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规则是一个诚信体系WTO的诚信体系包括企业的诚信、政府的诚信、制度的诚信和机制的诚信等四个方面。WTO公平竞争原则的实质是企业的诚信。促进贸易自由化是WTO的一个基本职能,但强调公平的竞争原则同样是WTO的基本精神。这种公平体现在
WTO规则是一个诚信体系
WTO的诚信体系包括企业的诚信、政府的诚信、制度的诚信和机制的诚信等四个方面。
WTO公平竞争原则的实质是企业的诚信。促进贸易自由化是WTO的一个基本职能,但强调公平的竞争原则同样是WTO的基本精神。这种公平体现在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等无歧视原则上,也体现在反倾销、反补贴协议等所有协议上。这些原则和协议的共同本质在于,企业之间的竞争只凭自身的实力,从价格、质量、服务到创新,靠核心竞争力,而不靠任何政府的帮助或恶性的竞争手段。这一切可以归结为企业的诚信。
WTO透明度原则的实质是政府的诚信。透明度原则已经上升为WTO的基本原则。不公布不实行是透明度的基本点,这种“开诚布公”体现了政府对内外一切企业的公平性,也体现了政府职能的服务性本质。对于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来说,需要逐渐熟悉按公开公正的法律法规办事。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制度的诚信。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最核心的机制,它体现了WTO的法制性质。争端解决机制是可以有效防止以强凌弱,从制度上保证规则的权威性,从而确保这一组织诚信原则的实现,也是其权威性的基础。
WTO以谈判为基础的规则是机制的诚信。WTO建立了成员方通过平等的谈判来不断推动这一组织进一步发展的机制,从而不断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要求。尽管客观上讲强国在国际竞争和全球化中居于更有利的地位,这是因为强国有更大的竞争实力,因此不应当否认谈判机制本身的诚信性质。
以诚信维护中国在WTO中的合法权益
以诚信履行承诺,以规则维护权益,是中国在WTO中的准则。中国不仅要履行义务,也要行使权利。规则与诚信的联系正是权利与义务对称的另一种表述。可以说,中国要维护作为WTO成员的权利,靠的正是诚信,而不是诚信以外的别的什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在于相信世贸规则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因而履行义务、执行规则是中国的自身需要。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权益是要靠规则来维护的,正如任何个人的权益要靠法律来保护一样。中国以自身的诚信来维护规则的权威性,也就最有效地维护了自身的利益。
中国目前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只有维护规则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正如法律保护弱者一样,世贸规则保护弱国。虽然强国的需要在规则中有更多的体现,但是一旦有了规则,强国的利益也就被限定在竞争力的范围内,而不能无限扩大到规则之外。更何况,世贸规则是一个对发展中国家相对有利的规则体系。对中国来说,重要的不是寻找违背规则获得利益的机会,而是熟悉规则以运用规则保护自己的方法。强调诚信和履行义务一点也不排斥注重利用规则保护自己。当然,一个发展中成员方只有善于灵活有效地利用其规则,并坚持在谈判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WTO的这种意义和作用才能真正体现。
诚信是国家竞争力的基础
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已成为今天人们普遍关注的目标。可以说,诚信是个人与企业的立足之本,也是国家的立足之本。提升国家的竞争力需要从制度竞争力、主体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等各个方面着手。
制度竞争力。以诚信建立市场秩序是国家竞争力成长的条件。今天人们已经十分清楚,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经济的发展,换言之,没有市场秩序也就没有国家实力的提高的可能性。因此,诚信在于完善市场规则,而其最终意义就在于提升国家的国际竞争力。这种竞争力来自于制度。
主体竞争力。国家的整体竞争力也来自于企业和国民,以诚信培育企业与国民素质,一个国家才能获得真正的竞争实力。欺诈只是初级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也是小商品生产者的属性。国际大企业最大最不可摧毁的无形资产是它的诚信,而诚信的丧失也可以毁掉任何一家大企业。我们需要这种靠诚信发展的企业,而不是在市场上捞一把就走的短视企业。毫无疑问,有了具有诚信的国民,才有具有诚信的企业,才会有具有竞争力的国家。
核心竞争力。当代企业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科学技术,WTO保护知识产权是有利于知识经济发展的诚信制度。有诚信就能保护知识产权,也才能激励研究开发,从而形成更多的知识成果,提高一国的竞争力。一个国家只有有了诚信的社会氛围,才能创造有利于知识性产品开发的社会基础,才能形成更强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