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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信用构建与廉政建设关系的思考

来源: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8-05-05 17:25:04

反对腐败、保持效能、建设一个廉洁自律、务实高效的政府一直是我们廉政建设的目标指向。多年来,我们在这个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试验了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现在看来,如果我们仅仅就廉政建设来搞廉政建设还是不够的,需要在

    反对腐败、保持效能、建设一个廉洁自律、务实高效的政府一直是我们廉政建设的目标指向。多年来,我们在这个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试验了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现在看来,如果我们仅仅就廉政建设来搞廉政建设还是不够的,需要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范围来推进廉政建设,因此,就需要对廉政建设有一些新的认识和看法。

     一、关于信用、政府信用的概念

    信用首先具有经济意义,《新帕格雷夫经济大辞典》将其界定为:提供信贷(Credit)意味着把对某物(比如说一笔钱)的财产权给以让度,以交换在将来的某一特定时刻对另外的物品(如另外一部分钱)的所有权。其次,它的原来意义,即是对人类行为的一种描述:信用是能够履行诺言而取得的信任。一般来说,我们将整个社会的信用系统称为社会信用体系,具体可以分成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政府作为全社会公共管理者的定位,决定了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同时,政府代理公共权力的信用度,关系到公共责任和公众利益的实现程度。政府失信于民,表面上是政府威望的丧失,而本质上是对公共责任的猥亵和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因此,政府信用的构建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当中的核心环节,研究政府信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举措。

    简单来说,政府信用可以简单区分为政府的经济信用和政治信用。政府的经济信用主要是指,政府作为市场主体在经济运行中存在着相当的经济行为。当然相应地也必然存在一定信用行为,比如说政府发行国债。政府的政治信用主要是指政府行为的指向是否符合老百姓公共利益,是否在真正意义上完成所谓的委托代理关系。比如说,政府在公共信息的披露方面是否诚实,在公共危机的处理上是否得力等等。所谓的政治信用其实就是政府行为是否合乎老百姓的利益,是否与其政治承诺相一致,是否真正完成了百姓委托,也就是政府代老百姓行使的公权力是否符合当初接受委托代理关系时候的老百姓私权力的嘱托。政府的经济行为其实也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公权力为私权力服务。因此,无论是政府的经济信用,还是政治信用,我们都可以十分显然地看到公共性的本质特征。归根到底政府信用问题其实就是一个政府如何确立公共品性,全面准确地履行老百姓所委托的公共权力的问题。

    政府信用的缺失便是意味着公权力对私权力的践踏和侵犯。同时也有可能出现的寻租和腐败行为。因此,如何在正确构建政府信用中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也就成为十分必要的事情了。二、政府信用和廉政建设的相互关系及当前状况

  (一)政府信用与廉政建设之间的理论关系

    从表面上看,政府信用仅仅是政府与老百姓之间相互信任与否的问题,即便是政府失信也不过是政府辜负了老百姓的政治信任,顶多也就是公权力对私权力的践踏,或者说政治欺骗,与腐败、廉政建设没有丝毫的关系。但事实上,政府失信行为往往可以与所谓寻租联系起来。这就是说,政府失信行为有不少是与寻租行为联系在一起的。具体来说,政府出现失信现象主要有两个层次的原因:一是由于制度缺陷。在政府行政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和程序,无法适应公共事物的处理要求,而出现一定的失信;二是因为操作政府运行的公务人员操作层面的原因而导致的政府失信行为。这两个层次,均有可能替寻租行为提供一定空间,从而与腐败和廉政建设相联系。众所周知,腐败行为其实从理论上讲就是寻租和设租,俘虏与被俘虏的过程,只是因为其最终结果表现为政府官员的腐败和失信于民,而将其称之为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从寻租理论看,寻租者通过寻租活动对政府管制发生影响,从而改变政府管制的导向,最终促成公共产权或者公共政策向寻租者转变或者倾斜。这是一个现象的表象。从另一个角度看,就是政府官员为寻租者所俘虏,因为接受了寻租者的利益让渡而牺牲其他私权利,作出有利于寻租者的政策决定,从而被寻租俘虏。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官员通过牺牲公权来达到寻租者和自己的私欲。政府官员的这种行为必然违背政府与老百姓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基本精神,因此,这种行为在本质上其实是一种政府失信于民的行为。

  (二)当前政府信用的基本状况

    我国目前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之中,虽然经过二十余年的改革开放己经基本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从制度上、习惯上还存在着与市场经济系统不匹配的成分。这并不是否认我们市场化改革的成绩,而是由于制度的渐进式转轨必将导致的不完全性。作为一场政府推动的自上而下的市场化改革,许多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制度,都必然是由政府来安排。不过政府推动的是一场渐进式改革,因此,不可能将所有的市场经济制度均在顷刻间全部安排妥当,也只可能在渐进的过程中,摸着石头过河。社会信用和政府信用的构建也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被提上了改革的议程。从目前情况,政府信用的构建己经启动,但是情况远未达到市场经济的需要。具体来说,当前我市的政府信用主要有这样一些情况。

