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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信用浙江”:重在全局谋划

来源:浙江经济 2008-05-05 17:42:41

浙江区域信用制度建设还刚刚起步,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市场经济信用制度,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但选择一条什么样的路子,需要早作谋划。 中共浙江省委和浙江省政府关于建设“信用浙江”的决策,对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建立比

    浙江区域信用制度建设还刚刚起步,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市场经济信用制度,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但选择一条什么样的路子,需要早作谋划。

    中共浙江省委和浙江省政府关于建设“信用浙江”的决策,对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建立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深远的影响。“信用浙江”的建设,从企业信用切入,建立企业信用发布查询中心起步,逐步向纵深发展,这是符合浙江实际和切实可行的。建设“信用浙江”,既要有近期策划和好的起步,又要有全面的长远的谋划和循序渐进的推进步骤。基于这样的考虑,提出下面几点初步想法:

    一、信用制度和市场经济制度的关系。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一方面,建设“信用浙江”有利于市场经济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另一方面,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赖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企业作为信誉载体的一个前提条件是,企业的决策者有实实在在的“赌注”在企业里头,它才会重视建立和维护企业的信誉。而企业决策者是否具有追求企业长远利益和维护企业信誉的积极性,可以归结为产权问题。“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产权是信誉的基础。企业不讲信誉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的产权不清。这里,还要特别强调的是,在技术进步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信誉机制的建立具有关键的作用。建设“信用浙江”, 既要治表,更要治本。

    二、国外经验和中国现实的关系。从治本的角度,建立比较完善的信用制度,需要借鉴国外的经验。为此,要收集、整理一套国外的做法,并结合我们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研究。去年,杭州商学院课题组完成的《信用制度及其构成要素和相关法律体系的研究报告》,简要归纳了主要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相关立法,其中讲了信用销售制度、信用管理和征信制度、征信数据公开化和商业化,以及发达的征信产品等,可供参考。除利用已有研究成果外,“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可以列出专题,约请有关专家、教授撰写若干专题材料,以供研究参考。

    三、信用制度中政府和经济主体的关系。建设“信用浙江”,主要有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主体,要着重搞好规章制度、道德文明和监督管理三大建设,使“诚实、守信”成为浙江人民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作这样的概括无疑是正确的。从经济角度讲,信用制度作为一种古老的制度,起源于简单商品经济;现代信用制度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的形成而发展和完善起来的。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一书所作的序中认为,现代市场经济范畴内所谓信用,是指一种建立在对受信人在特定的期限内付款或还款承诺的信任基础上的能力,它使后者无须付现就可以获取商品、服务或资金的能力。信用是发展了的市场交易中的一个必具的要素。信用制度的建设,要求经济主体之间在契约关系中建立互利关系和双向自动控制,使诚实守信的商业美德与追求利润的目标和谐协调;要求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能成为无形资产,具有声誉价值;要有有利于契约签订和执行的成熟的中介机构,有行业组织的协调和仲裁。同时,信用制度的建立和成熟,受到社会道德基础和法律体系的制约。这样来理解信用制度的含义,有利于正确定位信用制度中企业与政府的不同角色,有利于从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角度来认识信用主体的行为和信用体系的建设。

    四、信用信息传输和应用的关系。目前,浙江省已建立了企业信用发布查询中心。这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有不少问题有待研究。诸如,信息的登录、变更、删除和奖惩(如资信“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及其法律依据;信息的有效利用和安全保障;信息的公开查询、有限制查询和有偿服务;省、市的信用信息中心作为政府公共信息服务的平台之一,还是市场化运作;信用信息服务企业的培育和发展,等等。据资料介绍,发达国家的信用管理包括有多个行业,如企业资信调查、消费者个人资信调查、资产调查和评估、资信评级、商帐追收、信用保险、国际保理、信用管理顾问等,这类资信调查和征信服务,都是由企业来进行的。如美国邓白氏公司,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企业信用数据库,有着来自世界各国的近5700万家企业的信用档案,这个公司的企业资信调查报告在国际上广为流行。标准普尔公司、穆迪投资服务公司等的评级服务也都延伸到了全球。浙江区域信用制度建设还刚刚起步,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市场经济信用制度,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但选择一条什么样的路子来走,需要早作谋划。

    五、信用制度相关法律和道德文明的关系。信用制度的建立和良性运行,必须有相关的法律保障。在目前的现实条件下,这种法律保障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方面是信用制度直接相关的立法,如美国有“公平信用报告法”等十六七项相关法案;另一方面,其他有关经济立法的完善和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对于建设诚信社会同样极为重要。同时,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社会道德基础的支持。总之,法律和道德对建立和维持信用制度都是不可缺少的,并且具有互补性。这里,还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目前市场信誉方面反映出来的许多问题,看似道德问题,实质上则是体制问题,需要在深化改革上多下功夫。

    六、全国信用建设和区域信用建设的关系。一是要重视这两者关系的调查与研究。二是在“信用浙江”建设过程中,可重点抓几个区域“块状”特色经济和专业商品市场的信誉提升,探索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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