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美景是公共资源 岂可变身“私家花园”
来源:新华网
2008-05-05 17:31:02
新华网南宁1月23日电 (记者 梁思奇、陈瑞华)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几年前进行城市改造,贯通的“两江四湖”成为著名的城市美景。但近年来在房地产开发中,一些开发商看中其价值,在项目开发中企图将美景攫为己有,通过高房价
新华网南宁1月23日电 (记者 梁思奇、陈瑞华)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几年前进行城市改造,贯通的“两江四湖”成为著名的城市美景。但近年来在房地产开发中,一些开发商看中其价值,在项目开发中企图将美景攫为己有,通过高房价获得丰厚利润。日前记者在当地看到,一家开发商竟然将原来“两江四湖”附近的公共道路截断,由保安把守,禁止市民和游客出入,将巨额财政投入建设的城市美景变成了一个高档的花园别墅——康桥半岛。
这种现象在房地产开发中并不少见。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景区景点、湿地森林纷纷成为开发商瞄准的目标,以之作为背景衬托开发房地产项目,甚至直接在景区内建造商品房,借山借水生财。开发商在这些项目中,刻意营造所谓“贵族”概念,打造满足“上流人士”“成功人士”需求的富人区。从某种角度,近年来,这种大肆张扬、渲染的“豪庭富宅”,已成为房价快速飙升的一个成因。
本来是城市的无价之宝,却变成了商人的财富之源,这种现象有多种原因。因为房地产开发在土地出让和商品房销售中给政府带来巨大收益,一些地方政府为吸引开发商,将城市景区景点作为“经营城市”的资源,对开发商言听计从,在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配套上,为开发商滥占公共资源大开方便之门。这种将公共资源变成开发商囊中之物的做法,不仅直接侵犯公共利益,而且是城市发展的短视之举。
无论是自然景观,还是通过财政投入建设的景点,都是城市的公共资源。政府是这种公共资源的守护者,其职责是保障这种公共资源为全体人民所享有,制止种种借市场之手化公为私的行为,对于城市公共资源的开发利用,如城市规划调整等政务,必须坚持阳光作业,防止公共资源被一些人暗箱操作、私相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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