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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才能增强诚信

来源:信用中国 2008-05-05 17:25:05

建设政府信用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环节。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其诚信度的高低对打造诚信政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结合建设“诚信工商”的实践我们感到,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只有秉公执法,才能增强政府部门的

    建设政府信用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环节。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其诚信度的高低对打造诚信政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结合建设“诚信工商”的实践我们感到,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只有秉公执法,才能增强政府部门的诚信度。

  秉公执法是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根本要求。对执法部门来说,只有秉公执法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谈到政府信用,我们经常使用的一个词叫做“公信度”,就是公众对政府信任的程度。那么,公众评价政府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主要看什么呢?应该说,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的评价,并不主要看你的态度是否和蔼、服务是否周到,更主要的是要看其执法是否公平、公正。也就是说,只有秉公执法,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提高执法部门诚信度的核心是秉公执法。以工商行政机关为例,要履行好市场监管的重任,必须通过秉公执法,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与违法行为进行不懈的斗争。具体来说,要把好市场主体的入门关,工商部门必须以“公”字当头,在履行注册登记职能上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市场主体,严禁办“人情照”、收“人情费”,要使合格的市场主体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市场,而将那些畸形市场主体坚决拒之门外;要当好市场运行的裁判员,工商干部必须以“公”字为本,在市场监管中以公平公正的监管行为取得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的理解、支持和信任,使其积极主动地协助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促进国家赋予的各项监管职能到位;要做好市场秩序的经济卫士,工商执法人员必须以“公”字树威,保证秉公执法、依法行政,树立公平公正的执法威严和亲民利民的执法形象,让违法者闻风丧胆,令守法者钦佩信赖。可以说工商部门是否具有公信力,是否能够被公众承认和接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人员对“公”字的认识和理解,取决于执法队伍是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秉公执法。

  做到秉公执法,关键是坚持依法行政。行政执法部门要把秉公执法与优质服务统一到依法行政的实践之中。目前,在政府诚信建设中有一种倾向,即比较重视搞好各种便民服务,这是好事,也深受群众欢迎。但是,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一定要明确,秉公执法才是我们的根本职责。一定要把执法和服务统一起来,力求在严格执法中体现热情服务、在热情服务中坚持严格执法,而执法和服务统一的基础就是严格依法行政。就工商行政而言,一方面,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努力促进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做到自觉守法,同时,也要通过严格执法来促进守法经营;另一方面,要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比如,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实行《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告知书》制度,《告知书》上印有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法律依据、双方义务、行政救济的途径以及监督部门和责任人电话等内容,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必须向当事人公示,使行政执法行为不但更加公开、透明,也更具人性化。我们还推行预警制度,对因宣传、指导不到位导致的违法行为以及没有造成严重危害的首次违法行为,通过下达《行政劝告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形式,对其进行警示告诫和限期整改,力求通过警示教育,达到规范行为、净化环境的目的。我们还对受过处罚的单位坚持回访制度,了解整改情况和经营状况,帮助其建章立制,促进规范行为、守法经营。同时,征求被处罚相对人的意见,了解干部是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坚持依法行政,从而不断改进执法工作,使行政执法部门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更加平等,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具亲和力,也使依法行政成为广大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推进依法行政,目前重要的,一是强化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三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要通过教育,使执法人员具备较强的执法水平和自律能力,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切实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既不能让违法主体因执法不到位而逃脱法律的制裁,也不能让合法主体因执法人员滥用权力而受到伤害,从而在群众中树立起较高的执法威信。要以“阳光行政”建设为契机,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对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方便于民、取信于民的事项都实行对外公开,使相对人明确各项收费的依据、标准、定费方法和应缴额度,了解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权限、标准和结果,掌握办事依据、标准和要求、程序、时限和结果,清楚执法监督情况以及工作纪律、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和处理结果,知道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建议及其处理情况等,使行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既方便群众办事,又有利于公众监督,有效地促进依法行政,从根本上杜绝了“暗箱操作”和“收人情费”、“办人情案”等现象的发生。要严格执法纪律,下大气力解决执法责任不清、执法中的不作为或乱执法等问题。通过建立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使依法行政成为执法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还要建立执法监督体系,防止执法腐败和权力滥用。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建立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把每个执法人员的每项行政行为都纳入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以有效地制约权力的滥用,杜绝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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