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信用水平的实证调查
来源:
2008-05-05 17:25:04
一、引 言 没有社会信用,就没有市场秩序,就没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信用体系主要包括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和政府信用三个层面的内容。目前,社会信用缺失已严重地制约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并成为近年来“两
一、引 言
没有社会信用,就没有市场秩序,就没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信用体系主要包括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和政府信用三个层面的内容。目前,社会信用缺失已严重地制约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并成为近年来“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关注的话题,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此问题纷纷地提出了议案。一批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也呼吁政府加快立法和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强化失信惩罚机制。然而,近年来人们关注的大多是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两个层面的内容,而普遍忽视了政府信用水平和政府信用缺失问题。事实上,在社会信用体系中,政府信用是基石和核心,对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具有强烈的规范、引导和激励作用。
在中国加入WTO以后,政府信用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WTO倡导的是以信用为基石的市场经济,这不仅意味着我国政府要承诺逐渐开放市场,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承诺必须尽快地按照WTO的基本规则建立、健全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正如新古典宏观经济学认为,“在传统完全竞争模型中,每个经济人是如此小的参与者以至他自己只能采取其它参与者所采取的行动;而当政府作为普通经济人出现在模型中时,它的行动将影响所有的参与者”。因此,政府及其代表者的行为影响着市场参与者或其他微观经济主体。从这一意义上说,政府信用对社会信用影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必需把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和提高政府信用水平,放在首要和关键的地位。
二、调查方法与调查对象
地方政府信用的主体是地方政府,因此,就其主体本身而言,地方政府信用就是指地方政府及其地方部门作为公共权力机构或公共权力的代理者信守规则、遵守诺言、实践践约。同时,就地方政府的客体或对象来说,地方政府信用是社会组织、民众对地方政府信誉的一种主观评价或价值判断,它是地方政府行政行为所产生的信誉和形象在社会组织和民众中所形成的一种心理反映。
根据地方政府信用的内涵,课题组成员在对浙江大学30余名MPA学员现场访谈的基础上,设计了一份“我国地方政府信用水平”的问卷调查表,该问卷调查包括五个部分:(一)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二)地方政府信用水平测评;(三)地方政府信用缺失的表现形成(开放式);(四)地方政府信用缺失的成因(开放式);(五)提高地方政府信用的对策(开放式)。第二部分采用选择式的调查方式,包括10个测评项目,采用七点量表的测评方法,“1”代表最低分,“7”代表最高分。从1到7表示各个测评项目政府信用水平得分依次提高。要求被调查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感受,对被调查的省级、地市、县市和乡镇四个层级的地方政府信用水平进行判断,并把判断结果填在相应的空格内(如表1所示)。
为全面深入地了解我国地方政府的信用水平,我们选择了浙江大学300余名MPA学员和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作为调查对象,他们来自于省级、地市、县市和乡镇四个层级的地方政府机关,在政府机关工作多年,经验丰富,对地方政府信用现状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认识和了解。课题组成员共发放问卷调查表310份,回收284份,其中有效问卷224份。有效问卷的样本分布情况如图1所示。本文仅对第二部分取得的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我国是多级政府分级管理的行政管理体制,不仅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政治权威、行政权力、经济实力、行政职能和管理机制上有很大差别,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在这些方面也有很大差别。基于这种差别,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信用水平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课题组在深入分析省级、地市、县市和乡镇四个层级的地方政府信用水平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我国地方政府信用水平的总体情况。
(一)省级政府信用水平分析
省级政府信用水平的调查结果如表2所示。以各个测评项目选择人数为权重,可以分别得到10个测评项目的加权得分。在10个测评项目当中,加权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分别为:“行政审批的规范性” (5.17)、“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4.62)、“法规政策的完备性” (4.60)、“法规政策的连续性” (4.54)、“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4.40)、“市场监管的公平性” (4.04)、“政务信息的公开性” (3.82)、“政府干预的有效性” (3.02)、“政府职能的合理性” (2.63)、“政府官员的廉洁性” (2.55)。10个测评项目平均加权得分为3.94分,表明我国目前省级政府信用水平尚未达到中等水平。省级政府信用建设的重点应立足于:提高政务的透明度、减少政府干预、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强廉政建设几个方面。
