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承诺自申报离任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能超过50%,上市公司要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这是昨日(28日)晚由深交所和中国
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承诺自申报离任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能超过50%,上市公司要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这是昨日(28日)晚由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提出的新要求之一。这份通知还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不得在窗口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及时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凡有短线交易行为的,也应以公告形式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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