良好的信用环境显得尤为重要,是浙江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条件。
加快建设现代社会信用体系,是丰富和发展浙江精神,增强发展软实力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深层原因在文化,在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过去,以温州为代表的浙江人发扬了“想尽千方百计、说尽千言万语、走尽千山万水、吃尽千辛万苦”的创业精神,在改革发展的许多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创新,形成了“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讲求实效”的浙江精神。面对新形势、新阶段和新的目标任务,省委又与时俱进地倡导和弘扬“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精神,其中,倡导和弘扬“诚信”精神,就是要把诚信作为现代文明之基,使现代诚信意识深入人心,成为自觉的行为规范;把诚信作为公民安身立命之本,引导人们诚实立身,诚实为人,诚实做事,并使诚信成为走向世界的“通行证”;把诚信作为企业兴旺发展之道,以诚信建设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石,使企业信誉兴业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竞争力和“金名片”;把诚信作为政府公正公信之源,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增加政务透明度,使政府真正成为法治政府、有限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浙江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01年12月,省委十届十次全会作出建设“信用浙江”的战略决策。2002年6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信用浙江”的目标任务,提出“必须把建设‘信用浙江’,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善发展环境的重点来抓”。2002年7月,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建设“信用浙江”的若干意见》。2004年5月,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快‘信用浙江’建设,完善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积极探索建立个人信用征信系统,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加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努力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证的社会信用制度”。
这些年来,全省上下按照建设“信用浙江”的目标要求,围绕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主体和法规、道德、监管三大体系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政府自身信用建设不断加强,政府信用形象和行政公信力得到改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企业信用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社会公众诚信教育广泛开展,个人信用意识和信用素质得到提高。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信用建设任重道远。目前,浙江各类信用主体失信行为还时有发生,信用制度建设仍有待改善,信用监管体系还要进一步健全。我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信用浙江”建设,不断改善和优化浙江的信用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用浙江”建设,总的还是要围绕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主体”和法规、道德、监管“三大体系”建设展开,突出抓好六个重点:一是健全征集机制,提高信息质量,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系统。二是加强引导推广,积极主动服务,着力在企业信用信息应用上下功夫。三是强化道德教育,开展征信试点,稳步推进个人信用建设。四是为民办好实事,推行政务公开,切实加强政府自身信用建设。五是完善信用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加强失信惩戒。六是加快信用立法,加强舆论引导,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浙江”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个重要的系统工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努力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在全国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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