    1、政府经济信用的状况。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不仅是市场秩序的维持者和市场竞争的裁判者,而且也是一个需要提供公共服务、修建公共设施的一个经济法人主体。所以,政府存在收入和支出的平衡,也存在资金方面的平衡需求。但政府的税收并不一定就能够满足政府当下的支出需求,因此,政府也有可能出现借贷、发放债券等行为。换句话说,政府在资金方面也存在信用行为。从全国来看,政府自身的信用行为还算是相当不错的。自建国以来,从未发生过国家发行国债而无法兑现的情况,也基本没有出现地方政府破产的事件。就我们宁波来说,我们地方政府没有发行债券的权限,最近才开始在部分公共设施建设中引入新的模式,去年我市象山县域内建设一条高等级公路发行了3000万的信托债券,并被迅速销售一空。可见,我市目前的政府经济信用程度在市场中还是有一定高度。但是我市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政府性投资公司的相关信用状况却并不是很好。这种潜在的信用危机并不是来自我市开发投资公司、城建投资公司、交通投资公司、水利投资公司等四大国有投资公司,而主要是来自与县、乡两级政府相关联的一些公司的信用行为。据有关部门调查,这种通过关联公司借贷来满足县乡政府的资金需求的行为实际上己经产生了所谓的隐性财政危机。这可能将对我市政府的经济信用产生不良的影响。

    2、政府政治信用的状况。在政府政治信用建设方面,我市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政府信用工作投诉监督机制,把行政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监察、法制等部门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设立96178廉政投诉电话,开展行政执法投诉,及时处置损害政府信用的行为,为我市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廉洁从政的人文环境。2003年,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市市级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审批、核准事项从原来的1289项减至278项,减幅达78.4%,并实施前置审批告知承诺,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同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居民等社会各界代表5000人对87个市直机关(单位)作风进行了民主评议,切实解决一些政府部门作风不实、效率不高、落实不力、为政不廉等问题。此外,我市还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机关及公务员的信用记录制度、政府信用公示制度,努力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以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2004年7月6日,我市根据《关于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提升政府行为公信度的意见》和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精神,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用建设的意见》,要求各部门在加强信用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系列诚信措施,以加快构筑相对完整的政府信用信息体系。目前,我市政府信用信息体系已初步形成。

    (三)当前廉政建设对政府信用建设的基本贡献

     从理论上看,廉政建设的推进有助于对政府信用的建设贡献较大。就我市的情况而言,廉政建设的推进,尤其政府工作中廉政意识提高,制度安排中保廉设置的增加,对我市政府信用的构建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具体来说有两个方面:

     1、廉政建设为政府经济信用建设作出了较大贡献。在政府经济信用的建设中,廉政水平的提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近年来,我市政府着眼于自身的信用建设,不断加强政府投资性项目的管理水平。主要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方面作了大量的探索。比如,慈溪就成立了一个政府项目代建中心来集中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度。北仑建设招标投标统一平台规范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行为。另外,在市纪委、发改委等部门联合研究出台的宁波市重大项目保廉机制也对我市重大项目的建设管理作出了相当的贡献。目前我市在重大项目保廉工作上,已经逐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监管网络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治理了建设工程领域的经济腐败。同时,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也全面开展了有效的审计和监督,通过审计局和财政局的财政监督,对各部门的资金使用实行了有效的监督,提升了政府的经济信用。

     2、廉政建设在政府政治信用方面所作的贡献。近年来廉政建设工作对政府政治信用的提升起到了很大的帮助。廉政建设通过党风政风建设的加强,全面纠正了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回顾这些年的工作,我们着力推进了如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解决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矛盾。严肃查处了征地拆迁过程中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二是深化纠风治乱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做好基层和农民减负担工作,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问题,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等;三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以建立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为载体,认真开展了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四是推进了“三公开”工作,全面实行政务、厂务、校务、院务和村务公开制度,取得很好的成效。

    三、努力构建廉洁奉公的公共政府信用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构建一个具有高公信度的公共政府己经成为了一种必然。只有具有良好信用的公共政府才能成为市场经济的有效监管者,就本质而言,构建一个公共政府的良好信用实属建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现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信用建设,尤其是政府信用程度的提升也己经迫在眉睫。从目前的形势看,我国政府信用的建设是经济信用建设任务大于政治信用建设的任务。形成如此格局是与我们党和政府长期坚持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我们政治工作和政府工作的首位分不开的。毫无疑问,这既是我们多年工作(当然也包括我们廉政建设的工作)的成绩所在,也将是我们下步在政府信用建设中的必须要坚持的重要工作内容。

    至于政府的经济信用建设,由于我国转轨尚未完全结束,政府职能的许多环节也未能充分履行市场经济中的公共政府应有的职能,因此需要我们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状况,来仔细研究。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来全面促进政府经济信用的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共性;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的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实现市场化运作;三是要继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社会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这些领域的引导作用;四是加大对政府隐性债务的监管,确保政府性项目的资金正常运行,避免出现连带危机;五是要加强对政府公共政策的把关,在强调公共政策的一贯性和灵活性并重的前提下,努力构建一个成熟的公共政策体系,建立一种重要的公共政策出台、调整和废止的公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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