(二)地市级政府信用水平分析
表4的结果显示,在10个测评项目当中,加权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分别为:“法规政策的连续性” (4.54)、“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4.44)、“市场监管的公平性” (4.18)、“政务信息的公开性” (3.99)、“行政审批的规范性” (3.77)、“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3.59)、“法规政策的完备性” (3.32)、“政府干预的有效性” (3.17)、“政府职能的合理性” (2.96)、“政府官员的廉洁性” (2.41)。10个测评项目平均加权得分为3.63分,表明我国目前地市级政府信用水平略低于省级政府信用水平。地市级政府信用建设的重点应关注: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完善法规政策环境、减少政府干预、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
(三)县市级政府信用水平分析
表3的结果显示,在10个测评项目当中,加权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分别为:“法规政策的连续性”(4.29)、“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4.15)、“市场监管的公平性” (4.11)、“政务信息的公开性” (3.96)、“行政审批的规范性” (3.80)、“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3.66)、“法规政策的完备性” (3.40)、“政府干预的有效性” (3.04)、“政府职能的合理性” (2.64)、“政府官员的廉洁性” (2.46)。10个测评项目平均加权得分为3.55分,表明我国目前县市级政府的信用水平低于省级和地市级政府信用水平。县市级政府信用建设的关键在于:提高政务透明度、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完善法规政策环境、减少政府干预、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
(四)乡镇级政府信用水平分析
表3的结果显示,在10个测评项目当中,加权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分别为:“政务信息的公开性” (3.82)、“行政审批的规范性” (3.77)、“法规政策的连续性” (3.71)、“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3.48)、“法规政策的完备性” (3.32)、“政府干预的有效性” (3.29)、“市场监管的公平性” (3.28)、“政府职能的合理性” (3.01)、“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2.88)、“政府官员的廉洁性” (2.36)。10个测评项目加权得分都低于4分,平均加权得分仅为3.29分,表明我国目前乡镇政府信用水平明显偏低,并低于省级、地市级和县市政府信用水平。因此,可以这样说,加强乡镇政府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其信用水平和信用能力是我国目前地方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之中重。
(五)我国地方政府信用水平比较分析
表6给出了我国省级、地市、县市和乡镇四个层级政府各个测评项目的加权得分和平均加权得分。表6的结果显示,我国目前四个层级地方政府信用水平都明显偏低,其中省级政府信用水平相对较高,地市级和县市级政府信用水平次之,乡镇政府信用水平最低。在10个测评项目中,除了“政府职能的合理性”、“市场监管的公平性”、“政府干预的有效性”和“政务信息的公开性”4个测评项目外,其他的6个测评项目的加权得分和10个测评项目平均加权得分随着政府层级(由省级政府到乡镇政府)的降低而降低,即我国地方政府信用水平与政府层次两者之间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四、结 语
课题组成员在对浙江大学30余名MPA学员的现场访谈基础上,采用七点量表的方法,设计了一份“我国地方政府信用水平”的问卷调查表,对浙江大学300余MPA学员和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1)我国目前省级、地市级、县市级和乡镇四个层级地方政府的信用水平都明显偏低;(2)我国地方政府信用水平的加权得分随着政府层级(由省级政府到乡镇政府)的降低而降低,即地方政府的信用水平与政府层次两者之间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因此,我国目前地方政府信用正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如何加快地方政府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地方政府的信用水平和信用能力是我国各级政府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研究的调查对象仅限于浙江大学MPA学员和行政管理专业的研究生,他们的身份都是地方政府官员和公务员,因此,该调查结果是地方政府信用的自我测评结果。在该研究基础上,课题组将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选择1000名公民、500名企业家和100名专家学者进行广泛调查,并将不同调查对象的调查结果进行比较,以全面地了解我国目前地方政府的信用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主要参考文献:
1)吴易风:《市场经济和政府干预》,商务印书馆,1998
2)张维迎:《产权、政府与信誉》,三联书店,2001
3)平乔维奇:《产权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
4)沈海军:WTO规则下发展中国家政府信用重建的比较研究,江汉论坛,2003.9
5)王和平:政府信用的“危机”与重振,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2.10
6)陈虹:试论信用经济与政府信用,学术探索,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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